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人共同房產,老頭去世了要銷戶,房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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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回答過類似問題,現在重申一下,房屋產權和戶口是兩碼事,不要攪和在一起。

具體來說就是:

第一, 夫妻共同的房產,屬於夫妻兩個共有。如果其中男方去世,那麼,男方擁有的一半產權就變成遺產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男方的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繼承。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

第二, 戶口註銷和房屋產權繼承沒關係,只是戶籍管理的程序。如果戶口註銷了,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繼承手續的辦理。繼承人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繼承房屋50%的產權,獲得合法房屋產權證。有了房產證,也可以按照當地落戶要求,將戶口落在繼承房屋所在地。

第三, 只不過,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有人選擇在繼承房產前,辦理銷戶。有人選擇在銷戶後,再辦理房屋繼承手續。目前看,先銷戶的比較多,因為手續簡單,又有單位、街道和派出所盯著,涉及到是否發放退休金和其他福利的情況,所以,大家都按要求及時銷戶了。而房屋產權繼承需要的繼承公證、過戶等手續相對比較繁瑣,耗時長,因此,就延後辦理了。

我以前曾經在頭條問答中,回答過老人過世後,如果一直不辦理產權過戶會有什麼後果,如果感興趣,可以翻看一下以前的回答,也許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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