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襲人和寶玉雲雨時,書中稱「幸得無人撞見」,那晴雯是怎麼知道的?

微影悼紅


《紅樓夢》中,襲人和寶玉雲雨時,書中稱“幸得無人撞見”,那晴雯是怎麼知道的?

  寶玉在秦可卿房間,做了一個非常美麗的夢,在夢裡,他學到了雲雨之事,要不是夜叉追著跑,估計他還會一直開開心心的。他被嚇醒了,守著他的眾丫頭忙端桂圓湯來給他喝,襲人替他整肅衣裳,晚飯後兩人繼續扯這話題,於是就有了第一次的事情。這種事情也不好說什麼誰主動的了,大家都懂得。題主在意的是襲人想的無人撞見,晴雯怎麼知道。

  其實不單晴雯知道,賈府上上下下,許多人都知道。比如說王夫人賈母,李嬤嬤鴛鴦的嫂子,林黛玉寶釵等等,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會張揚出來,只有晴雯大大咧咧地揭開這層窗戶紙,公然聲稱:“自古以來,就是你一個人伏侍爺的,我們原沒伏侍過。……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

  瞧瞧這話說的,哎,還真沒錯!那她怎麼就知道了呢?

  其實稍作推斷就能明白。賈府或者說高門大戶,大家都有個約定俗成的慣例,就是公子爺還沒成親前,長輩們在他屋裡先放兩個人(虛指),為著就是方便主子緩解讀書的壓力。公子爺的年紀大了,通人事了,得收住他的心不往外跑,家裡的可以保證乾淨。比如說賈珠房裡,就放過,只不過賈珠掛了,李紈把她們給打發走了,瞧不見而已。這兩個人一般都是貼身侍候的大丫頭,以後可以升級成通房,再升級成姨娘。襲人是賈母給的,王夫人也點了頭,寶玉也大了,襲人也十七八,懂事了,兩人有點什麼很正常。何況晴雯是非常警覺的人,要想瞞過她,比較難。

  其次,襲人的作派太不一般了。長輩放的,做了那種事不會被處罰,但不是所有的大丫頭都做那樣,比如說晴雯也是賈母派來的,將來要繼續給寶玉使的,但她就沒有做。襲人是寶玉身邊的大丫頭沒錯,她也的確該盡職盡責,但是她平時自發自覺把排位向前靠,無論什麼大小事情都是一把抓,哪怕是她回去花家時,也還有耳報神留在怡紅院。這本是她盡責的地方,但在晴雯看來,這苗頭,絕對是居功自傲的意思了。事實上襲人的確是有這麼一點意思,你看看她說的,“一時我不到,就有事故兒”(後來還說了晴雯是個什麼東西,論次序,誰也滅不過我去,理是沒錯,可說出來就不好了),這話聽來就覺得有那麼點膈人——至少晴雯是這麼想的,偏她還加了個“我們”,於是,爆炭被點燃,噼裡啪啦地,晴雯把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出來了,一發不可收拾,為自己的將來埋下了炸彈。

  本質上是怡紅院沒有秘密可言。寶玉做為男孩子,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樣,雖然外人輕易不得進,但是為了保證他隨時隨地地能找到人,他層裡層外,到處都是人,除了大丫頭們,就是二等三等丫頭婆子,晴雯和他和麝月三人悄悄說話,外面的婆子都聽到了,寶玉和其他丫頭的玩笑話,統統沒有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誰,只要有心,哪怕是寶玉喝了幾口茶,人家都清楚。襲人和寶玉的事情,第一次沒被撞見很正常,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總會有那麼點形跡的,別說貼身的晴雯等人,就是外頭的婆子,粗使丫頭,要想打探,也沒有不知道的事情。

  晴雯的死,多半也與這件事情有關。寶玉和襲人的事情,雖然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說,人們也就裝不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說,晴雯毫無顧忌地攤開,無形中壞了寶玉的名聲——這種內宅事,大家公子都有,可是被傳開來,那就不妥了。(宛如清揚)


宛如清揚


世上最難說清的就是男女之事。

《紅樓夢》第五回,賈寶玉在秦可卿那神仙也能住得的臥房裡,躺在柔軟的床上,蓋著西子浣過的紗衾,枕著紅娘抱過的鴛枕,夢中到太虛幻境一遊,得警幻仙姑指點,與一名叫可卿的仙子成就好事,算是開啟鴻蒙,懂得了男女之情。

醒來後,大丫鬟襲人幫他整理衣服,系褲帶時,只覺得冰涼一片粘溼。襲人臉一紅,知道是怎麼回事,不敢多問。回家後,趁眾奶孃和丫鬟不在,襲人含羞問“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哪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西?”

