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文章——潤物細無聲

在網易看新聞,看到傳得沸沸揚揚的東莞黑幫火併,說是像黑社會大片似的,有些窮兇極惡的樣子。但首惡必辦,這個“領頭大哥”有些智慧不足,太露骨,太囂張了,一眼就被當地民警看個清楚明白:他就是黑幫老大!打蛇要打七寸,打人要打頭。只要抓住了他,萬事就大吉了。於是,這個“領頭大哥”先被控制了,辦案民警就是要守住他,拘押他,任他的“小弟”怎麼猖狂,“我自巋然不動”。最後在大量警力全部到場的情況下,這股黑惡勢力被徹底剷除。這個黑幫團伙靠老鄉關係竟然發展到了四五百人的勢力,真有些讓人乍舌!

   說了上述一堆的話,再返回來說說有相似命題的關於寫作的話:寫作是寫些什麼樣的文字才能讓自己的文字長留人心呢?我說:就是找到一些適合自己寫作的題材,慢慢地寫,細細地磨,寧可把寫成長篇小說的材料寫成短篇,也不把短文拉成長篇。有些人說:你說得倒輕巧,我寫文就是為了掙錢,不掙錢我幹嘛要寫文呢?寫那點量兒的文字能掙多少錢?掙那點錢兒的時間我還不如看會兒電視電影、打會兒遊戲呢!誰都想自己的作品能長留人間,而不是像流星一閃而過,自己辛苦了一輩子,寫了一堆垃圾,自己都不承認那是自己寫的文字,錢也沒掙多少,人也沒在網上留下什麼好名聲。但那現實嗎?又留下好名聲,又有好作品,又掙到了錢?天下的好事怎麼會只讓你獨佔呢?

   這樣的好事出現過,只是誰都沒有正視過,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的接觸》好像又掙錢又留名又作品長存人心了;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也做到了;崔曼莉的《浮沉》做到了,李可的“杜拉拉系列”做到了,當年明月的《明朝的那些事》也做到了,南派三叔的《盜墓筆記》好像也做到了……現在網絡上作史的人一說到這些人名,這些事蹟誰都能說出幾個有影響的人名,說出一大堆道理。

   好文章,好的小說都不需要寫得太多,寫得太多,寫得頭也抬不起來,你往往就不能專注一件事情的思考和寫作,我們從書中看到了許多關於寫作的故事:別說那麼多沒用的話,只要一句有用的話就抵得上千篇一律。

   書坊中流傳著這樣的一個故事:美國著名女作家《飄》的作者遇到一個歐洲作家,這個作家和女作家誇誇其談,說自己的著作等身,還傲慢地問美國女作家都寫了什麼。《飄》的作者淡淡地說:我沒寫什麼,我只是寫了一本書,那就是《飄》。這個歐洲的作家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其實,我們寫作往往不需要跟著潮流走,人家寫什麼你跟著寫什麼,往往你只會泯然於眾人間,永無出頭之日。你要寫,就要寫出具有個人特色的文字。當然,沒有好的題材,你也不能不寫,勤於練筆,勤於積累素材,也是很好的工作歷程。到了該寫作長篇小說的時候,平時的點點滴滴都是你文字中不可缺少的基石。

   中國古代著名的小說家好像除了馮夢龍和羅貫中之外,其他的作家都是一本書標身立世:曹雪芹一部《紅樓夢》,吳承恩一部《西遊記》,吳敬梓一部《儒林外史》,劉鶚一部《老殘遊記》……

   韓愈說:天街小雨潤如酥。杜甫說: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此種滋味。好處,感覺得到,說不出來,說出來,意思就有些欠缺了。就那麼去寫,如春雨潤物一樣得去耕耘,收穫的豈止是一堆兒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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