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轉租」需重典治理

面對投機者的僥倖心理,顯然需要“猛藥去痾,重典治亂”,讓那些投機者和失範者付出沉痛的代價,讓他們“伸手必被捉”。

連日來,記者前往北京地段較好的公租房項目調查採訪時發現,當地公租房違規轉租之“火”未滅,兩家知名中介機構皆有染指,原租金1700餘元的一居室公租房被轉租後,租金高達4900元,通過中介租賃的部分租戶卻並不知情。

作為一種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制度的初衷,在於讓那些住房困難群體更加低成本地改善居住條件、生活得更有品質。然而,這樣的制度善意與人文關懷,卻有可能在現實生活中被一些人“鑽了空子”。在一個工具理性盛行的時代裡,“公租房轉租”形成了一條畸形的利益鏈條。

作為一種“弱勢補償”的手段,公租房為住房困難群體在市場機制之外提供了“制度補血”與社會支持。在光怪陸離的世界裡,那些真正需要公租房的弱勢群體,對好不容易申請到的公租房充滿了認同與感情;可是,有一些人卻將公租房當成利益變現的工具,通過加價出租賺取差價的方式來“撈一筆”。

公租房的租金價格低於商品房的租金價格,申請公租房既需要申請者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也需要遵循程序正義。只不過,大城市在本質上就是一個陌生人社會,一些“有門路”的人總是想方設法弄虛作假;明明不符合申請公租房的資格條件,卻去申請了而且還如願以償了。

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承租人不得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公租房,不得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也不得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對公租房承租人和房地產中介的違規行為,也給予了相應的規訓與懲罰。承租人和房產中介並非不知道“公租房不得轉租”,卻依然知其不可而為之,說到底還是利益驅動。即使失範行為有可能被抓住、有可能接受懲罰,也願意鋌而走險。

不論是公租房“偷摸兒”轉租,還是一些公租房承租人經常看見房產中介堂而皇之地帶人看房、租房,“公租房轉租”早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公租房轉租”並非一個環節的底線失守,而是一個失範的連續譜;如果每一個環節多一些價值堅守,“公租房轉租”就會減少。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公租房讓住房困難群體的生活更有保障,也有助於平抑高房租。面對投機者的僥倖心理,顯然需要“猛藥去痾,重典治亂”,讓那些投機者和失範者付出沉痛的代價,讓他們“不敢動歪心思”,讓他們“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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