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未迁出,且已分户,小孩户口与母亲在一起,土地确权没给登记,该怎么办?

人生孤旅999


这个问题我分两部分回答:一,老婆孩子在土地确权时为何会成为"无地户"?二,成为"无地户"后现在应该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户口在本村,就应该享受村集体的一切待遇和权利。.其实,这是错误的。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只有本集体组织的成员,才能享受村集体的待遇和权利。什么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并没有相关的条文解释,只能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处理。一般观点认为,只有"坐地户"才是本集体成员。因而,外村人为了买房或买户口等原因挂靠在本村的"空挂户",都不享受村集体的一切权利和待遇,这是大家达成共识的。
问题是像论题中描述的情况,老婆结婚后户口没迁走,把女儿户口也落在了本村,这算不算"空挂户"?现实情况是,不同的村委具体操作时,采取的措施不一样,有的认为是"空挂户",有的不认为是"空挂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村民大会是村集体的最高权利机关,有权对村集体的一切重大事务有参与和决定的权力,而村委作为实际执行者,有权代表村民大会对涉及村集体的事务作出决定的权力。因而,不同的村委对条文的理解不同,作出的决定也不相同。实际上,这种情况算不算空挂户,村委的权力非常大。如果分给你土地,是合法的。如果不分给你土地,是合理的。正所谓,别以为村委没有权力,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现在出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只能找村委协商解决。如果村委愿意分给你土地,并且正好有机动地,那是最好的情况了。如果没有机动地,那也没办法,只能等下一轮土地调整时看情况而定。如果村委认为是"空挂户",拒绝分配土地,那就不好办了,只能想办法动用关系让村委松口了。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探讨交流,不喜勿喷。


其乐桃桃


你的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里的文章,那里有基本的回答。具体如下:

第一,出嫁女享不享受承包权

1.承包农户已分家另立门户,承包地经营权未分割的,按原承包关系确权登记;承包经营权已分割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或认可的,按现实确认户主,并按各方认同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2.二轮土地承包后,出嫁女承包土地在娘家的,其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被收回的应当返还。可根据当事人意愿,明确承包关系,作为权利共有人登记。




第二,村内不给确权,问题怎么解决

本次确权是在原来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实施的,你本身原就在承包证确定的家庭成员内,官司打到天边,你都赢。对于出现村不配合确权你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解决:

1.向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政府申请协调处理。 估计效果不大。

2.申请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

3.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或判决书,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