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教育局要求鄉村教師每天必須住校,不能回家,有法律依據嗎?

手機用戶67235569


教育局絕不會強制要求鄉村教師住校,一般只會建議或提倡。

如果是鄉村寄宿制學校,老師住校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可以保證足夠的上班時間,方便管理學生,遇突發事件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學生的安全更有保障,對意欲違紀鬧事的學生有更多心理威懾……

但目前情況是,多數鄉村學校未必有足夠的週轉房供教師住宿。如果只是將空置的舊教室簡單隔斷,充作教師宿舍的話,居住條件太差,老師們肯定不願住。這樣的宿舍一般沒有獨立衛生間,大晚上穿過空曠的長廊或操場上廁所,有點瘮人,女性尤其難以接受。

就算學校有住宿條件,要求全體教師住校也不現實。家在農村的老師,本就距學校不遠,或許家中還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顧,有田地菜園需要侍弄,怎會不管不顧住到學校呢?



估計題主指的是一些住在城裡的鄉村教師,每天開車跑教,耽誤了工作,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教育局批評了這種現象並提出住校的要求。這樣的要求當然沒有法律依據,不如將其理解為一種強烈的建議更恰當。題主的問題,剝離了現實語境,屬於典型的斷章取義,很容易誤導讀者。

確實有一些安家在縣城的鄉村教師,即便學校有不錯的住宿條件,卻仍然跑教。更有甚者,把一週的課全部調到兩三天上完,其餘時間就呆在縣城“休假”,給社會上的人帶來“老師都很清閒”的印象。這種散漫的作風,有損整個教師群體形象,確實應該整頓。

其實住在學校有什麼不好呢?每天吃食堂不用做飯,有寬闊的操場可供散步,有完備的體育設施可以健身,有高速免費的寬帶可以上網……多好啊,多少人慾求之而不得呢!


毫米


在我所能知悉的範圍內,沒有聽說過有這樣奇葩的要求和規定,我覺得,教育局作為教育主管部門,不會作出這樣的規定和要求。

無論是城市教師還是鄉村教師,只要執行學校的制度,按照規定參加學校的考勤考績,履行一個教師應履行的職責,其業餘時間,選擇住處,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干涉,教育局也不例外。

教師在上班期間,遵守學校和主管部門的規定,這是必須的,但是,住宿和下班後的時間安排,純屬個人行為。如果教育局真的這樣要求,下發了這樣的文件,可以作為憑證,要求其改正,如果遭遇拒絕,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反映。我國是法治社會,一切都應該依法辦事。

如果題主是老師,你所在地區的教育局是這樣規定的,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如果對你進行處理,完全可以讓其成為被告!


教師妹子一枝花


首先,談談我校情況:我校是鄉村九義校,離城40多公里,開車約1小時;只有九年級學生住校!沒有強行規定教師必須住校!

對於我來說,2000年學校集資建房,父母給我3萬在學校內買了個100平米的房子,現在和老婆,兒子都是每天吃住玩都在學校;算是常駐學校吧,迄今為止已經19年!然後近幾年孩子的教育需要,週末都到城裡參加課外培優,週末就都在城裡居住,平時上班都在學校!

最後,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教育局規定雖不是法但是規定,任何老師違反規定都是違規。

2 這樣奇葩的規定還真有,兩年前一位老師就因為放學後回家受到了通報。

3 這在我們這裡叫走教。以前我們領導也一直強調老師要住校(特別是農村完小),但慢慢也就鬆了,因為不合理,也因為沒條件。

4 我曾經在鄉下學校呆了十幾年,教育局和校長一直要求要住校。週日去,週五回。有時週五故意開會到六點多,讓老師趕不上車!福建的。

5 這個也要認真反思,出臺這樣一個規定也是沒有辦法。現在待遇好了,大部分老師都購買了汽車,離城近的農村學校拿著農村補貼,但放學就往城裡跑,回答城裡,城裡老師都還沒到家。而寄宿學校學生沒人管,少數的老師在校根本起不到教育管理作用。出發點還是為了學生好。

