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三奇案 姦情遇慧眼!

俗話說“色字頭上一把刀”,自古因為婚外情引發的命案數不勝數,然而此類案件隱蔽性比較強,如果法官不認真負責,有時會被假象矇蔽,使破案誤入歧途。好在古代有許多法官在此類案件面前,頭腦很清醒,經驗豐富,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一個察字,讓罪犯無處藏身。

可疑的甲魚肉塊

北宋時名臣范仲淹的兒子範純仁,後來也是著名的文官,官至宰相。曾經因為反對王安石,一度被貶出京城,先後兩次做過河中府(治所位於今天的山西省永濟市蒲州鎮)知府。在他第二次做河中府知府時,衙門裡有個掌管司法事務的輔助官員,名叫宋儋年。一天晚上,宋儋年在家裡舉行宴會招待賓客後,夜裡突然暴斃。範純仁派自己的親屬代自己前去弔喪,當時正在殮屍,那人看到宋儋年的屍體口鼻都有出血痕跡,回去就報告了範純仁。範純仁也覺得這位部下死得非常蹊蹺,就暗中派人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宋儋年的小妾與本衙門的小吏有姦情,他們有毒殺宋儋年的重大嫌疑。於是這兩人被抓了起來。

而此時,宋儋年的兒子已經將父親屍體裝殮停當運回家去了。為了取得證據,範純仁發出公文,把宋儋年的兒子攔了回來,開棺驗屍。經檢驗,發現宋儋年的屍體“九竅流血”,眼睛突出,舌頭已經腐爛,渾身皮膚都已發黑,就好像是塗了一層黑漆。檢驗結果十分確定——宋儋年是被毒死的。有了檢驗結果,範純仁心裡更有數了。在審問中,這對罪犯對毒殺宋儋年供認不諱,可是那小妾招認是把毒藥放在了大塊的甲魚肉裡的。主審的官員覺得案件可以了結,就上報知府。

範純仁看了這段口供,不禁心中還有疑問。大塊甲魚肉是第幾道菜?這道菜肯定不會是最後一道,難道中了這樣的劇毒還能夠活到宴會結束嗎?肯定還有真實情節沒有坦白!於是,範純仁命令重新審訊,果然搞清楚了真實情況:在那晚的宴會結束、客人們都回家以後,宋儋年當時已經喝醉了酒,回到內室,那小妾在他的酒杯裡下了毒,勸他喝一杯再睡覺。宋儋年喝下去立刻就毒性發作,死於非命。

原來前一次供詞是有意為翻案准備的伏筆,是那個熟悉法律的小吏在作怪。本來宋儋年是不吃甲魚的,而且上了甲魚後還有好幾道菜餚,他們之所以說宋吃了放毒藥的甲魚,是為了將來達到翻案目的。

這個故事被記載到《範忠宣公言行錄》裡,後來《宋史·範純仁傳》也作了記載。這件頗有點玩法術的斷案事例表明,任何案件審理都要證據確鑿,尤其是這種姦殺案,更需要慎之又慎,以免留下後患,給斷案法官惹麻煩。

同床妻子無血跡

元絳是北宋的一名文官,他以機智斷案而聞名。元絳小時候在他的家鄉錢塘(今浙江杭州)就很出名,五歲就能作詩,九歲就能寫文,被稱為神童。後來考中進士,被派到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當了一名負責司法審判的推官,不久又被派到上元縣(今南京市白下區)代理知縣。到任後不久,元絳就辦了幾件疑難案件,反映了他縝密審慎的斷案風格。

據《宋史·元絳傳》載,有一個姦情案件的過程是:兩個人喝醉了酒發生爭吵,並打了一架,被在場的眾人勸開後各自回家。其中一位回到家後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誰知道半夜裡有個強盜摸進他家,把他的腳給砍掉了。他妻子早上大呼小叫的到本村裡長那裡報案,說白天和丈夫打架的那人半夜前來尋仇,砍斷了丈夫的腳。她拽著里長一同把那人扭送到縣衙。

元絳聽到擊鼓聲,立即升堂,開始審訊被扭送來的那個人,這時村子裡又有人來報告,說那個被砍掉腳的人已經死了。那人的妻子一聽大哭起來,懇求官府為她伸冤。那個被扭送來的人也拼命喊冤,說是自己酒後一覺睡到大天亮,根本沒有去過她家。

