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网财税|大大减轻会计工作量的措施,10月立即执行!


10月1日起公司注销流程大改!


企事网财税|大大减轻会计工作量的措施,10月立即执行!


政策原文节选: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

税务总局将对各地税务机关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对纳税人实际办税感受进行走访调研、组织明察暗访,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评。

对工作落实不力、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8日

之前,有不少人抱怨公司注销难、注销慢,现在国家终于出手,公司注销流程再优化、缩减!不仅为需要注销公司的人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同时也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真是重大的利好!

随着国家政策的优化,不断为会计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也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那么,我们一起看看最近国家都出台了哪些给会计人减轻工作量的政策:


国家宣布:开户许可证取消了!

开户再也不难,会计人工作量大大减轻

国务院8月14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政许可试点,2019年修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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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再需要央行审批。

央行发布这个大政策,取消开户许可证,给公司开户不用再等几个月的时间了,也不用跑腿了,对企业财务来说是一个是重大利好,很赞。


会计工作太辛苦,减轻会计工作量

税务总局又出10项政策!

前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再发通知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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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18〕4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8〕79号文件印发)要求,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办税痛点堵点,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税收营商环境试点范围。

2018年9月底前,在第一批5省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要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不少于20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充分发挥试点引领效应,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四个统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供预填或免填单服务,减少纳税人基础信息重复填写,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三、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

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积极创造条件,力争2018年底前试点单位实现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资料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提升办事效率,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理时间。

四、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

2018年10月底前,试点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再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五、推行个体工商户承诺制税务注销。

2018年底前,试点单位推行承诺制税务注销,即对在税收征管系统中无欠税(罚款)记录等事项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由其业主出具承担未尽税收事项清缴义务的承诺书,税务注销即时办结。

六、实行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

2018年底前,试点单位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数据可进行网上自主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2019年底前,全国实现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对各税种申报数据均可进行网上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

七、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

开放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2018年底前在通信、银行等行业,以及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增值税、连锁经营的企业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实行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的行业和企业范围,鼓励有个性化需求(如集中或批量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发接入软件,符合信息安全规定的,税务机关免费提供接入服务,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八、简化税务迁移、注销流程。

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即时办结。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2018年底前,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九、限时解决办税堵点问题。

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问题,建立责任清单,限时解决,对账销号。当前要抓紧解决“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税控变更发行无法网上办理”等突出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中的涉税问题。

十、建立暗访、追责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2018年9月底前,建立窗口单位办税问题处理机制和追责机制,实行层层约谈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切实解决困扰纳税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持续提升税务系统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一项项的政策出台,不断给会计人的工作提供便利、减轻会计人的工作量,真的是在重视会计人群了,未来财会之路也更加明朗了。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央人民银行、大白学会计、会计说企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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