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放棄「國酒茅台」商標註冊申請 並致歉

茅臺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 並致歉

8月13日晚間,茅臺集團方面表示,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而之所以會提起訴訟,是因為“內部工作銜接問題”,已經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8月13日,貴州茅臺(600519)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宣佈,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撤銷訴訟申請,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國酒”商標遭到同行業反對

2001年開始,茅臺多次對“國酒茅臺”商標提起申請,但一直未成功。茅臺也遭到了業內一眾同行反對,五糧液(000858)、汾酒、水井坊(600779)、郎酒、捨得酒業(600702)等企業均認為“國酒”商標不應被茅臺註冊獨佔,提出異議書。

2018年5月25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行業及相關方意見,對茅臺提出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決定“不予註冊”。 之後,茅臺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評委撤銷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茅臺集團還將山西汾酒(600809)、五糧液(000858)、劍南春、捨得酒業(600702)等一眾酒企和機構列為第三人。

峰迴路轉,8月13日晚間,茅臺集團方面表示,對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決定“充分尊重,也樂於接受”。而之所以會提起訴訟,是因為“內部工作銜接問題”,已經決定依法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申請撤回,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同時在公告中,茅臺集團還表示,“茅臺能有今天的良好發展局面,離不開黨和國家、業界同行、媒體和廣大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歷經多年發展,茅臺品牌已經深入人心,品質與品牌被廣泛認同,企業影響力正向國際市場延伸。特此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各兄弟企業和社會各方表示由衷感謝。茅臺將繼續感恩前行,一如既往、一心一意做好產品,以過硬的產品品質、溫情的品牌服務回饋社會。我們也將繼續秉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與廣大兄弟企業和衷共濟、同心攜手,盡心盡力維護好白酒行業來之不易的競合發展生態,維護好數代茅臺人鑄就的良好發展局面,努力推動白酒行業不斷向好。”

茅臺放棄“國酒茅臺”商標註冊申請 並致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