元絳聽了雙方的證詞後,對那個嫌疑人說:“為了一頓酒後的拳腳,你就要挾仇報復,實在是太過分了!”下令把嫌疑人關進大牢。然後好言勸告那婦女:“本大老爺一定為你做主,那人一定要重重治罪。你還是先回去給你丈夫辦喪事吧!”婦女千恩萬謝回去了。

婦女一離開,元絳就退堂。暗中叫了一個可靠的小吏馬上換裝出城,跟蹤那個婦女。書吏依計而行,遠遠的見那個婦女還沒有出城,就有一個和尚在路邊等著她,兩人很親熱交談著出了城。書吏回報後,元絳一面組織檢驗,一面派人把那和尚抓起來。幾天後再次開審,和尚被綁在大堂的屋簷下當被告,傳喚那婦女來作證。婦女一看見和尚,就已經心虛了。而此時元絳面目威嚴,厲聲責問她,讓她從實招來與這和尚的姦情,以及勾結在一起殺死丈夫的案情。那婦女很快就認了罪,原來她和那和尚通姦,一直想謀害親夫,恰巧乘丈夫和人打架,就一起謀害了丈夫,再圖嫁禍於人。這一對姦夫淫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案件破了,衙役們卻很疑惑,就問元絳怎麼會懷疑這個婦女?元絳說:“我聽她哭丈夫的聲音一點都沒有悲哀的感覺,尤其是她和丈夫同床共席,丈夫受如此傷害,她卻身上一點血跡都沒有。能不可疑嗎?”

疑從心細中來,疑從責任中來。圓滿破獲案件,給死者昭雪伸冤,是法官的首要職責,元絳的這個案例,就是負責任法官斷案的典型表現。

敲門就叫三娘子

明代作家祝允明在《枝山前聞》裡記載過一個案例,幸虧有睿智的法官指導,案件才沒辦成姦情冤案,其教訓深刻。

浙江湖州有對好朋友趙中與周平,他倆商量好一起去南京做買賣。趙中在家排行老三,他妻子都被大家稱為三娘子。這三娘子不願意趙中離開她出遠門,夫妻倆為此吵鬧多日。到了約定出發的那天,趙中為了躲避妻子的糾纏,黎明時分就早早上了約定好的小船。時間實在太早,趙中就在船上睡起了回籠覺。哪料,船主張召看見他包裹裡有一大筆準備做買賣的銀子,趁趙中熟睡之機,偷偷地把船搖到一個幽僻的水灣,將趙中 推到深水中淹死。然後把包裹藏好,又把船撐回來,假裝在船上睡覺。

而趙中的朋友周平來到船上時,在船上沒有看到趙中的影子,只好在船上等待。過了許久,趙中還是沒有出現,覺得很奇怪,自己又不便去見趙中的妻子,就讓張召到趙中家去催促。張召到了趙家門口一邊敲門一邊喊:“三娘子!”三娘子開門後,張召就問:“三官人為什麼這麼晚了還不上船?”三娘子吃驚地說:“他一早就出門去了,怎麼會到現在還沒有上船?”張召回去告訴周平,周平也覺得奇怪,就和三娘子分頭去找,連找了三天還是沒有蹤影。

周平唯恐自己受牽連,因此就寫了狀子呈送到縣衙門。知縣接報後,聽取了前後情況後,不去深入偵破,而是懷疑三娘子與人通姦,故意謀害丈夫,百般審問,也沒有什麼證據。這個案子就這樣拖延下來。這時,京城大理寺的楊評事來本地檢查審判卷宗,讀了這個案子的卷宗後,說:“這張召叩門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內無丈夫。”

他向知縣指出這是個大疑點。一語點醒夢中人,知縣這才扭轉了偵查的方向,開始佈置調查張召。一經審問,張召自知無法抵賴,這才交代了作案經過,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憑想當然去破案,只能事倍功半,誤入歧途,甚至釀成冤案。只有深入偵探和紮實查證,才能為冤死者伸冤。

竹筒裡的小蛇

清代《留仙外史》記載了另一個姦情案例:進士出身的倪廷謨做了安徽潛山縣知縣後,他廉明公正,號為“倪青天”。

有一次他出城到山區巡視,只見一座新墳上爬滿了蒼蠅,頓生疑慮,找來地保一問,得知墳裡埋的是當地一個新婚不久得急病而死的青年。看著墳上的蒼蠅,倪廷謨就感覺有點奇怪,便親自到那位死者的家中查看。那家新喪夫的寡婦見縣官來臨,大驚失色,連忙換上喪服乾嚎著。倪廷謨見那寡婦“態度妖蕩”,越發認定她丈夫死得可疑,於是下令開棺驗屍。可是驗屍的結果,那個屍體不過骨瘦如柴,並無傷痕,只得蓋棺封墳。這下那婦人厲聲責問:“縣官以莫須有之罪開人之墓、啟人之棺,該當何過?”倪廷謨只是笑著說:“你說得對,我已經上書知府,請求免職。”

