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物业百分之九十不合民意,最好取消,由社区来管理,你怎么看?

用户788177753295


有人说、有人认为.........。言论自由说啥只代表个人观点,大家在一起倡谈,挺好的。但说百分之九十有点夸大了,一家人,或二口子都不能事事意见一致,何况物业面对干家万户呢,政府为百姓做了那么多好事,也会有人有意见,物业有偿服务,业主有认为值,有认为不值太正常不过了,有矛盾要加以正确引导化解矛盾是正理,有些人夸大矛盾,激化矛盾实属不应该。物业是专门从事各单位,各小区物业管理的专业队伍,大家要理解物业,他没有政府补贴,没有拨款,没有赞助,运营需要成本支岀,所以物业收费,政府也是定价的,业主应该按时交费,可是每个小区都有些聪明业,找到各种借口不交费。并带领目光短浅的业主抗拒交物业费,为了省点物业费,口喊取消物业,交社区管理,社区是有管理辖区内,治安、卫生的的责任,但小区的事情不只是治安保洁,还有很多工作,社区是不具备管理的人员、技术、资金的,国家没有这项拨款,交社区管只能是少数人为自己私利搞乱小区的口号,物业的概念就是房产与配套设施,物业服务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业主共有的房产及配套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的服务,社区各有分工,路军空军都是军人,有人非要让空军参加路军打游击战,有可能吗?有人借口物业服务不好,不交费,说到底谁管业主都要交费,制度上就是①缺泛对物业的服务有效的考核机制。②缺泛对业主不交费的制约机制。


手机用户61700655261


“私企”性质的物业管理问题很多:1. 目前城市新小区占多数,物业几乎都是开发商找的,关系复杂,利益错综,对业主来说,就像不能自理的人请的保姆,保姆大权在握,可以任性,对主人的指令可以有选择执行,也可以以主人的名义干任何事情,而主人却无能为力,何况有些事主人根本就不可能知道!这就是目前业主和物业的现状!!!!!!

2. 物业想涨物业费办法很多!路子很广!完全可以合法!而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却很难,几年都成不起来,其中奥妙可想而知又不得而知!(我入住小区二期已十年有余。)

3.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落实不了,业主投诉无果,

找着找着就不找了。

建议:首先是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选择自治或招聘物业。全面落实业主权利!

社区执行领导权。


又一村zdm


客观的说,这个说法很不公道。物业要达到百分之百的完美是不可能的。 业主就没有问题吗?业主的不守规矩,造成小区难管理也是个大问题。我也是业主,对物业也有意见,但最大的烦恼是业主的自由主义,公共道德的缺失,业主自己搞了破坏,最后把责任都归于物业,,


野猴狂野


此问题我在另一处已表达过自己的看法,这里再简而言之 : 现行中的物业管理系统,其体制和机制都很不规范 ; 在全国,这种物业管理中曝露出来的问题可是真多 ! 就不赘述了!其根源就在现行的物业管理机构型式是不成"体统" ! 既不受街道管,也不接受社区管,因物业的经理(领导)不是街道/社区任命或任免,成了无法无天的特权组织,它制定的那些个条款依据是什么 ? 怎么出台的 ? 谁审核批准的 ? 这些条款在执行中出现纠纷、矛盾、不公平、不合理、由谁调解/评判 ! 声称住户(市民)为业主,但那些个霸王条款业主参与编制了吗?其实物业成了说一不二的太上皇 ! 而"业主"只有唯命是从 ! 有苦难喊 ! 当然,物业所管理的这些内容/事务不能无人管理或缺,这里要讨论的是"物业”这个机构应隶属于谁来管,我认为,根据物业现实中所管理的事务内容也应该是隶属于社区统一组织/领导/管理才成"体统” ! 才能成为规范的有正规组织,领导下的堂堂正正的办事机构。


黄斌喇叭哒啼哒\n


扯淡,别跟我提社区,我娃出生那会儿,一个社区的人明面上说是来关怀,我娃睡了,她非要我们抱给她看,我直接下逐客令,一直都还是不走,最后她才说实话说关怀是主要其次是让我们打国外疫苗和买保险!我当时说了一句,以你的态度我就算有意向都绝对不会和你有交集,请走吧不需要你们的关怀,以后不要再来了什么表格自己带走!你所谓的后果我自己负责,再说了,出了事你们能负责什么?扯淡!所以我不相信社区!有物管,我们可以作为老板一样去投诉和指责做得不好的,如果是社区,我只能说呵呵了!!!


淡念6157


看来,多数人还是偏向要“公家”来管理。社区管理,可理解为“公家”、“政府”管理,人们相信它比现在的物业公司更公正,更合理,更公平。而现在的物业都为“私企”,纯生意化、商业化、利益最大化,加上他们一些强势、霸道的工作方法,给业主产生了“我交了钱还买气受”的感觉,所以业主也不待见物业。我主张由社区组织人员、像乡镇政府管理村级的模式一样,来替代物业,对业主进行管理。此为个见,不喜务谅。


罗汉果35


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个方面,物业百分之九十不合民意,这是没有经过调查自己推算出来的,而且,极有可能是推算这个数据的人,其所在居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好,所以夸大了物业公司不合民意的范围和比重。

从满足小区居民生活的角度以及居民对物业的要求来看,目前的物业管理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但是,也能基本满足需要。真正不合民意的,比重不是特别大。

第二个方面,物业公司是企业,也需要按市场化管理。而物业工作,已经步入市场化轨道,只能用市场化方式去管理,而不是行政手段。

目前,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法规已经比较全,具有了规范管理的条件。恰恰是,很多居民没有认识。物业管理的重要,只对物业提各种要求,却又不想承担义务,比如爱护小区环境、维护小区秩序、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邓。特别是物业费,已经成为物业的一大痛点,很难全面收缴,从而影响了服务。所以,必须双方都努力物业管理水平才能真正提高。

第三个方面,社区没有能力承担小区物业管理。社区有社区的职能,也有社区的任务,按照目前社区的职能和人员配置,根本不可能完成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工作。如果把物业管理的任务交给社区,只会更加混乱,且会影响社区其他方面的工作。

所以,指望社区来完成小区物业管理的任务,只能是理论上的想像,而没有现实可操作性。


谭浩俊


这个小编一定是个很难讲话有病的人,有的物业管理不好是有的,有物业和没有物业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人们认为花了钱要求高了,也有的物业管理没有近到责任,讲文明可以说没有物业的小区人们的意见会更大更不愿意去住,中国人生活还只刚刚好点,文明意识还很淡薄,,,所以才会有小编那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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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这个问题和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建议先学习学习于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第三次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最早是于2003年6月8日发布的379号国务院令),及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不明白的朋友请百度一下。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相应的配套建设和服务,也离不开规范的管理和公平公正合理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精神。只要有获得或者享受了就应该有所付出,同时有付出也应该有相应的回报,这是市场经济的铁律,也是自然法则之一。

总有那么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不遵守游戏规则,要么不懂装懂,要么人云亦云误导大众,这显然是不可取的,应该受到强烈谴责!同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及政府引导,社会监管工作也应同步推进,这样才能和谐共生,平衡发展。


森林252260539


我是暨南大学 物业管理的05届 这方面个人有比较深的认识 说一说吧 其实小区很多问题都出在没有真正有实权的业主委员会 小区建好没人组织成立 职能部门房管局和街道相互推诿 业主大会个个事不关己 良好的业委运作 完全可以招聘和开除物管公司 事实上政府没有在这些地方下足功夫 只要政府主导推动真实有效的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和有相关专业人员指导业委运作 一切都好办,开发商指定物管基本可以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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