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高鐵占座男子的行爲可以讓他禁止上高鐵嗎?鐵路局是否有相應規定?

小小櫻桃的Mom


對於這個事件,我感覺高鐵本身就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當乘客之間發生問題座位爭執時,不管是乘務員、列車員還是乘警,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及時化解矛盾,不能只是去問一問說一說敷衍了事,這種處理方式本身就是錯誤的。

乘客購買了車票,高鐵就必須為其提供座位,並保證乘客按自己所購座位就座,如果有搶座佔座現象,高鐵工作人員是要幫助解決的。比如對待這位搶佔座位的男乘客,不能他耍無賴不讓座你們就沒有招了,那麼女乘客被損害的權益誰來保障?

對於高鐵,包括其它交通工具,協調解決搶座佔座問題是工作人員的份內職責。如果這是在春運高峰呢,那些買了站票的就有理由搶座佔座了,耍個無賴就是了,而那些有票卻被人搶座的人難道就活該倒黴嗎?

所以說,因為佔座就禁止乘坐高鐵,這是典型的懶政思維,毫無可取之處,不能因為自己的無能就出臺一禁了之這種更無能的辦法。難道乘警和列車長乘務員們的工作就是喊兩嗓子嗎?遇到棘手問題就繞開走,那樣永遠都有解決不完的問題。


元芳有看法


對於男子的行為肯定的說,是可以禁止其上高鐵的,此前5月1日施行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中就已經明確了幾類行為人將別限制乘坐火車,注意是火車,還不僅僅是高鐵動車。

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發改委、鐵路總公司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2018年5月1日起,兩類人被明確限制乘坐火車。一類是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責任人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行為責任人限制乘坐火車。還有一類人就是其他領域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有關責任人。

而本案中男子的行為屬於第一大類當中,該類當中的行為具體包括:

  •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的;
  • 3.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 4.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 6.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 7.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而本案中男子行為已經屬於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並造成了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故而對於該男子可以限制其乘坐火車!最後多說一句,通過新聞可以發現案發時列車長和乘警一直都在勸導男子,但是很明顯男子並不買單,而且始終以無賴的姿態拒不配合,最終該事件也是不了了之,所以為何事件引發如此多的關注和熱度,我想一部分原因是男子的行為賴上了一個新境界,一方面是乘警和列車長始終勸導,卻沒對男子採取任何措施,令人困惑。


麋鹿說法


根據《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最高人民法院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鐵路總公司 ),從 2018年5月1日起,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責任人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下列人員限制坐火車: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的;

3.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4.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6.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7.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再根據《治安處罰法》第23條的規定,座霸男子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的火車秩序,可以給予治安處罰,最重的可以處500罰款、10日拘留。

座霸男子受到了行政處罰,就可以被限制乘坐火車了。真沒搞明白,為什麼乘警沒有查處座霸男子的違法行為?

對違法行為的縱容是對守法的傷害,破壞的是對法治的信仰。


刑事律師翟振軼


這種可恥的行為,還真有法(據)可依。雖然不是對強佔座位的行為做出了明文規定,但也有相關法律規定規制。

根據2018年5月1日中國鐵路總公司等頒佈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規定了七種行為會在180天內被限制乘坐火車,分別是: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域吸菸;

3.倒賣車票、制販假票;

4.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和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

6.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

7.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

這個案件中,我們重點看第一條和第七條,即如果乘車人“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或者因為乘車中的不當行為受到了相應行政處罰,鐵路部門就可以對其採取180天的拉黑措施。

是否適用第一條?

該男子佔座的行為,可以列為“擾亂交通運輸秩序”

高鐵佔座男子的行為,表面上和上面規定的第1條最接近,就是“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可能你要問,這位高鐵佔座男子的行為雖然很可惡,但是並沒有危及鐵路安全。這裡要注意的是,該條文的意思是,如果乘客擾亂鐵路站點和車輛運輸秩序,同時有危及鐵路安全或者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結果之一的,都可以被列入180天禁乘黑名單。

是否適用第七條?

