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铁男子霸座一事中乘警的表现?遇到这种情况乘务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视觉之美


高铁小渣伙霸座事件之所以能闹的沸沸扬扬,天下人共知,至于他蛮横无理的表现,我们都在视频当中进行了围观,也充分见识了他的无赖。对此,他也付出了代价,被人肉扒了个底朝天,各种过往的糗事都被曝了出来,进而成为社会共诛之的讨伐对象。

对于小渣伙的评判,我们已经耗费了大量的语言,今天就来谈谈高铁的责任。可以这么说,如果高铁乘警能够及时制止这一行为的话,那么就不会引发如此大的社情舆论关注。从事情的发展来看,霸座男最终还是成功的击败了高铁,如愿的坐到了属于女乘客的靠窗位置,而那名女乘客在乘务人员的协调下无奈去了餐车。

在整个事件当中,我感觉乘务员、乘警,包括列车长,都应该为此事负责,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在无赖面前选择了息事宁人和稀泥,从而助长了霸座男的威风。

我实在想不通,贵为高铁集团,一趟车上那么多的工作人员,居然拿一个霸座的男人没有办法了?你们难道是坐车观光的吗?今天张三耍无赖成功了,那么明天会不会有李四效仿呢?正是因为你们的不作为,让有损公德行为得以放纵。特别是乘警,法律赋予你了权力,你们为什么不利用呢?为什么不及时的去执法解决呢?

综合霸座事件,小渣伙无德,高铁无为。


元芳有看法


遇到这种情况,当然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了,否则人人都这样漠视规则,那还有秩序可言吗?

关于这个问题,济南铁路局已经正式回应了,觉得孙某的行为是道德问题,不涉及违法,乘务人员的做法也并无不当之处,所以在此就不多说了……

关于孙某,一些人看到他录制视频道歉,就替其说话,又是什么他原本善良,又是什么这是小事,不该抓住不放,还有人竟然指责受害者王女士,说她“尖酸刻薄,小鸡肚肠”,这些言论也太无耻不要脸了,难不成真是一路货色?

难道你们不知孙某根本就毫无悔改之心,前一天还在大放厥词,说什么自己又一次成功耍了一车厢的乘客,一个“又”字彻底暴露了他,说明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行动,他就是故意坐错位置的,此前也做过这种事,而且也成功了,在他看来,这是屡试不爽的好戏,为的就是戏耍你们这些人。

难道他就这么善变吗,仅仅一天之后,他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能吗?这纯粹就是在滔滔民意之下的无奈之举,根本就是口是心非,心里并不服气!


刚才在头条里看了他对一些话题的评论,大家自己看图片,看看这个人有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打虎拍蝇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能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霸座事件中乘警的做法虽然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但是却忽视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完全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表现!不过,我想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责备乘警的“弱势”,毕竟在当前的舆论环境下,“教科书”式的执法不一定能够得到所有人的理解。

男子孙某在乘坐高铁的过程中恶意霸占她人的座位,并且在当事人、列车长与乘警的多番劝阻后仍然不予改正,继续“鸠占鹊巢”。这种行为不单是寡廉鲜耻表现,更是对于公共秩序的恶意破坏。

高铁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与之运营有关的一切秩序都任何人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恶意破坏这种秩序的行为很明显已经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现实情况来看,男子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但是鉴于被占座的女乘客并未因此失去座位,其基本的利益并没有遭到彻底的损害,故而男子的行为其客观危害性不大。乘警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进行劝说和调解是没有问题的,不过男子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涉嫌违法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劝说无果的基础上,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乘警应当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霸占座位的男子进行口头传唤,如果说男子没有正当理由(装病肯定不是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那么处警的乘警在请示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一般通过电话进行请示)后并且得到批准后可以男子实施强制传唤。在进行强制传唤时,乘警还可以依法对男子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乘警在将男子传唤到公安机关后应当立即进行询问查证,一般情况下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如果案情复杂的,警方可以将询问查证时间延长到二十四小时。

就目前来看,男子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情节较重的情形,我认为如果说当时警方采取受案查处的方式进行处理,那么最终可以依法对男子作出治安罚款的处罚,让此人的人生履历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污点!



