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走品牌化發展之路,「三品一標」該如何申請?

陳琦


什麼是三品一標

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統稱“三品一標”。“三品一標”是政府主導的安全優質農產品公共品牌,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產品生產消費的主導產品。縱觀“三品一標”發展歷程,雖有其各自產生的背景和發展基礎,但都是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的戰略選擇,是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重要標誌。無公害農產品

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均符合國家普通加工食品相關衛生質量標準要求,經政府相關部門認證合格、並允許使用無公害標誌的食品。

這類食品不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任何危害,是對食品的最起碼要求,我們的食品均應符合這種食品的要求,所以無公害食品是指無汙染、無毒害、安全的食品。

2001年農業部提出“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並制定了相關國家標準,如《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無公害產品安全要求》和具體到每種產品如黃瓜、小麥、水稻等的生產標準。

1、如何申請

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主體應當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條件,具有組織管理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承擔責任追溯的能力。從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和非生產性的農技推廣、科學研究機構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

2、申報範圍

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報範圍,嚴格限定在農業部公佈的《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內。從2009年5月1日起,凡不在《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一律不再受理。

3、需要的材料

申請人可以直接向所在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構(簡稱“工作機構”)提出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一體化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2]

(一)《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申請書》);

(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者必須具備的資質證明文件(複印件)(如營業執照、註冊商標、衛生許可證等);

(三)《無公害農產品內檢員證書》(複印件)

(四)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質量控制措施;

(五)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操作規程;

(六)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地環境檢驗報告》和《產地環境現狀評價報告》或者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要求的《產地環境調查報告》;

(七)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檢驗報告》;

(八)以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主體和“公司+農戶”形式申報的,提交與合作農戶簽署的含有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協議和農戶名冊(包括農戶名單、地址、種養殖規模);如果合作社申報材料中填寫的是“自產自銷型、集中生產管理”,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原因,並附上合作社章程以示證明;

(九)大米、茶葉、鹹鴨蛋、鮮牛奶等初級加工產品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工技術操作規程;

2)加工衛生許可證複印件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如果是委託加工的,需提供委託加工協議和受委託方的加工衛生許可證複印件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十)水產類需要提供產地環境現狀說明,區域分佈圖和所使用的漁藥外包裝標籤

(十一)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現場檢查報告;

(十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報告;

(十三)規定提交的其他相應材料。

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是指無汙染、優質、營養食品,經國家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可,許可使用綠色食品商標的產品。由於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和我國通常都冠以“綠色”,為了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

因此稱為綠色食品。綠色食品是中檔食品,我國已有多家企業生產綠色食品,是人類食品在不遠的將來要達到的食品。綠色食品分為兩級,即A級綠色食品(生產條件要求較低的食品)和AA級綠色食品,要求質量較高,與有機食品要求基本相同。20世紀90年代,我們國家提出綠色食品的概念,相繼也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如《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綠色食品生產農藥使用準則》和《綠色食品生產化肥使用準則》等。

1、如何申請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準和規範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準

(5)產品註冊商標文本(複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複印件)

有機農產品

有機農產品:是指根據有機農業原則,生產過程絕對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農藥、化肥、色素等化學物質和採用對環境無害的方式生產、銷售過程受專業認證機構全程監控,通過獨立認證機構認證並頒發證書,銷售總量受控制的一類真正純天然、高品味、高質量的食品。有機食品是食品的最高檔次,在我國剛剛起步,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是一些高收入、追求高質量生活水平人士所追求的食品。

1、如何認證申請

1)申請人登陸“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下載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和《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下載《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並填寫。

2)申請人向分中心提交《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以及《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要求的文件,提出正式申請。

3)申請人按GB/T 19360--2005 《有機產品》的要求,建立本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的技術措施和質量信息追蹤及處理體系。

2、預審並制定初步的檢查計劃

1)分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分中心將初審意見連同企業申報材料提交給認證中心。

2)認證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文件審核。

3)審核合格,認證中心向企業寄發《受理通知書》、《有機食品認證檢查合同》(簡稱《檢查合同》)並同時通知分中心。

4)認證中心根據檢查時間和認證收費管理細則,制定初步檢查計劃和估算認證費用。

5) 當審核不合格,認證中心通知申請人,且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3、簽訂有機食品認證檢查合同

1) 申請人確認《受理通知書》後,與認證中心簽訂《檢查合同》。

2) 根據《檢查合同》的要求,申請人交納相關費用 ,以保證認證前期工作的正常開展。

4、實地檢查評估

1)企業寄回《檢查合同》及繳納相關費用後,有機食品認證中心派出有資質的檢查員。

2)檢查員應從認證中心分中心處取得申請人相關資料,依據本準則的要求,對申請人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追蹤體系以及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實地檢查評估。

3)必要時,檢查員需對土壤、產品抽樣,由申請人將樣品送指定的質檢機構檢測。

5、保持認證

1、有機食品認證證書有效期為1年,在新的年度裡,COFCC會向獲證企業發出《保持認證通知》。

2、獲證企業在收到《保持認證通知》後,應按照要求提交認證材料、與聯繫人溝通確定實地檢查時間並及時繳納相關費用。

3、保持認證的文件審核、實地檢查、綜合評審、以及頒證決定的程序同初次認證。

農產品地裡標誌

農產品地理標誌是指標示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取決於自然生態環境和歷史人文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誌。

申請產品地理標誌的程序主要分為兩大步,第一步為產品申報審批程序,第二步為專用標誌使用的申請、審核和註冊程序。(以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為例):

一、地理標誌產品申報

1、申報

(1)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應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提出;

(2)由提出單位組織專家考查、論證該地理標誌產品的產地範圍,並由當地政府(縣級以上)提出產地範圍的建議(政府正式行文);

(3)撰寫該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書,產品質量特色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係的說明,產品標準以及生產、銷售和歷史淵源等方面的資料;

2、受理:將上述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及相關資料呈報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產品發佈受理公告,公示期為2個月;

3、技術審查: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產品,由國家質檢總局主持召開專家技術審查會,申請人做地理標誌產品的陳述報告並就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專家審查組做出審查結論;

4、批准:國家質檢總局對審查合格的產品發佈批准公告,即日起對所申報的地理標誌產品予以保護。

二、專用標誌使用的申請、審核和註冊程序

1、地理標誌產品產地範圍內的生產者使用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應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1) 專用標誌使用申請書;

(2)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產品產自特定地域的證明;

(3)有關產品質檢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2、經省級質監部門審核;

3、報國家質檢總局審查合格註冊登記後,發佈公告,生產者按專用標誌有關規定在其產品上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獲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三、地理標誌有效期多長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獲准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資格的生產者,未按相應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上使用專用標誌的,國家質檢總局將註銷其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使用註冊登記,停止其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並對外公告。

根據工商總局的規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 ,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自核準註冊之日起,有效期為十年。十年期滿後,若繼續使用,須辦理續展註冊。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根據農業部的規定,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長期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變更申請:登記證書持有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地域範圍或者相應自然生態環境發生變化的。

四、如何獲得地理標誌的使用權?

2002年9月15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以地理標誌作為證明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以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誌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隨著消費升級的到來,三品一標的農產品將會成為市場的寵兒!


勝橋農場


宜昌三品一標農產品總量規模全省第一\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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