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小米公司不守其在網站上發佈的銷售紅米Note5A數量超過300臺,就能與雷總聚餐的承諾,“米粉”楊先生以合同糾紛為由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繼續履行承諾,賠償公證費及律師費共計24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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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08:51:48 濟南中院
因認為小米公司不守其在網站上發佈的銷售紅米Note5A數量超過300臺,就能與雷總聚餐的承諾,“米粉”楊先生以合同糾紛為由將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繼續履行承諾,賠償公證費及律師費共計24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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