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起火併造成嚴重後果
該負責的租戶還是房東?
答案是都有責!
群租房起火,房東、租戶被刑拘
2018年4月15日,江蘇省常熟市某小區發生火災,造成9人受傷,5人搶救無效死亡。初步查明,火災是由電路問題引發。
據媒體公開報道,起火房屋是一棟比較新的三層別墅,系已整改合格的群租房。
經警方調查,該戶房東王某良,租住該處從事服裝加工的童某文、岑某玲夫婦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常熟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良、童某文、岑某玲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那麼,什麼是消防責任事故罪?
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改正採取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犯消防責任事故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事後,房東和租戶這麼說
在看守所內,身為出租房房東的王某良悔恨地說,其實自己知道租住戶童某文和岑某玲的生產小作坊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但認為這是租戶自己的事情,同時也一直抱有僥倖心理,以為火災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童某文、岑某玲夫婦同樣追悔莫及。
童某文說,雖然知道有消防隱患,但作坊裡貨多了,還是會堆放在通道上,也根本沒想過會發生火災。夫婦兩人也都意識到,如果當初充分重視安全生產,租一個倉庫專門堆放貨物,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如果當初……
出了事是不會有如果的
這麼多慘痛的火災教訓
當“甩手房東”出了事同樣跑不掉
2016年1月23日,四川成都市一棟五層自建房發生大火,造成3人死亡、6人受傷。法院一審以失火罪判決租客陳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判決房東林某犯失火罪領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所以一旦不注意發生火災
房東、租客都是在犯罪
8張圖告訴你出租房注意事項
消防蜀黍提醒房東、租客
尤其是出租做小作坊用途的房東租客
一定要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定期排查隱患
這個世界上意外遠遠多過“如果”
▼
更多內容請關注德州消防新浪官方微博 @德州消防
德消君這麼拼,看完了不點再走?
一路走來,感謝有您!
閱讀更多 德州消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