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属于地税,国家只制定大致原则,地方政府根据财政收支情况自行制定,这样可行吗?

Rzbc2001


别提这么愚蠢的问题好不?!个税属于地税?意思都表述不清不楚!提问者以为是个税属于纯地方财政收入是吧?对不起,个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别以为在国地税合并前由原地税部门征收的就是地方财政收入,财政预算这东西不是普通朋友清楚的,不懂别乱提问!

好,鉴于头条反复邀请我回答,那我就从税收提现公平公正的角度告诉你,为什么不能由中央制定大框架各地定具体税率和扣除标准吧:

1、自然人税收征管目前还是难点,流动性大,如果各地税率扣除额不同,那么,那些有能力的人一定会在高优惠的地方申报,就像本轮大家抨击的明星在高税收返还地方设立空壳工作室逃避个税一样,而那些老老实实在当地以工薪为主的人群不一定能享受到优惠。

2、提问者可能是希望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虽然收入高,但是消费高,所以应该税率下调扣除增加对吧?可惜,这样更加导致税负不公平。邓爷爷都说了先富带动后富呢。高收入地区个税征收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贫困地区补贴,这才提现税收公平呀。

3、我国还没有税收基本法呢,各地政府可是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想各地有权修改,首先,得有个立法依据,所以提问者别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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