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快递员丢了千元包裹只赔300元?快递公司正在核实

近日,市民杨女士向川江都市报反映,自己从泸州给远在云南的亲戚寄了两箱小孩衣物和玩具等物品,价值1000元左右。最近亲戚打电话说包裹没有收到,快递员说是在运输过程中物品丢失了,但只愿意赔偿300元。

邮寄物品丢失 查询显示已签收

杨女士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9月17日,她到泸州中通快递一网点邮寄了两大箱物品,称重后通过微信支付了72元运费。杨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没有提出开箱检查,也没有提醒是否需要保价。

后来亲戚打电话说包裹没有收到,杨女士在该快递公司的官网上输入运单号查询,发现该件在9月21日已经由亲戚本人签收。随后,杨女士通过快递官网和APP上投诉,但一直没人联系她。

杨女士说,本来东西弄丢了就非常懊恼,现在还要为赔偿伤脑筋。杨女士说,现在亲戚告诉她,快递员只答应赔300元给收件人。但她认为,自己寄的是两个箱子,里面的货物价值在1000元左右,她还为物品的安全递送支付了72元的运费,现在只赔一部分,实在说不过去。

未保价快件丢失 按运费的3—5倍赔偿

针对杨女士的诸多疑问,9月25日,记者联系到该快递公司的泸州片区负责人谈先生。谈先生表示,泸州分公司还没有接到杨女士所寄包裹丢失的反馈,如果货品确实丢了,寄件人可以提供物品的价值证明,协商赔款事宜。

9月26日,杨女士来到寄件的快递网点,工作人员告诉她,现在公司正与派件的快递员了解情况,将在3日之内答复杨女士。

杨女士表示,如果3天后快递公司的回复让她不满意,将向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进行投诉。

对此,泸州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肖攀表示,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快递企业一般规定,对于购买了保价的快件,根据物品价值证明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未保价快件丢失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如果寄件人对赔偿数额不满意,在与快递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打电话12305向四川省邮政管理局申诉,或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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