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根發2
雖然語法有毛病,還是知道其意思。可以提供專業意見。
需求決定了市場,中國的物業管理是伴隨中國政府的房改(取消福利房、單位集體房、政府或單位分房)體制運應而生的。政府不再大包大攬,而是交給市場決定,所以才有了後來的很多房地產開發公司,隨之雨後春筍般成立了很多物業公司。截止目前全國約13萬家物業公司,1981年,中國大陸第一家物業公司——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因為在中國允許房屋預售(房屋還沒有蓋好就可以對外銷售),很多大型房地產公司開發了很多樓盤,政府規定房屋銷售前必須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提供物業管理。為了操作上的方便,很多房地產公司直接成立了物業子公司。也有的是市場化無房地產開發背景的物業公司。
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歷史非常久了,雖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門,但是接受鄉鎮或街道的指導和監管,被授權完成部分基本民生政策和基層治理工作。社區要是能做好物業管理的工作,今天也就沒有物業公司什麼事了。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政府也在實施放管服,該市場的交給市場決定,不再進行行政干預。2018年開始,全國“三供一業”(國企、央企、政府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的後勤管理事物全部剝離出來,委託市場化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簡單講就是政府向社會採購服務。可想而知,物業管理存在的必要性。政府都願花錢把自己家的後院交給專業公司來負責,還能把市場化的小區物業管理攬在懷裡?
物業公司也好,業主也罷,都有好有壞,中國改革開放才幾十年,市場環境還不是很成熟,存在這種或那種問題,有的業主需要物業公司,有的業主拒絕物業公司,就像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有的人喜歡甜,有的人喜歡酸,有的人喜歡鹹,還有的喜歡辣……需求各異,再高明的廚師也不能讓所有的人滿意。中國最大的問題就是任何事情都無法讓所有人滿意,但是全世界有個通行的原則,那就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任何一個小區的業主超過三分之二需要,物業公司就會存在,三分之二的業主拒絕,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決定物業公司的去留。中國有幾十萬個小區,真不是哪幾個人或哪部分人就能決定物業公司的存在與否的。但是我也支持具備專業能力的業主團隊成立業委會來進行小區自治。至於業委會的專業運作以及如何成立業委會、物業管理風險等不是今天要回答的。不再一一贅述。
楊君波CEO
我舉雙手同意取締物業!除了收錢,一點貢獻也沒有,真不知道存在的意義何在!弄倆大爺看門,大爺跟你喊,你不能嚇著大爺,否則吃不了兜著走!再看物業經理,一副黃世仁的嘴臉,好話讓他說盡了,就是人事不辦一樁!辛苦賺錢,買房,裝修到入住!業主自己花錢刷白的樓道牆,小廣告滿天飛,物業說管不了,逮住一定批評教育!我呸!電梯的感應是壞的,走慢一步就夾的你輕者左右搖擺,重者胳膊紅麟子一片,我被夾過兩次胳膊,物業說電梯裡有電話,你自己聯繫,我呸呸!!樓道一梯8⃣️戶,卻沒有通風的窗戶,讓業主把垃圾扔在樓道,有些沒素質的業主自然是連袋子都捨不得買,直接往地上倒,還有一些老年人就用買菜的透明垃圾袋裝的滿滿的扔在樓道,臭氣熏天,蟑螂到處爬,反映給物業,一句話:我們也貼通知讓自己帶下樓了,不管用沒辦法!這樣的物業存在的意義在哪裡……
shmshm66
舉雙手贊成。取消物業,開放小區,還小區自由空間,建立社區指導協調下的業主自治,各掃門前雪,社會化管理,衛生環衛局,治安派出所,還有現代化的密佈小區的天眼,綠化有園林局,道路有市政,車庫和車有關係的有交警管,暖氣由暖氣公司管,天然氣由天燃氣公司管,喝水自來水,電有電力公司,路燈壞找市政相關單位,一派自由和諧家園,大家看怎樣!支持的點贊!
