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救援的不是湖南,所以不能對救援車輛放行」,你覺得說這樣的話或藉口合適嗎?你怎麼看?

錢寬體胖


9月16日,廣東因"山竹"颱風登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洛陽神鷹救援隊義務組織36名隊員,分乘8臺車,攜帶衝鋒舟等救援設備驅車1700公里,趕赴廣東協助當地開展救援。


9月19日,神鷹救援車隊義務完成救災任務後,返程途經湖南高速城頭山收費站時,在出示廣東省救援證明的情況下,因收費站堅持要求繳納通行費一事而發生爭執,致使其滯留在高速收費路口長達6個小時。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迅速被網絡媒體廣泛關注。在眾多網民圍觀議論下,這起事件很快又升級為湖南人與河南人之間的口水罵戰,甚至進一步演化成雙方可笑的地域互黑。

該如何看待因這起事件而產生的爭執?核心要點是在於要分析清楚,對神鷹救援隊的高速通行費該不該予以免除?

首先,從法理的角度分析。

2004年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地方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2015年,交通部等九部委《關於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再次重申了免費通行的規定。

如此明顯的國家級法規條例擺在那裡,湖南高速有什麼理由聲稱其收費行為是合法的呢?湖南高速將企業內部收費的規定凌駕於國家的法規條例之上,這難道不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嗎?

其次,從情理的角度分析。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這是中華民族綿延5000年的文化傳承。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善待公益事業,這是人類文明的標誌。善待公益,就是善待社會的文明,也是人心所向和大勢所趨。

神鷹救援隊這次在廣東陽春市等地方共救助了受災群眾600多名,救災期間三天三夜未曾閤眼,多數時間都是泡在一米多深的水中。這是大愛!與神鷹救援隊所作所為相比,湖南高速難道不該覺得羞愧嗎?以企業內部的收費規定為藉口,這其實就是唯部門利益至上、自私自利的本質體現。

至於網傳的"因為救援的不是湖南,所以不能對救援車輛放行"的說法,我寧可以善良的本意揣測這不是真的。因為如果是真的,如果這句話是出自湖南高速的某位領導,那麼,你就已經觸碰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線,你已經喪失了全部的社會責任感,那你就該捲起鋪蓋回家去了!


告別雨季731023


請問所依何規?

——駁今日頭條頭條號用戶紅網之《千里救援可嘉,依規辦事何錯?》

約莫在2018年9月21日18時許,今日頭條軟件上出現了一篇文章《千里救援可嘉,依規辦事何錯?》,用戶為紅網。

整篇文章都在為湖南收費站鳴冤叫屈。說他們依照規定辦事,並沒有錯誤。但是,我不知道這個朋友有沒有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該法律條文乃出自《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章社會力量參與,第五十三條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該暫行辦法實施日期為2014年5月1日,乃國務院第649號令。

的確,該車隊手持的證明不是該高速公路段所在的湖南省相關市政府,甚至是省會長沙開具的,但並不能因此否認其的法律效力。該證明證明了這個車隊的身份,而這個身份按照中央的規定是可以享受費用減免等特權的,這是中央賦予的特權。一個省的規定能大於中央的規定嗎?

在新聞中,這個收費員有三句話特別經典:一是這是回程車輛。即便是回程車輛,在回程過程中依然是執行救援任務的持續狀態。就好像奧運會的閉幕式。所以,這不是認為其不具有免費通行權的理由;二是我沒有接到通知。這更不是理由了。中央早就下了文件,中央的文件的效能大於地方文件的效能。有沒有通知並不重要。就好像某保密單位失火了,消防單位到了現場,但保密單位並沒有接到開門芳消防單位進入的通知就能不放消防單位進來嗎?當然不行。滅火是第一要務,有沒有領導開門的通知並不重要。三是又不是我們這發了災。全國為一體,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道理難道不懂嗎?你說這時沒有災難,難道你能保證以後就沒有災難嗎?

另外,該收費公路為市政管轄,有市財政支持。一輛車388元,十輛車才3880元。這點錢對於一個收費站來說,根本算不得什麼。大方點,放他們過去,然後拍攝視頻,起名《歡迎英雄車隊從此路過》,別人看你這個收費站也會高看一眼,會認為你這收費站很是不錯,文章下面也會是一片讚揚之聲。損失這點錢,卻能換來大名聲,本來是件美事。卻因為愚蠢的辦事人員的錯誤做法,不僅違規,而且文章下面罵聲一片。

但是這3880元對於這個車隊來說卻是要命的數字。他們前往受災地區所花費的一應花銷都是自費。他們為災區獻出了不少的心血。他們一個民間組織都能如此高尚,身為有市財政支持並不缺錢的收費站卻對英雄車隊在經濟方面糾扯不清,就不能大方一點,為他們省下一筆錢?

