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在历代帝王中,说到重视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运用严刑酷法治世的,明太祖朱元璋算是个典型。对于洪武时期的律令以及法治宣传工作,后世及学界多给予肯定,但对他的重典治国、文武兼杀的方法则是褒贬不一。有人说是“守令畏法,洁己爱民”,全国上下“令行禁止,若风草然”。也有记载说朱元璋是“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更有人说他是“草菅人命”。洪武期间,因“空印案”“郭恒案”“胡惟庸案”“蓝玉案”,开国功臣宿将几乎被一网打尽,为历代开国之君望尘莫及。这其中,蓝玉侍功骄纵,被以谋反论同,株连死者数万人。接下来,我们共同来梳理一下洪武四大案之一的蓝玉案。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沙场骁腾 补漏扶正

蓝玉(?-1393年),定远(现在的安徽定远县)人(另一说为湖南城步县人,待商榷),常玉春妻弟,明朝开国功臣之一。其戎马一生,跟随朱元璋转战大半个中国,为推翻元朝,建立明朝,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一代名将,明史称他“临敌勇敢,所向皆捷” 。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蓝玉最早是在常玉春帐下,后来,因军功晋职为大都督府佥事。洪武五年(1372年),徐达出征漠北,蓝玉担任先锋,后来在对扫元战争中,屡建战功。后跟随沐英西征吐蕃,获封永昌侯,赐予世券。到了洪武朝的中后期,战功卓著的徐达、李文忠两位老将相继病故。洪武二十年(1387年),在肃清元朝在辽东的势力后,宋国公冯胜因被人揭发藏匿良马,从而丢掉了的大将军之位。由此,蓝玉得以补漏转正,拜征虏大将军,屯兵蓟州(今天津蓟县),登上明军第一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王弼率领明军15万人向北进击北元,星夜兼程,行进数月,在捕鱼儿海(现在的俄罗斯贝加尔湖)捕捉到北元主力,一番恶战,太尉蛮子等被杀,俘获北元“黄金家族”宗亲3000余人,士兵70000余人。数日后,窜逃的北元皇帝孛儿只斤·脱古思帖木儿被元世祖忽必烈之弟阿里不哥的后裔也速迭儿所杀。北元灭亡后,蒙古逐渐分裂为了鞑靼、瓦刺和兀良哈三部。捷报奏传至京,朱元璋大喜,赐诏奖励慰劳,赞道:蓝玉“吾之仲卿、药师也“,并把蓝玉比作汉代卫青、唐代李靖。班师回朝后,晋升为凉国公。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后,又赴四川督修城池,其后的三年时间,又参与平定西南、西北叛乱。

皇亲国戚 骄纵不法

蓝玉四处征战,又加上立功,开始有些飘逸,其横暴贪婪的本性逐渐显现出来。据记载,早在其平定云南后,就不满足于五百石的加薪,而去利用权势,让家人贩卖私盐,获取高额暴利,朱元璋得知后,将贩私盐者处死,而蓝玉因功在身,只是没收了他的违法所得。不仅如此,蓝玉还蓄养了许多庄奴、义子,乘势横行霸道。在强占东昌民田后,曾被御史查问,蓝玉大怒,反将御史赶走。

