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普法」被執行人失蹤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錢還能要回嗎?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借錢出去

碰上不想還錢的被執行人

對方常用招數就是失蹤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很多人對這一招沒什麼辦法,只能自認倒黴,或者尋找“道上的”幫助。但是,通過正規途徑就沒辦法了嗎?當然不是!這種情況,法院是可以幫助你的。只要你有借條。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如果對方玩失蹤,那麼拿上借條上法院吧,法院會在缺席情況下做出判決。只要證據充分,你就可以贏,然後就能申請強制執行了!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那麼如果是真失蹤呢?也有辦法。《民法總則》第40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法院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那麼債務人的財產就可以委託給他的財產代管人來管理。《民法總則》第42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你可以要求債務人的上述財產代管人從債務人的財產中支付這些錢。如果被拒絕了?那就向法院起訴債務人的財產代管人!

那麼——如果債務人死亡了呢?所欠債務就一筆勾銷了嗎?

「执行普法」被执行人失踪或者死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

如果發生這種事情,可以要求繼承死亡債務人財產的繼承人從所繼承的遺產中支付債務。如果繼承人拒不承認這筆債務,同樣可以到法院起訴繼承人,只要勝訴,就可以進行執行。但是需要注意,在這裡債務清償是以遺產為限度的。如果債務人當時借錢是為了用於家庭生活,你還可以向其配偶要;如果不是,那麼就只能從遺產中有限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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