如果要適用第七條

該男子的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另外,該男子的行為可能還涉嫌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

“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公安機關依法可以對其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該男子被行政處罰,也可以將其列入黑名單

如果高鐵佔座男子的行為,被鐵路公安部門處罰,則意味著他受到了行政處罰。那麼就符合拉黑條款的第七條,“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行為”,鐵路部門可以對其採取180天限乘措施。

該類信用記錄會被保存5年

鐵路旅客信用信息記錄保存期限為5年,鐵路部門將嚴格按規定向國家、地方相關部門和有關征信機構提供。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從平凡人角度來說說這個人的行為引起的公憤。

一、交通客運運輸車票一般分臥票、坐票、站票。人以自己經濟能力購買所需要前往的地點,所購車票務必對應車票座位就坐,這是規定也是道德。否則,賣票何必區分座位及無票。何不就不管秩序人手一張,上車後先佔為贏,任他亂糟糟,工作人員豈不輕鬆省事。

二、按位就坐,既是客運規定、人之道德、素質踐行,更是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的須遵紀守法的最基本要求。人豈可以自己戾氣與橫蠻,如此強霸、踐踏別人的合法權益。

三、一個人如真有身體疾病或殘疾在身,不能起身不方便換位,只要你事先與人商量換位,相信全社會人都會同情和理解你,來幫你。而你口口聲聲說自己有病,以憂鬱君看,此廝是患了成人腦殘弱智病。

四、此趟列車乘警與乘務員未盡本職責任。雖然列車工作人員期間不斷在勸說要其迴歸自己座位,但始終未能成功解決此人強佔別人座位的問題,這是列車乘警瀆職,工作人員職責未盡。

五、一碼歸一碼,必須跟進處理此人行為、將之列入失信名單,限制此人乘車乘機。同時,亦須批評與追究乘警與工作人員。還受害人與公眾一個公正,還社會原本良性的秩序,還法律之尊嚴。




憂鬱之後精神好多了


飛翔詩話:《野蠻霸座半身“癱瘓”,嚴肅處理無恥渣男》

山東濟南高鐵車站, 王女士買票北京南,

上車座位被人霸佔, 男子要求座位調換,

王女士找來乘務員, 男子說自己不能站,

車長乘警一起去勸, 男子無賴毫無進展,

坐在座位“半身癱瘓”, 王女士安排商務間,

任由渣男反了青天, 曝光信息這王八蛋,

厚顏無恥不能不管, 丟人現眼治擾亂安,

牢房進去還給管飯,限制出行進黑名單!



飛翔詩話


對於“座霸”的行為,當然可以禁止他上高鐵。鐵總等幾個部門也出臺了相應的規定。

具體而言,鐵總等幾個部委出臺了《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像在高鐵上抽菸 ,使用偽造變造車票等行為的,應被納入“黑名單”,不得乘坐高鐵。


具體到這個事件中,雖然上述規定沒有明確的寫明“霸佔他人座位”不得乘坐高鐵,但上述規定裡寫了有應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不得乘坐高鐵。這個案子中,孫姓男子的行為明顯有些尋釁滋事,也涉嫌擾亂公共秩序,乘警絕對應該把他帶離,在下一站交給車站派出所行政處罰。所以他絕對夠得上進“黑名單”。

更進一步,我認為鐵總是經營性企業,乘客運輸是民事行為,鐵總本就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向某些人提供服務。對於這種人,鐵總就應該終身拒絕服務。


律師獨角獸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

該名男子除了受到大眾的譴責,還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譬如,一段時間內禁止乘坐高鐵,並依據他之後的行為方式來決定是否解除黑名單。


這名高鐵男子如此不文明的行為還是個例,但是高鐵上確實存在不少不文明的行為,像打電話很大聲就是一個很大的高鐵不文明行為。相關部門是否應該予以管理?我們乘坐高鐵的時候,打電話能否小點聲?別看這些細節小,但它反應了文明的程度。

你覺得這個高鐵男是否應該被禁止坐高鐵?你還見過哪些不文明的高鐵行為?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高鐵上佔座 看到這個問題有些不解高鐵不是一人一票嗎 難道 莫非車站賣了站票 就算是這樣不也一定是座位買完方可賣站票 他(她)佔的座就是旅客個人的座位…佔座這個人以侵犯旅客的合法權益 他(她)無理取鬧 要亂治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公民買票的時候是已知坐票 站票!



東北郎8


這是我們公司的,請大家諒解,他就是個傻子,神經病一個,從小吃💩長大的,沒有上過一天學,沒有一點教養,老闆看他天天撿垃圾吃,看他可憐才收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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