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袭人和宝玉云雨时,书中称“幸得无人撞见”,那晴雯是怎么知道的?

微影悼红


《红楼梦》中,袭人和宝玉云雨时,书中称“幸得无人撞见”,那晴雯是怎么知道的?

  宝玉在秦可卿房间,做了一个非常美丽的梦,在梦里,他学到了云雨之事,要不是夜叉追着跑,估计他还会一直开开心心的。他被吓醒了,守着他的众丫头忙端桂圆汤来给他喝,袭人替他整肃衣裳,晚饭后两人继续扯这话题,于是就有了第一次的事情。这种事情也不好说什么谁主动的了,大家都懂得。题主在意的是袭人想的无人撞见,晴雯怎么知道。

  其实不单晴雯知道,贾府上上下下,许多人都知道。比如说王夫人贾母,李嬷嬷鸳鸯的嫂子,林黛玉宝钗等等,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不会张扬出来,只有晴雯大大咧咧地揭开这层窗户纸,公然声称:“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瞧瞧这话说的,哎,还真没错!那她怎么就知道了呢?

  其实稍作推断就能明白。贾府或者说高门大户,大家都有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就是公子爷还没成亲前,长辈们在他屋里先放两个人(虚指),为着就是方便主子缓解读书的压力。公子爷的年纪大了,通人事了,得收住他的心不往外跑,家里的可以保证干净。比如说贾珠房里,就放过,只不过贾珠挂了,李纨把她们给打发走了,瞧不见而已。这两个人一般都是贴身侍候的大丫头,以后可以升级成通房,再升级成姨娘。袭人是贾母给的,王夫人也点了头,宝玉也大了,袭人也十七八,懂事了,两人有点什么很正常。何况晴雯是非常警觉的人,要想瞒过她,比较难。

  其次,袭人的作派太不一般了。长辈放的,做了那种事不会被处罚,但不是所有的大丫头都做那样,比如说晴雯也是贾母派来的,将来要继续给宝玉使的,但她就没有做。袭人是宝玉身边的大丫头没错,她也的确该尽职尽责,但是她平时自发自觉把排位向前靠,无论什么大小事情都是一把抓,哪怕是她回去花家时,也还有耳报神留在怡红院。这本是她尽责的地方,但在晴雯看来,这苗头,绝对是居功自傲的意思了。事实上袭人的确是有这么一点意思,你看看她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后来还说了晴雯是个什么东西,论次序,谁也灭不过我去,理是没错,可说出来就不好了),这话听来就觉得有那么点膈人——至少晴雯是这么想的,偏她还加了个“我们”,于是,爆炭被点燃,噼里啪啦地,晴雯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出来了,一发不可收拾,为自己的将来埋下了炸弹。

  本质上是怡红院没有秘密可言。宝玉做为男孩子,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虽然外人轻易不得进,但是为了保证他随时随地地能找到人,他层里层外,到处都是人,除了大丫头们,就是二等三等丫头婆子,晴雯和他和麝月三人悄悄说话,外面的婆子都听到了,宝玉和其他丫头的玩笑话,统统没有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谁,只要有心,哪怕是宝玉喝了几口茶,人家都清楚。袭人和宝玉的事情,第一次没被撞见很正常,但是第二次,第三次,总会有那么点形迹的,别说贴身的晴雯等人,就是外头的婆子,粗使丫头,要想打探,也没有不知道的事情。

  晴雯的死,多半也与这件事情有关。宝玉和袭人的事情,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是不说,人们也就装不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晴雯毫无顾忌地摊开,无形中坏了宝玉的名声——这种内宅事,大家公子都有,可是被传开来,那就不妥了。(宛如清扬)


宛如清扬


世上最难说清的就是男女之事。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在秦可卿那神仙也能住得的卧房里,躺在柔软的床上,盖着西子浣过的纱衾,枕着红娘抱过的鸳枕,梦中到太虚幻境一游,得警幻仙姑指点,与一名叫可卿的仙子成就好事,算是开启鸿蒙,懂得了男女之情。

醒来后,大丫鬟袭人帮他整理衣服,系裤带时,只觉得冰凉一片粘湿。袭人脸一红,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敢多问。回家后,趁众奶娘和丫鬟不在,袭人含羞问“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哪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

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的事细说与袭人听。后随强袭人同领警幻所受男女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今便如此,也不为越礼,随和宝玉偷试一番,幸无人撞见。

可晴雯是怎么知道的呢?原因如下:

1.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青年男女之间只要是做了那种事,在行为和言语上往往与往日大不相同,含情的对望,暧昧的笑容,亲密的动作,只要仔细观察,都能发现异常。晴雯作为一个对宝玉怀有深深爱意的聪明女子,岂能不敏感,岂能看不出来?