寶玉道“一言難盡”。便把夢中的事細說與襲人聽。後隨強襲人同領警幻所受男女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今便如此,也不為越禮,隨和寶玉偷試一番,幸無人撞見。

可晴雯是怎麼知道的呢?原因如下:

1.要讓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青年男女之間只要是做了那種事,在行為和言語上往往與往日大不相同,含情的對望,曖昧的笑容,親密的動作,只要仔細觀察,都能發現異常。晴雯作為一個對寶玉懷有深深愛意的聰明女子,豈能不敏感,豈能看不出來?

2.青年男女這種事,有了第一次就可能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一種本能。次數多了難免會漏出馬腳。即便是晴雯沒有親見,別人也可能發覺,私下議論是免不了的,晴雯豈能聽不見?

所以說,寶玉和襲人之間的事,即便是晴雯沒有看見,也能聽得到,感受得到。


行業動態觀察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書中後面寫到,襲人被王夫人重視以後,就裝端莊,不再和寶玉親熱。

可見,雖然襲人和寶玉只發生過一次性關係,但私下裡面的親熱,也就是摟摟抱抱、摸摸捏捏肯定是不少的。

而寶玉身邊貼身丫鬟太多,連睡覺都有人看守著,想要徹底瞞過別人是很困難的。

就比如襲人的事情,肯定很多人知道,只是沒人願意去捅破而已。

因為誰都知道襲人很可能是未來賈寶玉的妾,誰敢去得罪?

但晴雯卻不同,一則她心直口快、口無遮攔,二則她和襲人實際上處於競爭關係,本來無論相貌、針線甚至被賈母認可方面都很佔上風。卻沒有想到,襲人不要臉的玩了下三濫手段,直接同寶玉上床,又在王夫人面前裝成淑女,這才佔了上風。

晴雯如何能夠忍得住,自然找機會就諷刺幾句。


薩沙


賈寶玉在秦氏那裡做完夢,襲人發現他身體有異。並沒有做什麼,同去賈母那裡。晚上回到怡紅院趁奶孃丫環都不在,襲人為他換衣裳,並與他對話此事。二人發生關係。之後認為所幸無別人看見。然而他二人認為別人未看見,不代表別人沒看見。這其中有婆子丫頭回來,見而躲出,他二人不知。以為別人不見。晴雯說她知道,那她就是外出又回來撞見了。只是寶玉與襲人正入情而不知。因為晴雯好打牌,曾取錢回來撞見寶玉為麝月篦頭並嘲諷了二人。晴雯的知道二人之事是她確實是見著而避開了,所以她敢和襲大吵架,和賈寶玉也吵。並不承認襲人賢,是做作。也不大幹活,知道襲人為何得寵。幹了也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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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府或任何高級家庭,都有一個習慣性的習俗,就是在兒子還沒有結婚之前,長輩把兩個女人放在他的房裡,以方便主兒子緩解了閱讀的壓力。兒子的年紀大了,兩個女人必須照顧他。公子爺必須保持在家裡,不要跑出去。這個家庭的兩個女人可以保證乾淨。例如,在賈珠的房間裡就有兩個,但賈朱掛了。這兩個人一般都是高價丫鬟,將來可以升級為側房。襲人是賈老太太給的,王太也點了頭。寶玉也很大,襲人也是十七八十歲。這兩個有點故事很正常。更重要的是,晴雯是一個非常警覺的人。瞞過她更難。

其次,襲人太不尋常了。老人說,不會因為做那種事而受到懲罰,但不是所有丫鬟都這樣做。例如,晴雯也是賈母派遣的。將來,她會繼續給寶玉使,但她不會這樣做。確實,襲人是寶玉周圍的大女孩。她應該盡職盡責,但她通常會自願獻身,無論事情的大小如何,即使她回到花家,她也有耳目。這是她負責的地方,但在晴雯看來,這絕對是驕傲的意思。事實上,襲人有這樣的觀點。你看看她說的話。 “我有一段時間沒來,就會發生意外。”這聽起來有點驕傲 - 至少晴雯這麼認為。晴雯就把該說的不該說的說了出來,她這種失控,為她的未來埋下了炸彈。


作為一個男孩,寶玉和其他女孩不一樣。雖然局外人不能輕易進入,但為了確保他能隨時隨地找到人,他被女人包圍。晴雯和別的女孩低聲說,外面的女人聽到了,寶玉和其他噱頭的笑話無一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人,只要他們有心,即使是寶玉喝了幾口茶,大家都知道。第一次襲人和寶玉是正常的,但第二次,第三次,總會有一些痕跡。不要說晴雯和其他丫鬟的頭兒了,別人都知道的。