通城丹妹


高铁,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快捷和方便,让国人体验到了国家高科技带来的生活品质的提升,坐高铁成为一种时尚、享受。

然而,总有一些不和谐,不文明的行为影响了人们的美好期待,尤其近期出现的“坐霸”或者叫“霸坐”行为,与我们快捷、舒适的高铁形成反差,破坏了高铁的乘坐氛围。

面对此次“坐霸”行为,乘务人员和乘警应该坚决予以制止,不听劝阻,乘警应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驱离。别担心曝光或者无依据甚至要人性化执法,对于有素质有文化的人犯错提倡人性化,但对于以无赖做法,不听劝阻,任然我行我素的人,人性化执法就是对这种人的纵容和行为的默许,让这些人更觉得自己有能耐。所以对这些素质低,自以为是甚至没皮没脸的人,有必要劝阻和人性化吗?

社会应该讲规则,道德约束不起作用时,就应该采用更直接有力的手段,否则,其他人就会受到伤害。

对牛弹琴,牛永远听不懂,错不在牛而在于弹琴者。

我们呼吁良好的秩序,它来自于我们共同的维护和遵守,同时还有不可缺失的有力制止。


视觉之美


如果他在车上有盗窃抢劫、打骂伤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乘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犯罪、控制犯罪嫌疑人。但乘客以身体不适为名赖座不还,在车上空间狭小、设备设施复杂多类、人群密集、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实为不妥。如乘客真的有病,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病情加重,严重的可能致死。如乘客健康,强制措施可能招致激烈反抗,损物伤人祸及无辜,危害其他乘客人身安全。损坏车上重要设备,可能导致列车停运甚至行车安全,其后果更为严重。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社会矛盾。此事如乘警处置不当,说不准又会碰到哪根敏感的社会神经,加之媒体的传播,居心不良者的炒作,对社会不满者的怨恨,国内外分裂分子的怂恿,西方反华势力的介入等等,最终大家美好善良的愿望可能被坏人利用,引发社会动荡受害的是我们自己。其实,这种现象以前也一直存在,只不过是以前没有网络这样快速传播的平台,并未引起太多的关注,社会反响也不大。政府和行业并未把这件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所以延续至今。这种现象暴露出部分国民素质不高、道德水准低下;法律和社会又缺乏强有力的惩治手段;面对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又拿不出平息民众怒火的办法。这些问题都应该得到解决!


宁静致远276


不好评论!讲述一段亲身经历:

记得2002年,本人还很年轻。

受公司老板委派,从家乡周边村邻,招了三十几个,刚下学的男女同乡,去广东,我所在的工厂上班。同行的还有几个孩子的父亲。

在家乡订火车票的时候沒有坐票;售票员建议分段购买:先买一站到阜阳的无座票,再同时买阜阳到终点站(东莞东)的座位票。

火车是从青岛平往开往东莞东的绿皮车。

上车后,三十多人站了一个多小时!很多孩子第一次坐火车出远门,疲惫不堪。阜阳站继续开车后,我就拿着票礼貌地请占用我们座位的乘客,让出我们的座位。都很配合。

轮到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他不但不让,还鼓动两排的人不让。说我们的票是假的。

乘务员过来看了我们的票,确认无误。劝他让出座位;费了近半小时的口舌;他就是不让。并且前后左右的几个想让出的小姑娘,也被他拉住坐着,不起身。

乘务员叫来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乘警。

乘警劝了好久。那个大叔还是不让,并且掏出一个类似“铁路职工工作证”的小红本,说他享受免费坐火车的内部待遇。乘警说:

“老哥,你享有免费乘车的内部待遇,没错。但你无权占用别人持票的座位。你可以去别的车厢看看,有没有空座。人家花钱买的票,也是二十几个小时的长途。”

“我们这些在青岛上车的都没买到座位票!他们就买到阜阳的座位?”

“老哥,你是铁路内部的应该知道:段位不同,这几节车厢就是给,从阜阳上车的乘客人留的。麻烦赶紧让出来吧!”

“我就不让!看谁能怎么样?……”

乘警指了下我,“一帮爷们!自己的座位都要不回来?!”

说罢走到一边站着。

我一下发怒了。一手抓一个坐在外面的男女小年青的肩膀,扔到过道上;另一个大哥抓住老头脖子,拎小鸡一样扔在过道。其他占座不让的,马上起身跑开。另一个大哥抓起老头拍在台几上的证本,从火车窗缝丢出外面。

他叫着“打人啦!打人啦!”

乘警和乘务员看着,不出声。

他闹的没力气了。乘警说:“你乘车不买票,过来补票!”

“我是内部人。免费乘车!就不补票!”

