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這場大火,20條逝去的生命,能「燒」醒你們嗎?

8月27日《法制日報》報道,25日凌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太陽島景區北龍湯泉休閒酒店發生火災事故,導致20人死亡,另有23人不同程度受傷。

媒體披露,此次火災中的死傷者中,不少是到哈爾濱旅遊的老年人。“快樂之旅”演變為“死亡之旅”,令人痛心。而梳理媒體報道,我們會發現,如果某些環節的工作能做得更好一些、更到位一些,令人悲痛之事就不會發生了。這讓人在痛心之外,又多了憤怒和遺憾。

哈爾濱這場大火,20條逝去的生命,能“燒”醒你們嗎?

事故發生後,酒店法定代表人張某平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消防責任事故罪是一種過失犯罪,過失是就行為人對其所造成的危害結果的心理狀態而言的,作為酒店負責人,他不希望火災事故發生,但就違反消防管理法規而言,卻是明知故犯的。在這一事故中,酒店因為消防不合格,並不具備開業條件,對此,張某平心知肚明。如果他能認真整改,在整改合格前不營業,也就不會有事故的發生。但對利益的追求,導致其心理上疏忽或者僥倖,於是悲劇發生。說他是事故的“罪魁禍首”,並不為過。

有關監管職責是否已經履行到位了呢?

《法制日報》記者在黑龍江省公安消防總隊網站查詢看到,自2017年12月起,該酒店在消防監督抽查時,有4次抽查不合格。根據消防法規定,對於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等情形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透露,曾對這所酒店下達過責令整改通知書。看來,消防安全不合格情形確實是存在的。

消火栓門被擋住,“安全出口”指示燈不亮,“沒有疏散指引標識,走路像迷宮”……對這樣一家酒店,究竟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難道不夠明確嗎?如果相關部門、人員責任心更強一些,執法更嚴一些,盯得更緊一些,其違規營業的事實,或不難發現,悲劇也許就此不會發生。20人的死亡是否和一些人的失職、瀆職有關,期待事故調查給出結論。令人欣慰的是,當地已經表態,無論涉及到誰,事故調查都會一查到底。

再往“根”上說,這家酒店本身即是違法存在的。2006年出臺的《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規定,風景名勝區核心區內不得建設賓館、度假村、招待所、休養(療養)機構以及居民住宅。對已建成的,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拆除或者遷移,並依法給予補償。如果能夠嚴格依法辦事,這家酒店早就“死”了,也就不會有現在的事故。但它竟然違法“活”了多年,最終成為20人的葬身之地。這個角度看,20人死在有法不依上。

悲劇發生了,如果輕描淡寫過去,生者以前啥樣以後還啥樣,對得起逝者嗎?那些一心追求利益漠視生命的人,那些責任心缺失的失職、瀆職者,這場大火、20條逝去的生命,能“燒”醒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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