6 我們就是這樣的,因為有住宿生,因為隨時會開會,因為還有一大堆教學與教學以外的工作;

7 如果是寄宿學校負責學生安全生活那應該的,如果不是,校長這樣規定沒有任何依據。

8 我們這裡要求每個老師一星期至少在學校裡住兩個晚上,還有全校老師星期一晚上開例會,星期四晚上業務學習的制度。注意是農村小學而且不是寄宿制學校。


遊戲大咖王


我們學校就是一所寄宿制學校,老師也是每天必須住校,記得那一次,晚上10點還是11點的時候,教育局領導來學校查崗,拿著身份證,然後去校長辦公室簽字。


雖然沒有法律依據,但是這樣的事情是真實存在的,在這裡,老師沒有上班和下班時間,隨時可能會被叫去開會,隨時可能會被叫去談話,隨時可能會被叫去加班。有時候學校有什麼檢查的話,老師加班可能會加到十一二點鐘。有時候半夜,學生有突發事件發生,肚子痛或者是感冒,那麼此時作為學校的班主任,可能就要半夜去聯繫家長或者失去,帶孩子看病。

曾經在這裡發生過一件令我很感動的事情,那是在一個寒冷的早晨,天還沒有亮,六點多的時候一個帶初三班主任的老師早上去教室上早自習,這時候因為早上的鈴聲驚醒了她的兒子,那時候兒子只有三四歲,起床之後看到自己的媽媽不見了,於是就光著身子站在樓道里邊哭,那時候天還沒亮還是冬天,其他老師讓他回房子等媽媽,他不聽話只能把他媽媽叫回來,就那樣在外邊站了有20分鐘。

所以說,總有一些老師在默默的為教育事業奉獻著自己,甚至不顧自己的家人。


饕餮視聽



教育局要求鄉村教師每天必須住校,不能回家,要是上升到法律層面上,按法律依據說,是屬於違法行為!違反勞動法,是倒退!

30年前我們地區的鄉村教師,上級要求每天必須住校辦公,在學校吃完晚飯,備課判作業堅持到21點半,離家再近也不準回家。並且沒有任何補助。

據那時過來的農村老教師說,即便剛結婚的男女教師也同樣按制度辦。有的新婚男教師,為躲避門口看著的校長,捱到21點半鈴聲一響,便翻牆而逃。逼得讓人哭笑不得!後來隨著社會的進步,按勞動法辦事,實行八小時工作日,才取消了地方的土政策。


今天看到題主提的這個問題覺得可笑,不相信今天還有這樣要求鄉村教師的教育局長。這一規定不是站在以人為本關心愛護教師的立場上制定出來的,是極不講理的!不但不會提高鄉村教師的工作效率,反而會大大挫傷鄉村教師的積極性。

即便是寄宿制學校我想學校對老師也沒有必須住校,不準回家的要求。只不過是安排輪流值班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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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你的問題就有問題。還有“法律依據嗎?”當了老師之後你就被剝奪了所有應有的法律權利!所以你就不該問這個問題!想問只有一個辦法,離開教師崗位。不離開就要接受現實,因為沒有人和你講理,沒有人和你講法


殘陽似血12


從鄉村學校的辦學現狀看,似乎沒有題主所說的強制要求老師住校的情況。更符合現實的情形是,教師在鄉村沒有住房,因此就住在學校(教育部門和學校沒有提供校外的教師公寓)。但學校條件不太好,有的教師不滿意住在學校。為解決鄉村教師的住宿問題,一個可行的辦法是建鄉村教師公寓,改善鄉村老師的住宿條件,這也是吸引人才到鄉村任教的重要措施。