呵呵166770544
統一歸社區管理應該是件好事,第一社區永遠不會拋棄業主,這是物業公司做不到的。第二社區能完好保存小區內各類建設單位移交檔案資料,便於以後維護物業之需。有的小區經過幾任物管公司後連設備的圖紙都找不到了。第三社區管理能加強外來人口登記核查,對本社區的安全有維穩作用。有的物業公司為降低成本只要是個人不管他以前有沒有前科都會招來做保安的。第三大量的停車費可以降低廣大業主的物管費,和基礎沒施的維修費。關於停車費大家都知道這是物業公司最大的貓膩他們狠不得把所有的綠化帶都拿來做停車位。第四可以解決本社區內部份四零.五零等下崗人員的工作問題。第五能加深社區與業主的互動,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在廣大業主心中形象及凝聚力。
下午茶152
我是做物業服務工作今二十年,也通過全國註冊物業管理師考試並註冊(當然現在已經取消),這麼多年經歷,讓我感到如今的物業服務工作存在很多問題:
一是法規滯後,使許多問題出現了,沒有法規條文可依,致使無法得到根本解決,如業委會的離任審計怎麼進行,出現很多經濟問題,甚至犯罪沒有得到處理;還有如公共收益分層問題,物業公司通過對業委會成員給予好處,就出賣廣大業主利益,簽訂比例讓我一個物業服務工作者都感到羞愧。
二是物業公司的很多行為得不到規範,只要有手段就可以做物業服務工作,有些甚至現招無專業經驗的人從事物業服務工作,主要是老闆就是不懂專業的人,怕專業之人看不起他。如電梯維保工作,現在為什麼這麼多問題存在,就是低價選擇電梯維保公司,又不按照規範保養,物業公司又不認真監督,這樣就使業主的財產無保證,設施設備壽命大大降低,經常出現問題,關鍵對物業公司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處罰,只要不出大的問題,相關部門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三是物業公司多數私營,追求利益最大化,讓其利慾薰心,根本不考慮業主利益,不站在社會效益方面考慮,本應該花點經費消除隱患,保證人的生命不收侵害,但物業公司往往從經費上加以控制,致使小區出現人命案,在這些問題上我多次與老闆叫板,但只有我吃虧,所以我退出不幹了。
四是對於經費支出(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往往是有貓膩的,所謂招投標,一般是圍標和做大支出費用,損害業主利益,老百姓辛苦一輩子買了房,後期還要支出這麼多不該出的錢,增加了業主負擔,損害了業主的權益。
所以我覺得,只有讓公益性的組織聘用專業人員,加以嚴密監管,才能確保其真正意義上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型價值觀實現,才能保證社會公正性,才能真正意義上實現祖國偉大復興,老百姓才會有幸福感!
老三78296
取消物業管理,勢在必行。
物業是創建社會矛盾的根基,影響社會和諧的土壤,製造人民內部矛盾的根源,堅決支持取締物業管理,舉雙手贊成。
刺刺玫瑰
我在日本工作生活,日本住宅小區沒有物業公司,只有業主組織自治會。毎兩星期小區自治會統一組織打掃小區衛生,每戶必須有一個人參加,否則罰款。每戶每年交納少量自治會費,用於小區的公益支出。每年年末有一次業主大會,全員參加,總結一年的各項支出,選舉來年自治會班子成員,所以日本小區非常乾淨文明,住了20多年,從來沒有聽到過發生糾紛
流浪人生1971
物業,是個什麼東東?原本之意,應該是小區業主們為了維護社區公共利益,管理社區日常事物,而聘用的具有專業資質的事務人員,簡單稱之為管家,這些人工作的宗旨在於誠心為廣大業主服務。可現實是他們把自己當做了社區的主人,高高在上的治理者。他們視業主為管理的對象,不講什麼服務,一味在約束、規則、掙錢獲利上下功夫。所以,對這些思維錯位,以主人自傲,不能服務於業主的物業,我認為,應當解除!用政府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社區居委會,取代以物業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化管理公司。做為社區的管理組織,其領導者,應由地方政府基層組織派出,負責社區的政治宣傳教育,輿情引導收集,民事糾紛協調、財務費用管理等。居委會其他成員由社區業主選舉產生,負責社區管理制度規則的確立與執行,討論對社區各種違犯公序良俗行為的處理意見,確保社區業主的公共利益。當然,根據社區規模,居委會可聘用專職管理人員三至五名,負責社區活動的組織與業主關係的協調,公共安全的保障與國家法紀的維護,物業權利的保護與物業收支的管理,相關工人的招聘與崗位責任的考核等。除上級組織委派的負責人工資外(年終獎由社區發放),居委會所用人員工資均由物業費支出。個人點滴看法,可能有失偏頗,但我覺得消除營利性物業,由居委會引導業主自管自治是一個保穩定求和諧的好辦法!
秦地俗人
廣州嘉安物業沒有經過業主同意與中國移動和廣東廣電在樓層過道私設無線發射裝置。帶來的實際危害就是電磁波輻射汙染網絡安全沒有保障。為了業主的生命安全和網絡安全。強烈呼籲儘快拆移室外!本來我應該交物業費的,但是這個事情2個月了還沒有處理好怎麼可以收物業費呢?
王一鐵塔
這是個很好的主意:1.眼下的物業公司分不清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關係,本末倒置,之間相互鬧騰、交惡的事時有發生且愈演愈烈。業主繳費供養物業公司,理應業主得到優質的服務,是合情合理的事,但物業公司勃然反之,儼然是一付居高臨下土皇帝姿態,為所欲為,視業主為眼中釘,搖錢樹,吃肉罵娘。2.物業公司管理層人員職業道德普遍粗魯素質低劣,管理水平差,服務態度惡劣。公司的工作人員門檻低,由於待遇不好,責任心不強,自然工作也怠慢。有些安保人員來歷不明,不履行職責反而盜竊業主的電單車、電瓶之類物品,還動手毆打業主,使廣發業主失去安全感!做了壞勾當。3.財務管理混亂,收業主的錢特快,但需要物業維修拖拖塔塔,有時置之不理。龐大的車位、停車費收完足夠了物業老闆就來個跑路,不明不白,也不知往哪裡追蹤,泥牛入海!業主損失慘重,黑道啊!
以上幾點只是物業存在負面一小角,相信看不到的還有許多。物業由社區統一管理迫在眉睫,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