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按照10%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需要取得什麼憑證?

納稅人按照10%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需要取得什麼憑證?(海南稅務)

答:可以享受農產品加計扣除政策的票據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且必須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稅政策開具的普通發票;

(二)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三)從按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但是,取得批發零售環節納稅人銷售免稅農產品開具的免稅發票,以及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均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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