2.青年男女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种本能。次数多了难免会漏出马脚。即便是晴雯没有亲见,别人也可能发觉,私下议论是免不了的,晴雯岂能听不见?

所以说,宝玉和袭人之间的事,即便是晴雯没有看见,也能听得到,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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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书中后面写到,袭人被王夫人重视以后,就装端庄,不再和宝玉亲热。

可见,虽然袭人和宝玉只发生过一次性关系,但私下里面的亲热,也就是搂搂抱抱、摸摸捏捏肯定是不少的。

而宝玉身边贴身丫鬟太多,连睡觉都有人看守着,想要彻底瞒过别人是很困难的。

就比如袭人的事情,肯定很多人知道,只是没人愿意去捅破而已。

因为谁都知道袭人很可能是未来贾宝玉的妾,谁敢去得罪?

但晴雯却不同,一则她心直口快、口无遮拦,二则她和袭人实际上处于竞争关系,本来无论相貌、针线甚至被贾母认可方面都很占上风。却没有想到,袭人不要脸的玩了下三滥手段,直接同宝玉上床,又在王夫人面前装成淑女,这才占了上风。

晴雯如何能够忍得住,自然找机会就讽刺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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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在秦氏那里做完梦,袭人发现他身体有异。并没有做什么,同去贾母那里。晚上回到怡红院趁奶娘丫环都不在,袭人为他换衣裳,并与他对话此事。二人发生关系。之后认为所幸无别人看见。然而他二人认为别人未看见,不代表别人没看见。这其中有婆子丫头回来,见而躲出,他二人不知。以为别人不见。晴雯说她知道,那她就是外出又回来撞见了。只是宝玉与袭人正入情而不知。因为晴雯好打牌,曾取钱回来撞见宝玉为麝月篦头并嘲讽了二人。晴雯的知道二人之事是她确实是见着而避开了,所以她敢和袭大吵架,和贾宝玉也吵。并不承认袭人贤,是做作。也不大干活,知道袭人为何得宠。干了也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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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府或任何高级家庭,都有一个习惯性的习俗,就是在儿子还没有结婚之前,长辈把两个女人放在他的房里,以方便主儿子缓解了阅读的压力。儿子的年纪大了,两个女人必须照顾他。公子爷必须保持在家里,不要跑出去。这个家庭的两个女人可以保证干净。例如,在贾珠的房间里就有两个,但贾朱挂了。这两个人一般都是高价丫鬟,将来可以升级为侧房。袭人是贾老太太给的,王太也点了头。宝玉也很大,袭人也是十七八十岁。这两个有点故事很正常。更重要的是,晴雯是一个非常警觉的人。瞒过她更难。

其次,袭人太不寻常了。老人说,不会因为做那种事而受到惩罚,但不是所有丫鬟都这样做。例如,晴雯也是贾母派遣的。将来,她会继续给宝玉使,但她不会这样做。确实,袭人是宝玉周围的大女孩。她应该尽职尽责,但她通常会自愿献身,无论事情的大小如何,即使她回到花家,她也有耳目。这是她负责的地方,但在晴雯看来,这绝对是骄傲的意思。事实上,袭人有这样的观点。你看看她说的话。 “我有一段时间没来,就会发生意外。”这听起来有点骄傲 - 至少晴雯这么认为。晴雯就把该说的不该说的说了出来,她这种失控,为她的未来埋下了炸弹。


作为一个男孩,宝玉和其他女孩不一样。虽然局外人不能轻易进入,但为了确保他能随时随地找到人,他被女人包围。晴雯和别的女孩低声说,外面的女人听到了,宝玉和其他噱头的笑话无一例外地被人知道。任何人,只要他们有心,即使是宝玉喝了几口茶,大家都知道。第一次袭人和宝玉是正常的,但第二次,第三次,总会有一些痕迹。不要说晴雯和其他丫鬟的头儿了,别人都知道的。