倪廷謨向知府報告,請求批准寬限他三個月,如果三個月過後還未破案,再罷他的官職。倪廷謨繼續組織偵查,可是派人四處打探都無結果。第二天他決定微服私訪,他化裝成一個算命先生到死者所在的村莊附近轉悠。

倪廷謨遇到一個打魚的,姓萬,雖然已六十四歲,仍然身手矯健。倪廷謨和他談得投機,晚上就在他家住宿,漸漸把話題引到死者身上。萬魚戶說自己白天打魚,晚上則行盜。有一天晚上到那個青年家去偷東西,在窗外見青年的妻子和另一個男子正在把那個久病臥床的青年反身綁在床上,那男子用香火燙一條裝在竹筒裡的小蛇尾巴,小蛇怕燙,猛地一竄,沿著竹筒竄入了那青年的肛門。那青年慘叫一聲,氣絕身亡。

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倪廷謨得知原委後,不動聲色。第二天回到衙門,發籤將萬魚戶傳來,承諾不治他的盜竊罪,讓他遞狀告發那個寡婦。有原告告發,就可以再次開棺驗屍了。屍體經上次檢驗翻動,此時已經腐爛得很厲害,果然看到死者的腹內有一條死蛇。那寡婦一看頓時癱軟在地,只得承認與表兄通姦,為謀取做長久夫妻,設此毒計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倪廷謨按律擬判那寡婦凌遲處死,通姦的表兄斬立決。由此看來,偵破離奇案件時,往往只要另闢蹊徑,也許就柳暗花明。

驗骨推證扎針殺人

清末著名的法學家沈家本在刑部任職長達三十年以後,又兩任地方知府。他將自己在辦案過程中接觸到的屍體檢驗經驗記錄了下來,編成《補洗冤錄四則》,其中有一件涉及姦情的案件非常典型。

天津縣有個叫劉明的青年,他的妻子王氏與一個叫鄭國錦的針灸醫生髮生姦情,起意要謀害丈夫。劉明體弱多病,有天凌晨時分,王氏和借宿在家中的鄭國錦合力,把劉明按倒在炕上不能動彈,鄭國錦在劉明肚臍上方一寸部位中醫稱為“水分穴”上連扎三針。這個穴位是中醫絕對禁止扎針的,劉明被扎針後喊叫幾聲,驚醒了在旁睡覺的兒子劉黑兒,他親眼見到鄭國錦從劉明肚子上拔出銀針。過了不久,劉明就死了。

這個案子發生在光緒十八年(1892年),當時劉黑兒年紀還很小。父親死後,劉黑兒被其大伯劉長清收養,王氏則與鄭國錦結了婚。幾年後劉黑兒無意之間向伯父講起曾目睹王氏與鄭國錦通姦以及父親死時的情景。劉長清據此到衙門起訴,告發王氏和鄭國錦。由於事涉命案,開棺後只能檢驗骸骨。天津縣知縣覺得沒有辦法入手查驗,便呈請上級來主持檢驗。

當時沈家本正擔任天津知府,瞭解案情後,為了更有把握,他從京城借調了刑部有經驗的仵作來天津幫忙。根據清代經過修正的《洗冤錄》,認為體弱的男子如果下身受到傷害,他的牙根骨也會見傷。而清代的《備考》裡也說,如果人的腹部受傷,在頭頂囟門骨中心的部位會出現紅色的血暈傷痕。清代人所補寫的《洗冤錄疑難雜說》裡解釋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因為腹部受傷後,人自然猛烈憋氣,“氣血上湧”導致在囟門處突出,從現代醫學的角度來看,這或許是因為死者腦溢血時在頭蓋骨內形成的出血點。

為了弄清劉明的死因,沈家本率靜海縣知縣一幫人親赴靜海楊官店村劉明的墳冢開棺驗屍。經京城來的仵作檢驗,果然發現劉明的牙根及頭頂骨為紅色,囟門骨浮出,認定死者為針刺而亡。最終案情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沈家本將此案例寫進了自己編著的《補洗冤錄四則》,彌補了宋代《洗冤錄》的不詳盡,亦為今天破獲此類案件積累了經驗。

(作者單位:山東省棗莊市臺兒莊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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