姚剛被控收受他人財物6961萬

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受賄、內幕交易一案,昨天開庭審理。

昨天,河北邯鄲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受賄、內幕交易一案。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姚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剛利用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961萬餘元。2007年1月至4月,被告人姚剛利用擔任證監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的內幕信息,使用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戶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10萬餘元。以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姚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姚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姚剛還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被告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15年11月13日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據新華社2017年7月20日報道,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姚剛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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