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醉驾获刑 不悔改再次醉驾

两年前醉酒驾驶被判刑入狱,两年后再次醉驾,被法院判处刑罚。近日,经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6年6月的一天,李某因醉酒驾驶,在南乐县大广高速桥西与他人车辆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70mg/100ml,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20日,李某仍不吸取上次教训,饮酒后,再次开着自己的轿车外出办事,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因其曾受过刑事追究,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某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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