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決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38 證券簡稱:司爾特 公告編號:2018-50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七樓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於2018年9月25日以專人送達及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9名,公司全體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金國清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的召集、召開合法有效。本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終止原設立的產業基金並註銷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議案》

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自成立以來,隨著宏觀形勢和市場環境的變化,根據監管要求及再融資需要,綜合公司實際發展及資金情況,經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產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安徽眾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磐信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協商一致,擬終止該產業基金並註銷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協商簽署終止協議並辦理相關清算註銷事宜。

投票結果:全體董事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該議案。

內容詳見2018年9月29日登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終止產業基金並註銷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董事會經認真審議,一致認為: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將有利於加快公司票據的週轉速度,降低公司財務成本,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投票結果:全體董事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該議案。

內容詳見2018年9月29日登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的《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同意意見,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專項核查意見,內容詳見2018年9月29日登載於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538 證券簡稱:司爾特 公告編號:2018-51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安徽省司爾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於2018年9月25日以書面方式發出通知,並於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桂芳娥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投票結果:全體監事以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該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資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上述事項的實施,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建立了規範的操作流程。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538 證券簡稱:司爾特 公告編號:2018-52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產業基金並註銷

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交易事項概述

2017年12月18日,經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產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宏大健康”)與安徽眾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眾泰”)、合肥磐信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磐信投資”)共同投資設立了健康醫療產業基金暨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並於2018年1月5日完成工商註冊登記。該產業基金以有限合夥企業形式組建,基金總規模80,000萬元(人民幣,幣種下同),安徽眾泰作為有限合夥人認繳出資49,999萬元,鑫宏大健康作為有限合夥人認繳出資30,000萬元,磐信投資作為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夥人認繳出資1萬元。

內容詳見2017年12月19日登載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公告》。

(一)該交易事項已經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交易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相關部門審核批准。

二、終止協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董事會授權經營層與交易對方協商簽署終止協議並辦理相關清算註銷事宜。公司將在終止協議簽訂後及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披露終止協議主要內容及該事項的進展情況。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終止該產業基金並註銷合肥磐信康健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538 證券簡稱:司爾特 公告編號:2018-53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

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公司擬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從募集資金專戶劃轉等額資金到公司一般賬戶。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操作流程

為進一步加強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確保銀行承兌匯票用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制定了相關操作流程,具體如下:

1、在申請支付募投項目相應款項時,由採購部門/項目部門負責填制付款審批單,並註明付款方式。財務部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合同付款金額審核無誤後,根據採購部門/項目部門提供的註明付款方式是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審批單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

2、定期統計未置換的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背書轉讓)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款項,將墊付的銀行承兌統計製成置換申請單,並按募集資金支付的有關審批流程,在審核、批准後,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背書轉讓)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所使用的款項,從募集資金賬戶中等額轉入公司一般賬戶。同時公司財務部建立明細臺賬,按月彙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背書轉讓)募投項目資金明細表,並報備保薦機構;

3、非背書轉讓支付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公司以自有資金支付到期應付的資金,到期後將墊付的銀行承兌匯票統計製成置換申請單,並按募集資金支付的有關審批流程,在審核、批准後,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非背書轉讓)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所使用的款項,從募集資金賬戶中等額轉入公司一般賬戶。同時公司財務部建立明細臺賬,按月彙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非背書轉讓)募投項目資金明細表,並報備保薦機構;

4、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有權採取現場檢查、書面問詢等方式對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的情況進行監督,公司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應當配合保薦機構的調查與查詢。

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將有利於加快公司票據的週轉速度,降低公司財務成本,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三、 監事會、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1、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資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上述事項的實施,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建立了規範的操作流程。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能夠保證募集資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且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3、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公司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能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已經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另外,公司制定了相應的具體操作流程,來保證交易真實、有效,確保銀行票據用於募投項目。

綜上,本保薦機構關於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無異議。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安徽省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並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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