晴雯的去世主要與此事有關。寶玉和襲人的事,雖然大家都知道,但不說。有些事情不能說,晴雯毫不猶豫地傳播,並且無形地摧毀了寶玉的聲譽 - 這種家務事傳播出去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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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第六回,寶玉在秦可卿房裡夢遺後,襲人在給寶玉系褲帶時候,摸到了遺精,便問寶玉是什麼,寶玉羞得一捻襲人的手,襲人只得作罷。回到房裡, 襲人忙趁眾奶孃丫鬟不在旁時,另取出一件中衣來給寶玉換上。襲人不顧寶玉含羞央告,追問寶玉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西? "……

後來襲人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

第一回,沒有人撞見,不代表以後也沒有人撞見。襲人和寶玉自從有了第一次後關係急速上升。

於是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次數多了難免不被發現。不僅晴雯知道,寶玉的奶孃李嬤嬤也知道。

李嬤嬤幾次罵襲人裝狐媚子哄寶玉,哄得寶玉不理自己。李嬤嬤決不是無的放矢,李嬤嬤是寶玉的奶孃,是寶玉身邊最有身份的嬤嬤,襲人等丫頭都是她調教的。襲人和寶玉的貓膩,豈能躲得過她的火眼金睛。

襲人與寶玉雲雨獲得了寶玉的信任和寵愛,對她千依百順。由於襲人知道李嬤嬤知道了她的秘密,所以哄得寶玉不理睬李嬤嬤,後來襲人因為楓露茶事件利用寶玉趕走茜雪和李嬤嬤。除掉了眼中釘肉中刺。

襲人和寶玉雲雨,根本就是違背賈府的禮制。

一、襲人不是屋裡人,不可以和寶玉雲雨。

賈府的少爺結婚前在房裡放兩個丫頭當屋裡人。但是這兩個丫頭是由長輩欽點的,允許她們和主子發生關係才成,否則就是勾引少爺,就像金釧一樣要被攆出去。

襲人是賈母給寶玉的不假,但是賈母看在襲人忠心事主的份上,讓她照顧寶玉,不是讓她給寶玉當屋裡人。

二、寶玉年齡小,賈政和王夫人都不讓寶玉做什麼醜事。

襲人和寶玉雲雨幾年後,王夫人因為襲人諫言,讓寶玉和林姑娘、薛姑娘寶釵距離,得到了王夫人的信任,給她姨娘的待遇,不公開身份,就是不讓她和寶玉雲雨。

當趙姨娘讓賈政給賈環要彩霞當屋裡人時,賈政說寶玉和賈環還小,他看中了兩個丫頭,等過二年再給他們。賈政也堅持讓寶玉再長大點,才給他安排屋裡人。這之前寶玉不能和任何人發生雲雨之事。

襲人和寶玉雲雨,怡紅院裡許多人都知道,只不過別人沒有說,只有晴雯和寶玉生氣,一時嘴快說出來了。

晴雯和寶玉生氣了,襲人來勸說是我們的不是,被晴雯懟回去:“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哪裡就稱起‘我們’來了。

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

襲人和寶玉第一次雲雨後應該是如膠似漆,過年了,襲人回家過年,寶玉都捨不得,巴巴的跑到襲人家去看襲人。他們鬼鬼祟祟的,自以為瞞得了人,其實是自欺欺人。只不過丫頭們都不說而已,暗地裡打自己的小算盤。碧痕和寶玉洗澡,洗了足有兩三個時辰,洗完之後地下的水淹著床腿,連席子上都汪著水,簡直是鴛鴦戲水。麝月和寶玉也有過偷偷摸摸的事。

只有晴雯和寶玉沒有這些事,所以晴雯無所顧忌,一時嘴快說出來。

就因為晴雯的快嘴,給自己惹禍了。到最後,與寶玉雲雨的人,都留下了,與寶玉清清白白的她,卻被冠上狐媚子的罪名趕出大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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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回,寶玉與賈母等人前往寧國府賞梅花時,因覺睏倦欲睡,秦可卿便將其領至自己房內稍作休息,寶玉在此屋夢遊至太虛幻境,領教了警幻仙子授予的雲雨之情,遂第一次夢遺。

襲人為寶玉整衣時,不覺伸手至大腿處,摸得一片冰涼沾溼,忙縮手問寶玉,寶玉害羞,不過捻了一下襲人的手,襲人因比寶玉大兩歲,漸知人事,臉下一紅,兩人不再言語。



論理,寶玉回賈母處吃完飯換件衣裳也就完事了,可是換衣裳時,襲人是如何表現的?

