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購進農產品,計算進項稅額適用扣除率的5大情形!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計算進項稅額適用扣除率的5大情形!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計算進項稅額適用扣除率的5大情形:

1、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率。

4、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6%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6%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計算進項稅額適用扣除率的5大情形!

5、農產品核定扣除時:

(1)以農產品為原料生產貨物,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如投入產出法,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扣除率/(1+扣除率)。

(2)購進農產品用於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的(包裝物、輔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終貨物稅率為10%時扣除率為10%,如購進消耗燃料用的木材用於生產銷售蠶絲綢;最終貨物稅率為16%,扣除率為12%,如外購生產醬滷豬肉所需的大料、花椒。

(3)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時,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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