至於如果有學校強制要求教師住校,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要求教師住校,這是超出教學職責的要求。如果教育局認為教師住校對學校的辦學、管理很重要,那應該採取和市場接軌的辦法,在招聘教師時,就明確需要住校,但住校有相應的津貼與補助,由應聘者做出選擇。如果應聘者根據學校的崗位要求、待遇條件進行自主選擇,且學校兌現了待遇,到校後也就不會對住校要求不滿。如果學校在招聘時並沒有明確要求要住校,也沒有住校的津貼、補助,而是強制要求教師住校,這是不尊重教師的權利的。學校的管理,必須明晰教師的權責,不能隨意佈置教師超出職責範疇的任務。對於鄉村學校來說,如果需要教師住校照顧寄宿學生,那麼,可以招聘專門的生活教師,而不是讓教師義務身兼多職。只有基於保障教師權利的學校管理措施,才能得到順利推進,也才能更好地發揮教師的作用。

更普遍的鄉村教師住宿問題,是鄉村生活環境差,招聘到鄉村工作的大學生很不適應。很多鄉村地區(包括學校)還使用旱廁,衛生條件極差,長期生活在鄉村者可能無所謂,但從城市(或已習慣城市生活)去鄉村學校者,就很難適應。所以,一些鄉村教學點,就只能從當地居民中聘代課教師,這嚴重影響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改善鄉村地區整體的衛生條件,也是建好鄉村學校的重要工作。


熊丙奇看教育


離的近的能回,離得遠的怎麼回。根據家庭所在地應該提高車補。不應該以縣城為標準。有的老師外省的,車補按縣城算不合理。鄉村條件艱苦,校長一家獨大,混日子過。


綺白螺


教育局不必作要求吧,走讀學校要求老師住校也沒地方住呀。我估計這是誤解了!

因為學校有寄宿制和走讀之分,所以教育局不可能做出那樣一刀切的要求。



為什麼很多老師不能每天回家?

1、晚上能輕鬆回家的老師人數不多。筆者所在的學校就是寄宿制學校,寄宿制學校學生要住校,老師晚上要上晚自習,早上要上早自習,上完晚自習時間到了晚上九點多,早上不到六點必須到校上自習,班主任即便沒有課也要清點學生晚寢人數,早上要組織學生出操,還有學校有值日老師,值周領導等,很多晚上還要開例會,真正能有空回家的老師比例很小。

2、寄宿制學校大多離家比較遠,學校也有住房,沒有特別的事,天天跑來跑去沒有必要,所以大多數老師週日到校,週五才回家。



3、寄宿制學校為了管理的需要,大多要求老師住校。否則,有些老師有早晚自習,有些沒有,有些當班主任需要天天陪護照看,有些沒有。倘若一到晚上其他老師都回去了,就留著班主任和自習老師,那樣就會生出怨言。加上班主任津貼遠沒有達到能讓人沒有不平的地步,那樣就沒人願意當班主任了。有人說提高班主任津貼不就行了,不是那麼簡單,提高班主任津貼錢從哪裡來?上面沒有錢,大多數學校班主任津貼來自老師績效工資,績效扣多了,老師怨言很大,再提高幅度,那隻會加大工作阻力。

4、倘若寄宿學校老師天天在路上跑跑趕趕,就會增加很多交通風險,一旦老師出事故,影響的就是學校的整體工作,在大多數鄉村學校教師緊缺的大環境下,有老師受傷意味著教學秩序被打亂。更不利於學生成長。



基於以上原因,大多數寄宿學校要求老師住校,的確有事需要請假。對於大多數寄宿學校老師而言,也不願意天天跑來跑去,無非回家睡一晚第二天就要匆匆忙忙的趕時間,的確沒必要。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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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軒閣


在社會上並不是所有行為都是用法律來規定。雖然勞動法規定八小時工作制,但各行業會根據行業特點來具體安排。你如果在富士康等企業工作,加班很正常,不幹走人,就這麼簡單,當然發加班工資的。如果你是在寄宿制學校工作,學生不離校,當然學校和主管部門要求教師留校看護輔導,這很正常。別動不動"我的權利"不容侵犯,把自已搞得像滿身長刺的"刺猥",看似厲害,其實是在孤立自已。如果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動輒拿法來對人對事,看看別人如何看你。當然你的職業之路也是越走越窄。試想一下,如果不是確實需要教師留校有工作任務,教育局無端下個文件?如果工作確定需要,你對抗的結果我不說你也會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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