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羅網!信陽兩名男子酒後駕車去找警察,因醉駕被判刑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鑫 通訊員 任中

今日,記者從信陽交警支隊獲悉,信陽兩名男子,喝醉酒後,不但駕駛車輛上路行駛,偏偏又到公安局找警察。一位老漢是想讓警察幫忙解決問題,另一位老漢是想找警察的茬,最終,這二位老漢皆因醉駕都被民警抓個正著。

一、周X清醉酒駕駛摩托車找警察

2018年8月19日中午,周X清(男、48歲、平橋區人、無駕駛證)吃飯期間大量飲酒。飯後,周X清想到朋友鹹X偉欠其工錢未還,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周X清決定去找鹹X偉討債。於是,前去鹹X偉住所,後雙方發生爭吵。爭執不下之際,周X清隨即想到了其向派出所民警求助,找警察幫忙調解糾紛。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周X清不顧忌自己無駕駛證、且飲酒後,仍駕駛二輪摩托車,到華豫電廠門口,找到了派出所的民警,並駕駛摩托車帶領民警一起去鹹X偉討要說法。民警下警車後,第一時間發現周X清滿臉通紅、渾身酒氣、站立不穩、粗言大語,民警就詢問周X清是否喝酒了。周X清回答:“我是喝酒了,怎麼了?”

派出所民警隨後聯繫到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交警到達現場後,及時帶周X清到醫院抽血待檢,並做了先期案件的調查取證。

2018年8月20日,根據血醇檢驗報告單,周X清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9.0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周X清面對自己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的結果,留下了悔改的淚水,說:“都是我不懂法造成的,後悔死了。”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於8月20日對其刑事立案偵查;9月3日對其刑事拘留,目前,周X清被羈押在市第一看守所。後人民法院依法開庭,認定周X清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

二、蔡X全醉酒駕駛摩托車找警察

2018年9月18日凌晨3時左右,蔡X全(男、53歲、平橋區人、無駕駛證)夜間大量飲酒。凌晨3時許,蔡X全因對社會及身邊人不滿,心生怨氣,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蔡X全決定去找派出所警察的事。於是,蔡X全不顧忌自己無駕駛證、且飲酒後,仍駕駛三輪摩托車,到洋河派出所,對值班的民警及輔警進行謾罵,耍酒瘋,對前來勸阻的派出所所長及民警進行肢體上的不配合,致派出所長及民警受傷。民警第一時間發現蔡X全滿臉通紅、渾身酒氣、站立不穩、粗言大語,民警就詢問蔡X全是否喝酒了。蔡X全回答:“我是喝酒了,我今晚喝了8兩白酒,怎麼了?”

派出所民警隨後及時帶蔡X全到醫院抽血待檢,並做了先期案件的調查取證。

2018年9月18日,根據血醇檢驗報告單,蔡X全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6.7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市交警支隊平橋勤務大隊於9月18日對其刑事立案偵查;10月10日對其刑事拘留,目前,蔡X全被羈押在市第一看守所。後人民法院依法開庭,認定蔡X全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刑罰。

交警提示:有事找警察是應該的,但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去找警察,是不值得提倡的。交通安全無小事,為已為人都應該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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