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讓「老賴」無法賴下去

河北日報:讓“老賴”無法賴下去

穿著名牌服裝,戴著名貴首飾,出門開著豪車,家中坐擁豪宅,光鮮亮麗的背後卻是久拖債務拒不還款,處處逃避絕不承擔義務……生活中不少“老賴”的行徑令人側目。執行,是司法案件的“最後一公里”,執行難暴露出的不僅是公正司法的難點,也是社會誠信的痛點。

今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之年,我省各級法院不斷創新方式方法,完善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制度,讓失信者無處遁形、步步維艱。

打好“組合拳” 頻曝光促“老賴”主動履行義務

電話撥通,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後手機中傳來一段獨特的彩鈴:“您所撥打的機主已經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請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這一幕發生在衡水市桃城區。桃城區法院日前聯合當地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通信運營商,對首批近200名“老賴”的通信進行限制——訂製“失信彩鈴”。當有人撥打失信被執行人的電話時,便會聽到這段特別的彩鈴。

“‘失信彩鈴’建立在實名制基礎上,即使失信被執行人更換號碼,彩鈴也會跟著覆蓋到新號碼上,以此讓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最大限度在其生活圈曝光。”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孔維國表示,這種“高調曝光”,不僅有風險提示作用,同時可以讓失信被執行人感到巨大的社會壓力,以此敦促他們自覺履行義務。

訂製“失信彩鈴”僅是桃城區法院精準執行攻堅“組合拳”的一部分。今年7月,桃城區法院製作了與失信被執行人有關的宣傳片,內容包括被執行人照片、基本信息以及涉案標的。衡水市區各大影院播放影片前,都會先播放這部時長6分多鐘的宣傳片,100多名“老賴”清晰地展現在大銀幕上。

據介紹,這部宣傳片每月可播放4000場次左右,高頻度的曝光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

此外,桃城區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於7月初向轄區內的7所私立高收費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同時附送了《致身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督促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

“法院這幾招,漂亮!省得那些欠賬不還的人再去騙別人的錢,過自己的舒心日子。”衡水市民張先生對此稱讚不已。

“自從我們採取這些新措施以來,不少‘老賴’態度發生了改變,不再一味抗拒還款。”孔維國表示,截至7月18日,桃城區法院的“組合拳”措施已促使100多起案件的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現已執結案件445件,涉案金額達10356萬元。

織密“攔截網” 處處受限讓“老賴”舉步維艱

“對不起,因你違反法院相關規定,已被限制乘坐高鐵。”“對不起,因你違反法院相關規定,已被限制乘坐航班。”1月26日,滄州市失信被執行人許某先後趕赴昆明高鐵站、昆明長水國際機場購票,卻得到以上答覆,因躲避還款到了昆明的許某遭遇了“回家”難題。隨後,許某又匆匆趕往昆明火車站購買普通列車票。

“對不起,因你違反法院相關規定,已被限制購買臥鋪票,現在只有站票,請問你買嗎?”售票員帶著異樣的目光問許某,周圍購票旅客也紛紛向他看過來。

“來、來一張吧。”急著回家的許某拿上車票一溜煙跑出售票大廳,等待他的將是40多個小時的長途站立……

“‘執行難’的一大難點,就是當事人規避執行。”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松表示,為破解這一難題,2013年,人民法院建立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

“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意味著失信被執行人將被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軟臥,同時,失信被執行人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王松介紹,雖然如此規定,但以往由於技術限制,以及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在執行實踐中仍有頗多困難。

“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最主要是加強社會各部門之間聯動,不斷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迫使其主動履行義務,現今依託新技術的發展普及,部門聯動有了新的拓展。”王松介紹,法院系統現今已實現了與銀行、公安、交通運輸、民政等多部門聯網,可以隨時查詢涉及失信被執行人的存款、船舶、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基本實現讓“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數據顯示,截至5月31日,我省各級法院累計公佈失信被執行人21.3萬人,共限制11.87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58171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取消失信被執行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資格29214人次。

亮出“撒手鐧” 推動誠信建設破解執行難

創新舉措提高“老賴”曝光度,完善查控網絡限制“老賴”高消費,雖然有一定懲戒作用,但威懾力仍然有限。對於那些不在乎“曝光”與“限制”,仍想方設法逃避處罰的“老賴”,法院亮出“撒手鐧”。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或者“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損毀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拒執罪是法院懲戒惡意逃避債務的被執行人的硬手段,以此警示他們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絕不僅僅是錢的事。”省法院有關部門負責人提示被執行人,欠債還錢並不能一拖了事,情節嚴重的,會從民事糾紛上升為刑事案件,被執行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為此,省高院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會簽了《關於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意見》,集中打擊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等犯罪的被執行人員或相關人員。公、檢、法部門密切配合,確保對於“老賴”的打擊力度。

“‘老賴’的種種行徑,是對司法公信力、威懾力以及社會和諧的嚴重損害,目前,人民法院對‘老賴’的曝光與懲戒仍屬於事後懲罰,想要真正破解執行難,還需從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入手,積極營造全民守信的誠信氛圍。”河北大學政法學院院長孟慶瑜建議,應將倫理道德的柔性規範和制度法律的剛性約束結合起來,讓消極性的禁止變成主動性的懲戒,提高違法失信的社會成本,構建起不願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體制機制,從根源上杜絕“老賴”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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