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某公司負責人金先生,通過租房網站給兩名員工在北大金城租了一套房子。可沒住幾天,來了一名
陌生男子稱自己也租了這套房,並且馬上要住進來!這讓小周和同事都懵圈了……為了把事情弄清楚,小周立馬聯繫了在租房協議上簽字的“房東”王某。
王某說對方是某些房產中介,來套取房屋信息的,讓小周不用擔心。聽了王某的解釋,小周信以為真,便不再將此事放心上。
但小周他們還沒安心住上幾天,有一個人突然找上門來,出示了房產證以及跟“房東”王某租房子的租賃合同,並稱自己才是真的房東。
這時,小周才意識到,公司可能跟“二房東”簽了租房協議,上當受騙了。而王某此時已處於失聯狀態,感覺情況不對,小周立馬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魏塘派出所接到報警後,依法將嫌疑人王某傳喚到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我是嘉善本地的,跟房東簽訂了一年租期,交三押一,一共付了房東8800元。近日手頭有點緊,就想著把房子租出去自己收點租金。
在成功騙取了對方8000多元房租後,王某又依葫蘆畫瓢與另外的租客簽訂了租房協議,併成功騙取了7000多元現金。
偽造房產證,冒充房東,將租來的房子再轉手租給其他人員,騙取租金。王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警方提醒
在網上找租房等一定要警惕,對房主信息一定要確認真實清楚,在簽約時一定要查看房產證原件,如果他本人不是房東,一定要有房東本人的寫的委託書,最好是公證過的。如果相關產權不明確,就要看代收取房租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等有效證件。關於轉租,一定要原來房東到場簽約。看清原房東的產權證和身份證,核對無誤,才能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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