起初,朱元璋虽然专权,但念于蓝玉军功卓著,仍然对其优礼有加,并未过多干涉。其在征讨北元期间,先是侵贪缴获的北元物资,在回师路上又炫耀武力,夜抵喜峰关,因守关官员没有及时开门,便炮轰边关隘口,破门而入。种种霸道贪婪的行为,让朱元璋对他心生不满。后来,蓝玉更是持功挟势,强暴了软禁中的北元太子妃,元妃羞愧自杀,其龌龊之举后被人告发。据说,当初因其战功显赫,朱元璋其实封蓝玉为梁国公,但因蓝玉所犯的种种过失,就把“梁”字改为“凉”,还让人把他这些过失刻在了世袭的凭证上,以警示他。但是蓝玉作为武人,不思悔改,思想早就膨胀了,不仅不改正自己的偏失,还对于朱元璋给予太傅职位的封赏,不以为然,认为自己的功勋还不足以封太师吗?据记载,朱元璋曾颁布了《武臣大诰》,作为《大诰》的第四部分,列举种种不法案例来告诫武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但蓝玉显然是不把这些律令要求放在眼里。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不仅如此,蓝玉的性格是强横执拗,不善融通。他是常玉春的小舅子,常玉春的女儿又是太子朱标的妃子,蓝玉自然也算得上是皇亲国戚。正所谓树大招风,作为一个武人,他跟统兵北疆的燕王朱棣的关系却处理的很差。燕王朱棣对蓝玉居功自傲的行为早就看不顺眼,没少在朱元璋面前吹风,说大将军蓝玉军权在手,桀骜不驯,视地方官吏如草芥,已成尾大不掉之势。而蓝玉对燕王朱棣的这些言辞自然不满,曾向外甥女婿太子朱标告过朱棣的状,说他北征大漠时途经燕京,发现燕王在封国的举动和礼仪待丛与皇帝无异,根本没把太子朱标放在眼里,建议他审慎预防。蓝玉的这些话,自然也会传到朱棣耳中,二人从此种下仇恨。而且后来也有研究观点认为,燕王朱棣觊觎皇位已久,在太子朱标死后,更是利用朱元璋的猜忌心理挑唆其铲除功臣,为自己日后篡权作准备。

蓝玉的飞扬跋扈,对于权力欲望极强的朱元璋自然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就逐渐疏远了他,对于他的一些上奏建议,根本不予理睬,这让蓝玉是怏怏不乐。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横遭灭门 蓝党之祸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初八早朝结束后,锦衣卫都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说其准备在皇帝外出藉田时兵变。大狱再兴,蓝玉当场被抓,打入牢中,二月初十就被诛杀了。而同案供出狱词中也将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人牵连了进去,一同被杀。酷刑之下,四面构陷,八方株连,到当年的五月初一,整个蓝玉案已经杀掉了一个公爵、十三个侯爵、两个伯爵,京城各军府、卫所的中高级将领基本杀光,免死铁券也无法救命。因为,根据明朝律令,谋反之罪是杀一人诛一族,牵连蔓引被杀者达一万五千余人(也有说达到两万人的),历史上称为“蓝党之祸”。 后来,朱元璋命人把重要人犯的口供编辑在一起,定名为《逆臣录》,亲自作序,刊布全国。蓝玉的人皮也被剥了下来,传示各省,后蜀王朱椿(蓝玉之女是朱椿的王妃)奏请将人皮供奉在成都,直到明末。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皇权与将权之争

对于朱元璋屠杀功臣的行为,后世很多学界人士进行过分析。有认为是淮西集团与浙东集团间,文人与武人间派系之争的结果;有人说是朱元璋重典治世的结果;也有观点认为是皇室政治斗争的结果。这些说法有一定道理,但都不完整。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支柱,朱元璋肯定清楚这些功臣勋贵们的所作所为,但动辄以谋反的罪名加以族诛,显然是有所目的的,一方面要抓好军队建设,另一方面要对军人集团有所防范。据记载,朱元璋早有规定“与我取城池的总兵官妻子,俱要在京城住坐,不许搬取出外”,也就是说将出征将官的妻儿子女作为了人质,不能离开京城,防止兵变。不仅如此,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废除丞相之位时,也把掌握军权的大都督府废掉了,掌握在自己手中。据不完全统计,朱元璋晚年利用各种血案杀人不下十万数。蓝玉案的发生,只不过是其对军人集团发动的有计划的清洗,尤其是太子朱标死后,为了大明江山的永续,必须预先消除隐患。从其结果来看,这其实还是皇权专制导致的。他虽然政绩不输历朝,但所奉行的是以猛治国的方针,对功臣是刻薄寡恩,淫威滥杀,遭到后世多有非议。

明朝洪武四大案之蓝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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