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貸整治辦發P2P合規標準 含108條問題清單

網貸之家綜合 8月17日早間,據財新報道,其從多位人士處獲悉,近日全國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網貸整治辦)已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了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隨著這一通知下發的還有此前市場頗為關注的《P2P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下稱問題清單),預示著全國範圍內的P2P合規檢查即將展開。

財新的報道並稱,問題清單由全國網貸整治辦制定,意味著此前遵照各地方監管標準不一的P2P平臺,此次需依照由中央統一制定的清單標準進行整改。“最主要的意義在於明確了統一的標準。”一位接近監管人士表示。按照計劃,監管要求本次合規檢查應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財新報道指出,合規檢查包括機構自查、行業協會自律檢查和地方整治辦的行政核查三大部分。報道指出,問題清單由此前最初原定的187條逐漸修改縮減至目前的108條。報道強調,該問題清單將與P2P總的法規體系“1+3”,作為此次合規檢查的依據。

此外,根據財新報道,此次網貸整治辦下發的通知列舉了本次合規檢查需重點關注的十大內容,主要包括:

是否嚴格定義為信息中介、是否存在資金池、是否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保本付息、是否為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是否對出借人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分級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風險信息、是否堅持了小額分散的網絡借貸原則、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或剝離到關聯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是否已高額利誘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資者加入。

報道稱,根據通知,後續將根據檢查結果進行分類處置。各方確認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類標準的P2P將接入信息披露和產品登記系統,經過一段時間運行檢驗後,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要求申請備案。關於合規機構接入相關係統和申請備案的具體標準及程序另行通知。

此前,據新華社報道,針對近期部分網貸機構出現風險,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召開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及規範發展工作座談會,擬訂十項舉措應對網貸風險,包括指導網貸機構通過兼併重組、資產變現、與金融機構合作等多種市場化手段緩釋流動性風險。

8月8日,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亦曾下發《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嚴厲打擊P2P平臺借款人的惡意廢債行為,要求各地根據前期掌握的信息,上報借本次風險事件惡意逃廢債的借款人名單。下一步,整治辦將協調徵信管理部門將上述逃廢債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對相關逃廢債行為人形成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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