襲人忙趁眾奶孃丫頭不在旁時(這個忙字用得也妙),另取一件中衣換上,過程中便問寶玉夢到了何事?可是前面已經說過襲人已漸知人事了,都羞得滿面緋紅了,還再次挑起話題,意欲何為呢?寶玉將夢中之事告訴襲人後,兩人順理成章就……書中寫到“幸得無人撞見”,這幾字道出襲人寶玉的小激動、小確幸,甚至有點驚喜。

可是在一次襲人與晴雯拌嘴的過程中,晴雯耐不住性子便脫口而出:“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 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



襲人和寶玉鬼鬼祟祟乾的事還能是什麼?可是襲人與寶玉行警幻所授雲雨之事時,眾奶孃丫頭都不在,而且“無人撞見”,晴雯是怎麼知道的呢?

其實無非就是襲人和寶玉經過第一次後,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無數次。書中寫到寶玉與襲人云雨後,便視襲人與別個不同,不過是食髓知味,難以自控罷了,所以當襲人元宵節不過回家一天,寶玉便意興闌珊起來,跟著小斯跨上馬就直奔襲人家,儼然一對新婚小夫妻,如此蜜月期的兩人,禁得住幾天不膩歪呢?

而寶玉房裡的丫頭眾多,雖然個別小丫鬟(比如小紅)難以接近寶玉,但像晴雯麝月這幾個大丫鬟是經常在寶玉身邊侍候的。寶玉夜裡就寢時,襲人會睡同房外床,以備寶玉夜間醒來應付茶水之事。



在七十七回,書中說到襲人這一二年間自王夫人看重自己來,越發自重,凡揹人處或夜晚間總不與寶玉狎暱。可知兩人最初乾柴烈火,多少有做些臉紅之事,晴雯睡眠警醒,聽見了不是壞事,當然其他丫頭也未必不知道,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罷了,晴雯不過是做了那個看見皇帝新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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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寶玉和襲人“初試雲雨情”,“幸得無人撞見”所指的就是這個“第一次”。

第三十一回、晴雯和寶玉襲人為了“我們”大吵大鬧”,是在寶玉襲人“初試雲雨情”之後三年多,三年多的時間裡,寶玉與襲人“男女的事”早就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

第十九回、“元妃省親”之後,寶玉和襲人就好得如膠似漆的,襲人回家過年才分開一天,寶玉就找到花襲人家裡去了。此時李嬤嬤到了寶玉房裡,對著丫頭們罵襲人“狐媚寶玉”。

第二十回、李嬤嬤再次大吵大鬧說襲人“狐媚寶玉”,寶黛釵三人來勸李嬤嬤無效,直到吵得鳳姐親自出馬拉了李嬤嬤去吃酒才算完事兒。
寶玉與襲人的關係,早在入住大觀園之前就已經是人盡皆知了。

第三十六回、寶玉捱打之後,王夫人私自給了襲人“姨娘待遇”,當然是早已經知道了襲人是寶玉身邊的“第一人”。

第六十五回、賈府小廝興兒在花枝巷對尚未進賈府的尤二姐說起來,賈府中少爺們在大婚之前放兩個(虛數)“屋裡人”的有關規矩。

說明寶玉和襲人的關係,不但早已經是人盡皆知了,並且也算是在榮國府內部“規矩”,是被內當家王夫人半公開認可的“姨娘待遇”。
第三十一回晴雯與寶玉襲人吵鬧的重點,並非在於賈府中早已人人心知肚明的寶玉襲人“男女的事”,而是譏諷襲人“連個姑娘還沒有掙上呢,就稱起我們來。”,畢竟襲人的確一直都沒有正式的“屋裡人”名份。

第七十二回趙姨娘對賈政吹枕邊風告訴賈政老爺,賈寶玉事實上有了一個“姨娘待遇”的屋裡人已經兩年了。

未成年人賈寶玉,他的“屋裡人”只有通過賈政老爺的正式認可,才能成為“正式編制”在官中領月錢的有名份的“屋裡人”。

第七十七回、晴雯和襲人一樣是賈母親自指派給寶玉的丫頭,和寶玉發生“男女的事”也是一樣的不為“越禮”。王夫人清理怡紅院時,與寶玉發生過“男女的事”的所有丫頭都平安無事,說明王夫人說晴雯“狐媚寶玉”應該並非為“男女的事”。