晴雯的去世主要与此事有关。宝玉和袭人的事,虽然大家都知道,但不说。有些事情不能说,晴雯毫不犹豫地传播,并且无形地摧毁了宝玉的声誉 - 这种家务事传播出去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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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六回,宝玉在秦可卿房里梦遗后,袭人在给宝玉系裤带时候,摸到了遗精,便问宝玉是什么,宝玉羞得一捻袭人的手,袭人只得作罢。回到房里,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给宝玉换上。袭人不顾宝玉含羞央告,追问宝玉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 "……

后来袭人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第一回,没有人撞见,不代表以后也没有人撞见。袭人和宝玉自从有了第一次后关系急速上升。

于是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次数多了难免不被发现。不仅晴雯知道,宝玉的奶娘李嬷嬷也知道。

李嬷嬷几次骂袭人装狐媚子哄宝玉,哄得宝玉不理自己。李嬷嬷决不是无的放矢,李嬷嬷是宝玉的奶娘,是宝玉身边最有身份的嬷嬷,袭人等丫头都是她调教的。袭人和宝玉的猫腻,岂能躲得过她的火眼金睛。

袭人与宝玉云雨获得了宝玉的信任和宠爱,对她千依百顺。由于袭人知道李嬷嬷知道了她的秘密,所以哄得宝玉不理睬李嬷嬷,后来袭人因为枫露茶事件利用宝玉赶走茜雪和李嬷嬷。除掉了眼中钉肉中刺。

袭人和宝玉云雨,根本就是违背贾府的礼制。

一、袭人不是屋里人,不可以和宝玉云雨。

贾府的少爷结婚前在房里放两个丫头当屋里人。但是这两个丫头是由长辈钦点的,允许她们和主子发生关系才成,否则就是勾引少爷,就像金钏一样要被撵出去。

袭人是贾母给宝玉的不假,但是贾母看在袭人忠心事主的份上,让她照顾宝玉,不是让她给宝玉当屋里人。

二、宝玉年龄小,贾政和王夫人都不让宝玉做什么丑事。

袭人和宝玉云雨几年后,王夫人因为袭人谏言,让宝玉和林姑娘、薛姑娘宝钗距离,得到了王夫人的信任,给她姨娘的待遇,不公开身份,就是不让她和宝玉云雨。

当赵姨娘让贾政给贾环要彩霞当屋里人时,贾政说宝玉和贾环还小,他看中了两个丫头,等过二年再给他们。贾政也坚持让宝玉再长大点,才给他安排屋里人。这之前宝玉不能和任何人发生云雨之事。

袭人和宝玉云雨,怡红院里许多人都知道,只不过别人没有说,只有晴雯和宝玉生气,一时嘴快说出来了。

晴雯和宝玉生气了,袭人来劝说是我们的不是,被晴雯怼回去:“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起‘我们’来了。

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袭人和宝玉第一次云雨后应该是如胶似漆,过年了,袭人回家过年,宝玉都舍不得,巴巴的跑到袭人家去看袭人。他们鬼鬼祟祟的,自以为瞒得了人,其实是自欺欺人。只不过丫头们都不说而已,暗地里打自己的小算盘。碧痕和宝玉洗澡,洗了足有两三个时辰,洗完之后地下的水淹着床腿,连席子上都汪着水,简直是鸳鸯戏水。麝月和宝玉也有过偷偷摸摸的事。

只有晴雯和宝玉没有这些事,所以晴雯无所顾忌,一时嘴快说出来。

就因为晴雯的快嘴,给自己惹祸了。到最后,与宝玉云雨的人,都留下了,与宝玉清清白白的她,却被冠上狐媚子的罪名赶出大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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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六回,宝玉与贾母等人前往宁国府赏梅花时,因觉困倦欲睡,秦可卿便将其领至自己房内稍作休息,宝玉在此屋梦游至太虚幻境,领教了警幻仙子授予的云雨之情,遂第一次梦遗。

