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之五

第四十五条

贴临城市道路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其与城市道路的高差不宜大于0.6米。

第四十六条

居住区内设置的市政设施应在总图上标明,还应满足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规划条件核实应依据规划条件、已审定的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和法律法规所明确的其它内容实施。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未包括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有效期二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名词解释

邢台市规划直辖区

是指邢台市中心城区以及周边的皇寺镇、会宁镇、南石门镇、羊范镇、沙河城镇、留村乡、王快镇、东汪镇、祝村镇、晏家屯镇、官庄镇、大孟村镇和豫让桥办事处等十三个乡镇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范围。

旧城更新改建区

是指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

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建筑高度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低层住宅建筑

指层数1至3层的住宅建筑。

多层住宅建筑

指层数4至6层的住宅建筑。

中高层住宅建筑

指层数7至9层的住宅建筑。

高层住宅建筑

指层数10层及其以上层数的住宅建筑。

低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

多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

高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

建筑退让

指建筑退让其他控制线的距离。

建筑间距

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不包括阳台)之间的水平距离。正面间距一般指南北向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

贴临城市道路建筑

指建筑控制线退城市道路红线25m及其以内的建筑。

透空率

沿街透空长度占其项目用地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4层及4层以下建筑可计入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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