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向賈母彙報攆走丫頭時所說的晴雯“不大沉重”,最大的問題當然應該是教唆寶玉“裝病”。在賈母農曆八月初三“八十大壽”到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後的僅僅十幾天時間內因為“寶玉裝病”引發“賈母查賭”,然後連續發生了“婆子告倒晴雯”、“抄檢大觀園”和“攆走晴雯”。

第七十七回、晴雯與寶玉絕別時,後悔自己當日沒有和寶玉有過“男女的事”,也說明賈府少老爺們與自己“屋裡的”丫頭有“男女的事”並非是什麼“秘密”。


阿丹151014015


“賈寶玉初試雲晴雨”之前是有一段意淫的,在第五回中“遊幻境指迷十二釵,飲仙醪曲演紅樓夢”,仙姑謂之寶玉“如爾則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輩推之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會而不可口傳,可神通而不可語達”在夢中的第二日就與可卿情不自禁,軟玉溫存。

夢中醒來之時,襲人給他整理衣物,頓覺不好意思,二人霎時羞得漲紅了臉,襲人則問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寶玉則盡訴了景幻仙姑所授雲雨之情。畢竟襲人年齡大點,漸知人事,怎麼會不知道給寶玉換衣服之前,寶玉身上微妙的變化呢,又加以詢問,羞得襲人掩面伏身而笑,二人說著說著就情不自禁了,“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

但是既然是無人撞見,為什麼晴雯在第三十一回一次矛盾之後便諷刺襲人“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事,也瞞不過我去”,那晴雯是怎麼知道二人做的羞羞的事情呢?

在伺候寶玉的眾丫頭中,近距離伺候寶玉的有襲人,晴雯肯定還有別人。襲人知道自己是賈母給寶玉的,將來肯定是寶玉房裡的人,到時候不是通房丫頭,也肯定地位如趙姨娘是小妾了,既然二人初試雲晴雨,在以後的生活中肯定還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第n次,第一次無人撞見(可能也是二人因為害羞,以為是沒人撞見吧),那第二次,第三次呢,肯定是有人撞見的,並且襲人在寶玉的房間外面,而晴雯也是在寶玉房裡伺候的,當然還有其他丫頭,怡紅院的人那麼多,怎麼會沒有人知道,只是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罷了。

既然襲人的角色,必定是寶玉的房中人,和寶玉發生關係也就是很自然的了,並不涉及什麼羞恥。不光襲人,就是晴雯甚至怡紅院裡其他丫頭和寶玉雲雨之歡,也是很平常的事情,這種事情也是被封建家長所默許的。


消失的月光


《紅樓夢》中寫寶玉與襲人初涉雲雨的時候是在第六回,按書中的寫法,這時候的寶玉大概也就十歲多一些。一句“幸得無人撞見”看了讓人忍不住想要笑,作者的筆墨用得太到位了。想象一下,這時候的寶玉和襲人,就像是偷了人家東西的小孩子,心裡那個忐忑啊,一時激動之下,事情做麼是做了,可是萬一被人發現了怎麼辦啊?

可是,他們倆運氣好,這一回沒有人發現。沒有人發現我個人以為也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確實是當時他們選擇了一個好時機,神不知鬼不覺地鬼子進了村。另外一方面,當時寶玉身邊的丫頭們都還小,即使是兩個人表現出某種親暱,大家也都不往那方面去想。

然鵝,這種事一旦開了頭,往往就剎不住車,寶玉和襲人不會因為這一次就此打住,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第一次“幸得無人撞見”並不代表永遠都沒有人撞見,幸運不會永遠光顧在他們頭上。後面慢慢地就會有人發現了。

再說了,隨著寶玉身邊的丫頭們都逐漸長大,她們也會越來越多地往這方面想。也許這樣的事未必是晴雯先發現的,我們從後面晴雯被趕出去後寶玉去看她的表現,她屬於一直都是潔身自好的姑娘,可能是園子裡別人發現了,事情就慢慢地傳開了。晴雯後來很激憤地說出“我倒不知道什麼叫‘我們’”其實是緣自己她的性格,別人知道了都不說,但是,晴雯眼裡揉不得沙子,所以當襲人說出“我們”兩個字的時候,晴雯當場給她回擊過去了。這並不表明就晴雯知道,只不過是晴雯一向敢說敢當而已,其他人大概只會私下裡竊竊私語。

作者在第一次來一個“幸得無人撞見”,當他這樣的落筆的時候,怕是自己也在心裡竊笑吧?那種小兒女偷偷摸摸的感覺或許他自己也曾經歷過,沒有被人當場像抓小偷一樣抓住,只不過是幸運而已!更多的時候,園子裡的那麼多丫頭,不會都是瞎子和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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