袭人为宝玉整衣时,不觉伸手至大腿处,摸得一片冰凉沾湿,忙缩手问宝玉,宝玉害羞,不过捻了一下袭人的手,袭人因比宝玉大两岁,渐知人事,脸下一红,两人不再言语。



论理,宝玉回贾母处吃完饭换件衣裳也就完事了,可是换衣裳时,袭人是如何表现的?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头不在旁时(这个忙字用得也妙),另取一件中衣换上,过程中便问宝玉梦到了何事?可是前面已经说过袭人已渐知人事了,都羞得满面绯红了,还再次挑起话题,意欲何为呢?宝玉将梦中之事告诉袭人后,两人顺理成章就……书中写到“幸得无人撞见”,这几字道出袭人宝玉的小激动、小确幸,甚至有点惊喜。

可是在一次袭人与晴雯拌嘴的过程中,晴雯耐不住性子便脱口而出:“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 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



袭人和宝玉鬼鬼祟祟干的事还能是什么?可是袭人与宝玉行警幻所授云雨之事时,众奶娘丫头都不在,而且“无人撞见”,晴雯是怎么知道的呢?

其实无非就是袭人和宝玉经过第一次后,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到无数次。书中写到宝玉与袭人云雨后,便视袭人与别个不同,不过是食髓知味,难以自控罢了,所以当袭人元宵节不过回家一天,宝玉便意兴阑珊起来,跟着小斯跨上马就直奔袭人家,俨然一对新婚小夫妻,如此蜜月期的两人,禁得住几天不腻歪呢?

而宝玉房里的丫头众多,虽然个别小丫鬟(比如小红)难以接近宝玉,但像晴雯麝月这几个大丫鬟是经常在宝玉身边侍候的。宝玉夜里就寝时,袭人会睡同房外床,以备宝玉夜间醒来应付茶水之事。



在七十七回,书中说到袭人这一二年间自王夫人看重自己来,越发自重,凡背人处或夜晚间总不与宝玉狎昵。可知两人最初干柴烈火,多少有做些脸红之事,晴雯睡眠警醒,听见了不是坏事,当然其他丫头也未必不知道,只是大家心照不宣罢了,晴雯不过是做了那个看见皇帝新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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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宝玉和袭人“初试云雨情”,“幸得无人撞见”所指的就是这个“第一次”。

第三十一回、晴雯和宝玉袭人为了“我们”大吵大闹”,是在宝玉袭人“初试云雨情”之后三年多,三年多的时间里,宝玉与袭人“男女的事”早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第十九回、“元妃省亲”之后,宝玉和袭人就好得如胶似漆的,袭人回家过年才分开一天,宝玉就找到花袭人家里去了。此时李嬷嬷到了宝玉房里,对着丫头们骂袭人“狐媚宝玉”。

第二十回、李嬷嬷再次大吵大闹说袭人“狐媚宝玉”,宝黛钗三人来劝李嬷嬷无效,直到吵得凤姐亲自出马拉了李嬷嬷去吃酒才算完事儿。
宝玉与袭人的关系,早在入住大观园之前就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第三十六回、宝玉挨打之后,王夫人私自给了袭人“姨娘待遇”,当然是早已经知道了袭人是宝玉身边的“第一人”。

第六十五回、贾府小厮兴儿在花枝巷对尚未进贾府的尤二姐说起来,贾府中少爷们在大婚之前放两个(虚数)“屋里人”的有关规矩。

说明宝玉和袭人的关系,不但早已经是人尽皆知了,并且也算是在荣国府内部“规矩”,是被内当家王夫人半公开认可的“姨娘待遇”。
第三十一回晴雯与宝玉袭人吵闹的重点,并非在于贾府中早已人人心知肚明的宝玉袭人“男女的事”,而是讥讽袭人“连个姑娘还没有挣上呢,就称起我们来。”,毕竟袭人的确一直都没有正式的“屋里人”名份。

第七十二回赵姨娘对贾政吹枕边风告诉贾政老爷,贾宝玉事实上有了一个“姨娘待遇”的屋里人已经两年了。

未成年人贾宝玉,他的“屋里人”只有通过贾政老爷的正式认可,才能成为“正式编制”在官中领月钱的有名份的“屋里人”。

第七十七回、晴雯和袭人一样是贾母亲自指派给宝玉的丫头,和宝玉发生“男女的事”也是一样的不为“越礼”。王夫人清理怡红院时,与宝玉发生过“男女的事”的所有丫头都平安无事,说明王夫人说晴雯“狐媚宝玉”应该并非为“男女的事”。

