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租客「吃」房東,長租公寓高漲的租金被誰「吃」了?

“長租公寓的租金漲了,可房東個人並沒有掙到錢,中間的差價都讓中介機構掙了。”一位將房子委託給自如出租的業主告訴本報記者。作為落實“房住不炒”、租購併舉住房制度的一項重要措施,2016年起,長租公寓市場在政策鼓勵下落地開花。

“吃”完租客“吃”房東,長租公寓高漲的租金被誰“吃”了?

然而,當越來越多的企業與資本無序進入後,租客們也明顯感受到了漲價的苦。需要規範差價、限定高漲幅等配套細則的支持,才能讓長租公寓真的飛起來。

漲的租金被機構“吃”了

誰在製造長租公寓的租金上漲?8月15日,本報報道了部分長租公寓租金過快上漲後,一些將房屋委託給機構出租的業主告訴本報記者,上漲的租金並沒有被房東個人拿走,而是被機構“吃”走了。

在記者獲得的一份委託出租合同裡:

業主將名下的一套一居室一次性出租三年給自如,租期一直到今年9月結束。而這三年中,自如按照月付的方式將租金支付給房東個人,其中第一年的月租金是4600元、第二年的月租金是4738元、第三年的月租金是4880.5元。此外,房東還需每月支付一筆管理服務費給自如。

“就拿第三年說,據我瞭解這套房子租出去的價格在6600元左右,中間的差價近1800元。”該業主告訴記者,他實際獲得的租金漲幅只在3%,等於或略大於CPI,過快的租金上漲其實都被機構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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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無序進入租房市場

穩定居住是所有租客的期待,而長租公寓的誕生,也被視為穩定租賃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出臺,

明確鼓勵發展長租公寓行業,提出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後出租、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2017年,住建部又發文提出,

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鼓勵國有、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賃業務。

隨後,各個品牌的長租公寓便在一線城市落地開花。

簡約時尚的裝修風格、拎包即可入住的便利、傢俱家電的全套配備,還不用和房東打交道,以嶄新面貌出現的長租公寓很快就得到了都市白領和大學畢業生的青睞。然而,住滿一年後,租客們在享受到品質的“甜味”時,也開始感受到長租公寓漲價的苦。

“吃”完租客“吃”房東,長租公寓高漲的租金被誰“吃”了?

“暑期租金漲也正常,但絕對沒有一些機構發佈的那麼多。隨著越來越多的資本進入長租公寓市場,將中低端租賃房源改造成中高端,事實上拉高了租金價格。”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告訴記者,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不僅是房地產長效調控的政策之一,穩定租賃關係,賦予租房者更多的權利,也可以避免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減少非理性購房需求。

但是目前,隨著很多資金無序進入租賃市場,而又沒有一家企業能摸索出直接盈利的可能性,便形成了漲價衝動。

長租公寓應規範差價比例

如何避免資本的漲價衝動誤傷租客?張大偉給出的建議是,要求長租公寓品牌公示出租合同,並規範收房和租房之間的差價比例。

“現在的情況是,租房人不知道機構是多少錢從房東個人那承租的房子,房東也不知道他的房子以多少錢被出租出去了,兩頭信息不透明,機構便也藉著信息不透明盲目漲價。”

張大偉說,若房東和租客都能看到對方的租金價格,對中間人的定價也就有了一些制約權。

“吃”完租客“吃”房東,長租公寓高漲的租金被誰“吃”了?

而在採訪中,幾乎每一位租客都向本報記者提出,對於那些以公租公寓立項、並可以享受一定政府支持政策的機構,能否強制要求提供兩年期和三年期的長期租賃合同,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每年的租金漲幅。同時,對於簽訂了長期租賃合同的租客,禁止重複收取租賃佣金,只能在合同簽訂時收取一次以一個月租金為標準的租賃佣金。

“雖然叫長租公寓,可所有的租約都是一年期的。”

剛剛經歷了長租公寓漲價的租客小偉就說,目前市場上主流的長租公寓品牌,無一例外都是一次只簽訂一年期租賃合同,不提供超過一年租期的租賃合同。而當租客續約的時候,機構通常會再收取一次佣金,並提出漲價要求。“我看文件中也提出,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長租公寓既然名字就叫長租,難道不應該提供長租期合同?”

文字 | 北京晚報記者 趙瑩瑩

圖片 | 北晚新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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