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逾千萬一銷售微信「搶紅包」外掛程序案宣判

涉案金額逾千萬一銷售微信“搶紅包”外掛程序案宣判

一款名為“教父”的微信外掛程序,帶著一群年輕人在犯罪的歧途上越走越遠。近日,經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起涉案金額逾千萬元的編寫、銷售微信“搶紅包”外掛程序案宣判,戴某、鄭某等10名被告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均被宣告緩刑,各並處罰金,同時追繳犯罪所得合計1000餘萬元。

新發明成非法獲利武器

戴某和鄭某是福建省某高校計算機系在讀學生,關係很不錯,平日都對計算機編程非常感興趣。

近年來,微信群“搶紅包”遊戲興起,其中一種叫“捕魚”的玩法更是吸引了不少玩家。群成員發出固定數額紅包,並約定一個數字為“雷”,若某個玩家搶得紅包金額的末位數為“雷”,則要全額返還紅包給發包人。2016年7月,鄭某接觸到這種遊戲,參與幾次後覺得很是新奇,便找戴某一起琢磨。憑著悟性和專業知識,兩人很快根據遊戲規則,編寫出一套用於微信“搶紅包”外掛程序代碼,不僅可以自動搶紅包,還能自動識別紅包金額、避免搶中“雷”。兩人進行了嘗試,果然屢試不爽,收益頗豐。

2016年9月,戴某在與網友楊某閒聊中提到剛剛琢磨出的“秘密武器”,楊某當即覺得有利可圖,極力建議通過網絡銷售這種“搶紅包”外掛程序,從中賺一筆。

“現在通過微信‘搶紅包’賭博的人不少,將來利潤肯定很可觀。你們負責技術就行,不需要什麼成本,對外由我們負責銷售。”這番話讓戴某很動心,便與鄭某商量後搭建了專門的服務器用於軟件管理維護。由楊某作為“總代理”,通過網絡招募下級銷售“代理”團隊,並約定了利益分成。同時,他們給這款外掛程序起了個頗具震撼力的名稱——“教父”。楊某等通過各網絡社交平臺,以廣告推廣的形式推薦“教父”,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

“教父”外掛程序本身是免費安裝的,但是由於戴某、鄭某加了密,玩家必須向“代理”購買授權碼才能正常使用。“教父”授權碼最初以100元價格由“代理”對外銷售,收益逐級分成。後來團隊成員看銷路不錯,竟然坐地起價,將每個授權碼的價格漲到了120元。短短9個多月時間裡,累計銷售金額竟達1000餘萬元。

核查犯罪數額,審查報告長達8萬字

2017年5月,公安機關在辦理系列“搶紅包”賭博案件中發現相關線索,先後對戴某、鄭某、楊某等“教父”程序編寫、銷售團隊成員立案並採取強制措施。由於涉案人員較多,交易數據龐雜,加之主要通過線上交易方式,在證據把握和數額認定上較為困難。同年9月,該案移送姜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賬目往來必須要查清。根據涉案人員身份信息,檢察官將他們的支付寶賬號、微信賬號、銀行卡的註冊信息、登錄日誌、轉賬記錄和流水賬單等全部調取到位,但面對一大摞資料,還是讓人感到無從下手。

“涉案人員眾多,每個人又都有多個賬號和信用卡,他們的資金大都按日結清,往來信息很頻繁,要查清楚確實不易。”提審過程中,“教父”銷售團隊成員劉某的一句話引起了檢察官的注意,他供述稱,為了理清成員各自應得的“收益”,團隊組建後不久即約定銷售所得由他統一收發。

那麼,是否可以將劉某的賬戶往來情況作為核查犯罪金額的突破口?隨即,檢察官行動起來,調取其所有賬單流水,並以此為中心向外輻射,將其他人的資金往來情況與之對應起來,製成表格,再一項一項核算。很快,每個人的獲利情況逐漸明朗起來。

在審查網上轉賬記錄時,檢察官敏銳地意識到,既然是線上交易,很有可能存在相關聊天記錄。經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對涉案人員的手機進行了數據恢復。檢察官根據聊天內容、賬戶往來情況確定銷售記錄,再將40多名證人的證言與調取的聊天記錄、犯罪嫌疑人供述等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厚厚的一本審查報告長達8萬餘字。

多方研究論證,確定案件性質

編寫、銷售“搶紅包”外掛程序系新類型案件,目前尚無明確的司法解釋可參考,也沒有案例判決可循。檢察官多方查找資料,將相關計算機網絡犯罪案件的審判情況反覆研究,還將案件全部爭議焦點一一列出,逐個分析。最終,檢察官認定相關被告人的行為均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辦理期間,檢察官專程前往騰訊公司聽取技術部門負責人意見;實地查看鑑定流程演示,直觀瞭解微信數據保護機制和“搶紅包”外掛程序代碼的運行方式。在庭審中,檢察官主動申請鑑定人出庭,就專業領域問題發表意見,有力支持了檢察機關公訴意見。經多次開庭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面對有力的證據和充分的說理,該案被告人均當庭認罪,於判決前主動退還部分犯罪所得。(檢察日報 沐傑 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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