回過頭再說說那篇文章中說“在無法核實證明真偽、缺乏上位法明確支撐的語境下,任何私自免費放行才是裁量失序、違規操作”。上文已經說明了,真偽很好核實,聯繫那份文件的開具部門就能證明;缺乏上位法?你把《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放置於何處?既然前提條件都不存在了,又何談私自放行?能說得上裁量失序?能扯得上違規操作嗎?

不要將自己的不懂法當作真理,不要為錯誤的行為鼓掌叫好!


只想說說心裡話


支持救援隊👍收費站工作人說話沒人性沒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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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的她56139453


我認為湖南高速收費站錯了就是錯了,不要再找任何藉口了,否則,越描越黑,何必呢?

湖南高速收費站如果非要認死理,那麼只能是自受其辱,會被更多的人謾罵。不管怎樣,與公與私、與情與理、與地域、與推波助瀾、與搞影射都說不過去。現在有些人把責任推到收費員身上、怨網民搞地域黑,這是藉口嗎?更不能指責救援隊的人員脾氣不好,給收費員造成困擾了。假如連這點道義都整不明白,還在說東道西,豈不是越來越黑。

再不要怪別人,要怪只能怪自己錯了。

要麼,就是所有人全部都錯了,只有你才是世界上唯一正確的!


新河流水


只要是義務救援,有被救援武警消防部門或當地縣級以上出示的義務救援證明,不管哪個地域(省市)通過什麼公路(普通、高速)都應該享有免費通行。建議國家交通部應該制定這樣的規定,


青龍56501010


你們就是斷章取義,推波助瀾,有的人是因為善良在支持救援隊,而你們這類人其心可誅!人家說的是湖南不是災區,我們沒有接到省裡通知(可以免費)。後面媒體在採訪神鷹隊長時,他也說過,當時由於比較累,很多隊員脾氣不好,給收費員造成困擾。能讓收費員說這句話,從最簡單的邏輯來講,可以反推一下當時的情景,神鷹隊員肯定說了我們是救災的,憑這證明廣東廣西都免了,你們湖南為什麼不能免?從某種意義上講,神鷹隊員的要求可以理解,並該支持,但是收費員有什麼權力擅自決定?即便上報公司高層核實後,公司也是按規定行事。這件事應該推動的是建立對當前越來越多的民間救災相關制度的規範和應急救災的申報處理措施,而不是你們搞地域黑,和推波助瀾搞影射,並需要明確一個道理,規定不合理可以改,沒改之前就該遵守再反饋,不是說我做了好事就可以隨意要求特權,在高速6個小時,是不是也侵犯了工作人員和其它車主的權益?希望再有瑞典警察事件時,你們不是拍手稱快,對國內留窩裡橫!


一步法機器


不在湖南救援,所以不能放行。說出這話的收費員,有一種痞子的感覺,這就是典型的地域黑。收費員應該是一個奴化了的,無職業道德的一位沒心沒肺的工作人員。表面看他是非常遵守工作原則的,其實不然。反而是他利用規則在刁難這些義務救援隊。這些義務救援隊在他心中並沒有得到他的尊重,反而有種戲耍他們的味道,否則他就說不出這番帶有戲虐氣味的話來。既然在廣東救援他們沒權放行,在湖南他們就有了嗎?說得這麼有低氣,有領導的指示,還是有現存的條文呢?我想應該都沒有,只是他的一面之詞。也許他們真的在湖南某個地方救援,那他又會找其他藉口搪塞了。他的地盤他要作主,其他的都是瞎嚷嚷。假如他心裡有正義感,有職業操守,那他一定會立即向上頭領導請示,一定會積極濣旋,也不會說出這麼無厘頭的話來。就像某物業區的一位新當選的鄉下來的衛生員,刻薄的對待我的兩個朋友一樣。當衛生員應該只管好該物業的衛生,那天兩個朋友提了一大籃子的菜準備上樓。也許是看他們穿得很樸素,衛生員接連攔住了他們問了他們好幾次,不厭其煩的叮囑他們注意衛生云云。其實他們已經作得很好,衛生員只是想耍一下威風,證明他的光榮存在而已。


邪雲野鶴



QlNE


我是洛陽人,也認識神鷹裡面好幾個人,自己也經常參加公益活動、這件事在洛陽的圈子裡大家都不再提起了,湖南收費站收費的事隊員們也理解、其實大家傷心的不是費用的問題,隊員們需要的是支持、理解和尊重、公益愛心人士來源於社會大眾,如果可以多些支持、理解、尊重、加入的人會更多,做公益要的不是一時,長時間的去做就不是幾個人或幾十個人可以堅持的,公眾對公益事業的支持,理解,是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的重要原因。公益、愛心、需要從每個人做起!


燕子200785634


首先感謝湖南某收費站冷漠的員工們,你們也辛苦了!,如果你們不是這樣冷漠無情,也許很多人都不會知道河南的救援隊千里迢迢來到廣東陽春參加救援,神鷹隊員們!你們真的辛苦了!太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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