第七十八回、王夫人向贾母汇报撵走丫头时所说的晴雯“不大沉重”,最大的问题当然应该是教唆宝玉“装病”。在贾母农历八月初三“八十大寿”到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后的仅仅十几天时间内因为“宝玉装病”引发“贾母查赌”,然后连续发生了“婆子告倒晴雯”、“抄检大观园”和“撵走晴雯”。

第七十七回、晴雯与宝玉绝别时,后悔自己当日没有和宝玉有过“男女的事”,也说明贾府少老爷们与自己“屋里的”丫头有“男女的事”并非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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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初试云晴雨”之前是有一段意淫的,在第五回中“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仙姑谓之宝玉“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在梦中的第二日就与可卿情不自禁,软玉温存。

梦中醒来之时,袭人给他整理衣物,顿觉不好意思,二人霎时羞得涨红了脸,袭人则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宝玉则尽诉了景幻仙姑所授云雨之情。毕竟袭人年龄大点,渐知人事,怎么会不知道给宝玉换衣服之前,宝玉身上微妙的变化呢,又加以询问,羞得袭人掩面伏身而笑,二人说着说着就情不自禁了,“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但是既然是无人撞见,为什么晴雯在第三十一回一次矛盾之后便讽刺袭人“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事,也瞒不过我去”,那晴雯是怎么知道二人做的羞羞的事情呢?

在伺候宝玉的众丫头中,近距离伺候宝玉的有袭人,晴雯肯定还有别人。袭人知道自己是贾母给宝玉的,将来肯定是宝玉房里的人,到时候不是通房丫头,也肯定地位如赵姨娘是小妾了,既然二人初试云晴雨,在以后的生活中肯定还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第n次,第一次无人撞见(可能也是二人因为害羞,以为是没人撞见吧),那第二次,第三次呢,肯定是有人撞见的,并且袭人在宝玉的房间外面,而晴雯也是在宝玉房里伺候的,当然还有其他丫头,怡红院的人那么多,怎么会没有人知道,只是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罢了。

既然袭人的角色,必定是宝玉的房中人,和宝玉发生关系也就是很自然的了,并不涉及什么羞耻。不光袭人,就是晴雯甚至怡红院里其他丫头和宝玉云雨之欢,也是很平常的事情,这种事情也是被封建家长所默许的。


消失的月光


《红楼梦》中写宝玉与袭人初涉云雨的时候是在第六回,按书中的写法,这时候的宝玉大概也就十岁多一些。一句“幸得无人撞见”看了让人忍不住想要笑,作者的笔墨用得太到位了。想象一下,这时候的宝玉和袭人,就像是偷了人家东西的小孩子,心里那个忐忑啊,一时激动之下,事情做么是做了,可是万一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啊?

可是,他们俩运气好,这一回没有人发现。没有人发现我个人以为也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确实是当时他们选择了一个好时机,神不知鬼不觉地鬼子进了村。另外一方面,当时宝玉身边的丫头们都还小,即使是两个人表现出某种亲昵,大家也都不往那方面去想。

然鹅,这种事一旦开了头,往往就刹不住车,宝玉和袭人不会因为这一次就此打住,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第一次“幸得无人撞见”并不代表永远都没有人撞见,幸运不会永远光顾在他们头上。后面慢慢地就会有人发现了。

再说了,随着宝玉身边的丫头们都逐渐长大,她们也会越来越多地往这方面想。也许这样的事未必是晴雯先发现的,我们从后面晴雯被赶出去后宝玉去看她的表现,她属于一直都是洁身自好的姑娘,可能是园子里别人发现了,事情就慢慢地传开了。晴雯后来很激愤地说出“我倒不知道什么叫‘我们’”其实是缘自己她的性格,别人知道了都不说,但是,晴雯眼里揉不得沙子,所以当袭人说出“我们”两个字的时候,晴雯当场给她回击过去了。这并不表明就晴雯知道,只不过是晴雯一向敢说敢当而已,其他人大概只会私下里窃窃私语。

作者在第一次来一个“幸得无人撞见”,当他这样的落笔的时候,怕是自己也在心里窃笑吧?那种小儿女偷偷摸摸的感觉或许他自己也曾经历过,没有被人当场像抓小偷一样抓住,只不过是幸运而已!更多的时候,园子里的那么多丫头,不会都是瞎子和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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