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調控政策能否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城市調控政策能否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為抑制房價出現過快上漲苗頭,近期各地陸續加大房地產調控力度,不斷出臺新政策、新措施。同時,住房租賃市場建設穩步推進。一系列舉措表明地方政府堅持調控的信心和決心不會動搖,“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不會改變——

進入6月份,一些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仍相對活躍,樓市調控政策仍在陸續出臺。“五一”前後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約談的12個城市都發布了調控措施。

6月4日,兩城宣佈限售措施——湖北省宜昌市宣佈,在城區(含夷陵區)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的,自簽訂商品住房網籤合同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江蘇省徐州市規定,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2年或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天津市人民政府發佈《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購房人購房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調控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購房手續,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對擅自放鬆購房條件的,將嚴格追責問責。此外,還要求住房庫存緊張的地區要加大加快土地供應。做好土地供應和促開工、促上市工作,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供應等。

6月13日,浙江省嘉興市發佈新政明確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銷售全部準售房源,不得分幢、分單元、分層、分批銷售。同時指出,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律不得通過任何方式認購。

行業人士普遍預計,調控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房價一旦出現過快上漲苗頭,各地還將繼續出臺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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