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只買一個車位,要求物業輸入兩輛車牌,你認為合理嗎?

洞察人間


這個問題在現有的智能車輛出入管理系統中已經不是問題。現在的車輛管理系統軟件能夠合理的解決這個問題。如果停車場規定只能固定車才能進入停車場,你如果有一個車位,登記錄入N臺車,那麼只有你最先進場的那臺車能夠放行進入,其他登記車輛電腦會自動禁止放行。只有等你進場的那臺車出場後,你N輛車裡的一輛才可以自動放行進入。如果有臨時收費的停車場,那麼第一輛車進場屬固定車免費進場,其他後進車輛系統會自動將其視為臨時車進場開始計時,出場結算。以此類推,如果你有兩個、三個車位,那麼按照你的車位數先進場的兩輛、三輛系統視為固定車,放行。其後面的車只能等進場車出場,才能是固定車放行。其車位滿時,其他要進場車輛會被視為臨時車不放行或者按臨時車收費放行。


小曦139298526


一個車位不管你登記多少車牌只能停一輛,所以不管你登記多少車牌都沒關係,又不能停兩輛車。我家就租一個車位,兩部車,我老公經常出差,一出去就幾天,出去了就停另一輛車,回來了,一部車停在車位,另一部停在不影響別人走路的小區裡,因為很多沒有車位的也是這樣停的,基本小區車位都是很緊張的。我們基本現在只有一半時間住在小區裡,如果只有一部車的話基本停車位有半個月是空著的,還好是兩部車。所以我覺得沒啥關係。


紫藤微醉


我現在住北京牡丹園社區中鑫家園,我買了一個車位,中鑫家園給業主辦了4輛能進小區的車,是這樣的:業主車輛已經有車位了,把親戚朋友的車登記在名下,第一輛車1小時停車費5毛錢,第二輛1小時停車費1塊錢,第三、四、輛1小時2塊錢,這樣,親戚朋友來了小區門口自動抬杆,停進來的車上必須留電話,方便移車。

我覺得挺好的,物業靈活不死板,既得利益,又或業主點贊。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個小區業主才是第一位的,物業是第二位,物業不好,業主委員會可以炒他魷魚!

物業在小區建立了業主群,業主們小區群裡一呼百應,今天誰家裡有看厭了的魚缸啊什麼的 發到群裡,準有人要。現在,你如果把魚缸當廢品,讓收廢品的來家裡拿,你不倒給他50、100的,你別想人家拿走,你自己就廢力搬吧!


心情隨著感覺


從車位產權和功能而言,毫無疑問是可以的。

從常理上講,一個車位只能停一輛車,至於是停我自己的車還是別人的車,是停什麼車牌號的車,物業管不了。

從產權來說,我就擁有車位的產權就意味著我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等權利。而物業是應該為我實現這種權利而提供服務的。

從法律來看,也沒有禁止性的規定。一般從業主委員會通過的物業性文件,也不應該會有類似的規定,因為正常情況下是無法通過業主委員會的。

從情感上論,自己的車位自己做不了主,玩不違反物業公司的利益,也不違反公共利益。

因此,於法無禁止,於理不符,於情不容,應予糾正。


私家車觀察與評論


合理,完全合理。這背後,實際考驗的是物管的管理能力。一個車位,我說的是標準車位,字母車位我們不討論,一個車位只能停放一個車,這是不用多想的,但是隻買一個車位,想多登記多個車,行不行?完全行,你登記十個號都可以,但是,這十個號中的任何一輛車進去地庫以後,另外九個車想再同時進去那是不行的,如果你想同時多停幾個車,那行,你就多買幾個,或者多租幾個車位。我的小區,就是物管典型的瞎扯淡。很多業主,同時登記好幾個車牌,這下好了,曾經清爽無比的地下車位,現在,很多車就像流浪狗一樣,過道上,旮旯裡到處都被車子挺滿,那些蹭著停的,以不把別人堵住為準則,到處都停滿,顯得很亂。另外,你有關係,地下車庫臨時找一塊地,給你畫個車位都可以。只要你有關係有錢,牛的很啊


墊民


非常合理。你買了車位,你願意週一停寶馬,週二停奔馳,這是你的權利。你只要沒把車停到過道上,都沒有問題。換個說法,你買了一套房子,你今天請同學來家住,明天小舅子來家住,後天小姨子來住一天,肯定沒問題啊!只要是合法的就可以!不可能物業說,你買房不允許你家親戚去住吧?

同理:你的車位想停哪輛車就停哪輛。只要沒停到別人家,停在自己範圍內,肯定是可以的。

現在我們身邊很多物業公司有很多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但是很難界定,有一些還模凌兩可,我覺得大家有必要研究一下。必須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海豚哥


我是兩部車,我不贊成兩部車一個車位,首先拋開物業要收錢這一條,你一個車位兩輛車進去,另一輛車停哪,摞起來停嗎?本來就是對其它業主的不公平,別說什麼吃不上葡萄說葡萄酸,應該說是你有錢買車沒錢租車位嗎?丟不丟人啊!沒那個消費能力就別在那裝!


該起個啥名好呢1


我覺得可以😊我也是有這個需求,我的小區和父母的小區,有時會開車串一下,限號換車,拉東西或一同出遊什麼的!只是輸入兩個車牌號,可以方便出入,但只停留一輛車,並不會兩輛車同時在小區停駐。其實,只要大家自覺,有些方便還是可行的。就是有些不自覺的人造成無法管理,只能一刀切,不留情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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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有權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任意安排使用自己的車位,但 物業 也有權收取 因業主的特殊安排而額外產生的管理費。很簡單,一般的車位管理系統都是一個車位對應一輛機動車,如果要改造成一個車位對應兩輛車甚至更多輛車,車輛管理系統必須要進行升級,而這樣的系統功能升級是一定會有費用的。同時,匝機及地面道路的使用頻率,都會因車輛數量的增加而增加,隨之相關的維護管理費用也會增加,而增加的這些費用,物業會在車位管理費中收取。


裡皮手套睡覺


首先車位的產權使用屬於個人私有有權自主支配,只要放得下不礙事,多少種車牌都應可以,登記只是備註認同便於管理!難道住宿一棟別野只能住一個人?!難道有多少部車,都得有N個車位?!一個自個車位十部車輪換停為何不行?!是自個產權物業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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