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
交警放棄休息,全員在崗保暢通
但卻有人不理解
製作辱罵交警的視頻發佈在網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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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期間,為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安全過節,南召交警全員上崗,全面加強轄區路面巡邏管控,加大酒駕、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查處力度,確保節日期間轄區道路暢通有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0月3日晚,交警大隊部署開展對城區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嚴查酒駕違法行為。自稱“株式會社”的網民劉某在執法現場附近錄製視頻並辱罵民警,隨後將該視頻傳播至微信群,造成不良影響。
10月4日,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其對辱罵民警併發布侮辱性視頻的行為供認不悔。
南召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劉某處行政拘留10日。
1、網絡非法外之地,網民有發言權的同時也需為此承擔責任;
2、《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情節嚴重恐承擔刑責;
3、公安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都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對處罰不滿意,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上級機關申訴。若僅僅是為了發洩個人情緒,公然在社交網絡上惡意侮辱他人,等待你的將是相關法律法規的嚴懲;
4、當下很多人把網絡作為傾訴乃至舉報的平臺,希望通過轉發和關注來推動事件的解決,對此小編想說,即便你有理,發言請注意謹慎客觀,切不可過激、失實、誇大、捏造,若因此誤導輿論,終將害人害己。
來源 | 南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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