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規緊急出台 投資者利益該如何保護

上週五(7月27日)晚間,證監會緊急發佈了《關於修改的決定》,本次退市制度的修改是在2014年《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的刪改。

退市新規緊急出臺 投資者利益該如何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財務指標標準方面的修改,增加並完善的另一條指標令人眼前一亮,即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決定。

在退市新規出臺之後,引來了民眾的陣陣叫好,很顯然,本條新規甚至可以說是為長生生物“量身定做”,也是在資本市場響應了國務院對此案件成立調查組的決定。

自從長生生物曝光之後,已經在A股市場取得了連續十個跌停的“成績”,然而根據專家預測,十個跌停遠不是長生生物持續下跌的終點,二十個跌停才符合資本市場的預期。

毫無疑問,本次的長生生物已經觸及了資本市場的紅線,退市新規的出臺也意味著長生生物也行將就木,這也是對長生生物觸發眾怒的行為應有的懲罰之一,只是對於持有其股票但是並沒有參與公司決策、甚至對公司本身知之甚少的中小投資者來說,實在是欲哭無淚。

實際上,我國國內A股市場多年來一直採取核准制的方法對公司的IPO進行審核,上市難一直是力求通過資本市場完成更快發展的企業所面臨的問題,也是不少企業奔赴香港、美國進行上市的原因之一。同樣,退市難也是證監會在維持上市公司質量方面的頭疼之處。

退市新規緊急出臺 投資者利益該如何保護

例如,按照連續三年虧損上市就暫停上市的規定,很多公司在連續第二年虧損大局已定的情況下,很可能通過第二年提前確認虧損,或者第三年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來進行利潤的操縱,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上市公司在第二年出現鉅額虧損即將暫停上市的情況下第三年扭虧為盈的原因之一。這種投機取巧的方式幾乎已經成為了業界的潛規則。

由此看來,通過加強證券監管和完善退市制度的方式推動資本市場的成熟已是迫在眉睫,不過,上市公司退市乃是它們應得的懲罰,但是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卻是無辜的,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時,對於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也應當得到重視。

在這一點上,美國證券集體訴訟多年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鑑。早在十幾年前,美國能源巨頭安然公司財務造假案轟動一時,最終雖以安然破產收尾,但是對於投資者來說,卻是血本無歸的結局,不過好在通過全體股東證券集體訴訟的形式,使得投資者獲得了高達71.4億美元的和解賠償金,在一定程度上,也為投資者挽回了損失。

上市公司欺詐等行為對於無法實際參與公司治理的中小投資者來說,著實無法避免,且由於實際上存在著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上市公司因為欺詐等行為退市相當於投資者不明不白的吃了啞巴虧,對於這種情況,公司也理應進行賠付,證監會也應該制定相關的規則來保證投資者得到相應的補償。

不過從監管層面來說,將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扼殺在搖籃中才是上策,在這方面,可以通過加大懲罰力度讓上市公司明白底線和紅線不可碰,通過加大監管力度讓僥倖心理無法存在。

同時,健全資本市場規則也是必要的做法,比如美國的一美元退市規則,交給投資者權力讓其可以通過“用腳投票”的形式使得上市公司退市,這讓上市公司不得不集中精力提升自身價值。

退市新規緊急出臺 投資者利益該如何保護

本次的長生生物推動了我國資本市場的完善,雖然我們寧願這種形式的推動永遠不要出現,但確實是其引發了對於資本市場制度的反思,無論是退市規則,抑或是監管力度,距離成熟的資本市場仍然還有不小的差距,不過不論何時,不論證券市場發展到哪個階段,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都應是不可推卸的首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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