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8-5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原设立的产业基金并注销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成立以来,随着宏观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监管要求及再融资需要,综合公司实际发展及资金情况,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磐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拟终止该产业基金并注销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协商签署终止协议并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产业基金并注销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8-5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桂芳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8-5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产业基金并注销

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17年12月18日,经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大健康”)与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众泰”)、合肥磐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磐信投资”)共同投资设立了健康医疗产业基金暨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8年1月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该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基金总规模8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安徽众泰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9,999万元,鑫宏大健康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0万元,磐信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

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一)该交易事项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交易对方协商签署终止协议并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公司将在终止协议签订后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该产业基金并注销合肥磐信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8-5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在申请支付募投项目相应款项时,由采购部门/项目部门负责填制付款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付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根据采购部门/项目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审批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2、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备保荐机构;

3、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到期后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备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

综上,本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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