“内部人?怎么证明?证件给我看!不补是吧?拿着你的包,跟我到餐车,马上到站停车了,我帮你安排位置。”

他从行李架拿下了一个小包,跟乘警走。

“你们几个也过来。”

我们也跟着过去。

车停了,到了车厢门口,乘警说,

“帮我把他扔下车!”

我们就把老头推下了车。

他傻傻地站在站台上,不吵不闹地看着火车慢慢开走……。

要知道,那时候没有拍照智能、互联网手机;没有警用执法仪;火车上没有监控摄像头。

如果放到现在,我和那个老乘警,又该是怎样的结局???


赋歌


对于这种“坐霸”,不能只靠劝说 应采取处罚措施

劝说的结果是什么呢?

皆是劝说无果,受害者依旧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权益。

1、21号,在从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不肯“对号入座”的男“坐霸”占了别人的位置,结果是列车员来了也无济于事,而是女子最终坐到了别的车厢。

2、22号,在山东济宁的T398次列车上,一位称“长途车就是这样的,没有对号入座”的女“坐霸”强行占高女士座位,在列车工作人员现场协调无果后,高女士站了2小时,后来还是趁她起身活动时才坐了上去。

而根据铁路局对第一件事回应来看:说的是劝说无果的话,会采取强制措施。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当时的乘警只是劝说,并且在劝说无果时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而是就这么完了。另外目前为止,外界所知结果也仅仅是该男“坐霸”公开道歉,到底还有没有后续,我们还真猜不出来。

希望铁路局在知道了“当时情况如何”后真的后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不过,有人翻看了《铁路旅客信用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有七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铁路部门还将记录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一旦生效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不过其中并没有对于占座这一行为的相关处罚,希望这件事的能给一个警醒,把这一行为列进去,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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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让他座轮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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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遇到这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热点事件时,大家除了关注当事人外,警察的举措是否得当必然会吸引很多的注意力。实话说,这名男乘客的行为确实是突破正常人的认知底线,但要说违法,最多也就是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这种行为一般处警告或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比如造成公共交通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那么这样的行为,如需处罚的话,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取证、调查以及根据相应的行为,方可判定违法的严重程度。

作为乘警而言,一旦处置失当,造成舆论的批评,个人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处分。所以一般针对这样的行为,肯定是首先缓和矛盾,维持秩序。至于是否违法,在取证后,是完全可以事后处置的。

我们不妨站在乘警的角度考虑,此人虽然行为失范,但并非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是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所以乘警如果采取强制带离措施,一旦发生肢体接触,可能会引发舆论关于警权使用是否得当的讨论,同时会对个人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再如果此人身体还有隐疾,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那么根据“比例原则”,会出现更多的批评声音,对乘警个人乃至警队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又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此人与乘警发生激烈争斗,一旦误伤他人,那么后果就更严重了。

我们始终无法知晓,坐在对面的人,究竟是人还是鬼?

那么该男子行为虽然可恶,但是一直处于可控,且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下,我认为乘警采取缓和矛盾,保持秩序的这种措施,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整体车厢秩序而言,都是妥当的。


YourTo不正经君


完全可以!毫无疑问!对那些自私自利,没有尊老爱幼、谦仁礼让又不遵守社会公德之流何须忍让?


乘警有权维护高铁乘坐秩序,有权维护社会公德,制止欺行霸座,扰乱 乘坐秩序的卑劣行为。

卑鄙是卑鄙者的座佑铭,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鸠占雀巢还振振有词,赖着不走,何其下流?

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人有忍让之心,人有谦让之举,遵老爱幼、同情弱小,并不象动物那样弱肉强食、靠争抢生存。

孔融三岁让梨名传天下,谦虚礼让历来为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遵守者逞一时之快,终难逃道义与良心的审判,活在鄙视的目光与公德的口水中,何苦哩?

福是积的,厚德方能载物。人活一世不易,给下一代积点德做个榜样,公道自在人心,光明磊落、活在阳光下尚且不易,何苦要挑战公德,挑战良知,活在阴暗中呢?

反过来说,有票者也不能得理不让人,理直气壮、牛气哄哄地撵人,置他人感受于不顾。 文明用语,礼貌请客。不必强拉硬扯,真要遇上疯狗,与之对咬、同疯,何必?无数历史证明:任何挑战正义良知的人终将在正义与良知面前低下头颅,遭受正义与良知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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