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藥品耗材「回扣毒瘤」需要「標本兼治」

治理药品耗材“回扣毒瘤”需要“标本兼治”

作者 | 秦永方

藥品和耗材“回扣”積弊已深入骨髓,沒有“刮骨療毒”的決心,沒有好的機制效果很難持續有效,要想切斷“回扣”毒瘤,需要“標本兼治”。

1、藥品“回扣”原由

藥品“回扣”起源於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當時醫院藥品定價是,加成政策,西藥及中成藥15%,中草藥25%,醫院執行的也是固定工資,藥廠也是公辦為主,隨著改革開放,藥廠逐步開始實行靈活的銷售策略,醫院也開始強化了經濟管理,從80年上班的我,親眼目睹了藥品“回扣”的興起與政策的變化。

(1)藥品“回扣”初級階段

剛剛開始,醫院從國有的醫藥公司進藥,公對公,沒有回扣之說。隨著藥廠可以直接賣給醫院,就開始了隱形物質“回扣”刺激,一般會用“生活日用品”做包裝刺激銷售,“高壓鍋、鍋、茶葉罐、水杯”等,這些“福利”一般由庫房管理人員掌握,集中盤點時候參加的人,都可以“人人有份”,醫生也可以分享。

此時的階段醫生還不是作為藥品“回扣”刺激對象,主要瞄準醫院藥品進藥權的人員為刺激對象,藥品的濫用還不是很明顯。

(2)藥品“回扣”興盛階段

隨著九十年代改革力度的擴大,傳統的醫院管理法規也在變革,特別是藥品定價機制,在執行加成的同時,制定了藥品最高零售價,允許醫院自主進藥,獲得合理的差價收益。加上藥廠、醫藥公司改制,允許外企和私人辦藥廠、醫藥公司,醫藥市場才有了競爭機制,從此藥品“回扣”的“潘多拉魔盒”被打開。

此階段政府把醫院推向市場,醫院為了生存與發展,醫院都在關注藥品利潤這塊“肥肉”,此時的藥品“回扣”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讓利醫院,一部分用於醫生開藥刺激,因為藥品進藥權在醫院掌握,讓利醫院部分大於醫生開藥刺激,雖然有部分錢進入了醫院藥品管理權和醫生的腰包,總體而言醫院還具有管理藥品“回扣”的積極性,因為受制於內部牽制。

此時階段,藥品“回扣”從物質激勵、學會會議,直接進階到“現金回扣”刺激激勵,“回扣”成為合理不合法的行業潛規則的代名詞。

1996年第01期我在《中國衛生經濟》發文,《加強醫藥市場管理 建立醫藥市場新秩序》提出,藥品是醫院開展醫療服務活動,進行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我國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市場已形成。由於市場經濟初期各種法規制度均不完善,致使醫藥流通領域中行賄、受賄、回扣之風日盛,並有愈演愈烈之勢,回扣款額越來越大,藥品價格一漲再漲,假冒偽劣藥品嚴重危害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這些不規範行為,使國家、單位和廣大患者都受到很大的經濟損失,醫藥市場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1999年第01期我在《國際醫藥衛生導報》發文《醫藥分業不符合我國國情》提出,近幾年醫藥費增長過快,藥品流通領域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風,已成為社會熱點,給國家單位和個人造成沉重負擔,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減輕各方面的負擔,政府和衛生部門都作出了積極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不盡人意,藥費增長速度過快的勢頭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對“醫藥分業”認為不符合“國情”,一旦藥品遊離於醫院之外,醫生的用藥權如何監管,會不會引起“回扣”更加氾濫。

(3)藥品“回扣”高壓治理階段

新醫改以來,政府加大力度進行藥品回扣治理力度,採取了“集中統一招標”,“藥品零加成”、“藥品兩票制”、“藥佔比考核“、”衛材率考核“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治理雖然取得了階段效果,但是藥品”回扣“受到了打壓,但是耗材”回扣“異軍突起,也出現了許多與改革初衷相悖的現象。

“政治高壓宏觀調控下”為何藥品“回扣“這個“毒瘤”始終不能得到根除,用經濟學原理進行分析一下。

藥品集中招標,醫院作為用藥主體,不允許二次議價,限制和影響了醫院管理藥品的積極性,藥品“回扣“發生了轉型,醫藥代表與醫生形成”直銷聯盟“,醫院管理難度大增。

藥品零加成,切斷了醫院追求藥品收益的動力,政府財政補償不到位,加劇了醫院的經濟緊張,醫生的薪酬待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藥品“回扣“依然是醫生價值補償的”渠道“。

藥品兩票制,從源頭治理,希望通過責任追究倒逼,壓縮控制“回扣“空間,但是企業自有應對的策略,可以通過上游原材料漲價進行利益轉移等方法和措施,消化政策風險。

藥品“回扣“看似簡單的事情,其實經濟利益關係才是真諦,看似”回扣“是醫生與藥代的關係,但是藥品利益鏈條錯綜複雜,醫生和醫藥代表只是終端表現而已,他們都是“弱勢群體”。

2、藥品“回扣”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藥品和耗材“回扣“治理,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關注,高壓反腐力度前所未有,為何藥品”回扣“這個”牛皮癬“,死死地粘在廣大醫生身上,不但影響醫生的形象,也嚴重影響到醫院互信的關係,藥品和耗材的濫用推動了醫療費用的快速上升,也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1)危害一:玷汙了醫生“白衣天使”形象

不為良相便為名醫,白衣天使,使人們對醫生尊敬的體現,藥品“回扣”玷汙了醫生“白衣天使”形象,導致醫患不信任,導致醫院關係惡化,醫療秩序失範。

(2)危害二:藥品“回扣”刺激了藥品濫用

藥品“回扣”刺激作用明顯,在“回扣”激勵作用下,引導醫生醫療行為發生改變,容易導致“多用藥或濫用藥“,抗菌素的濫用,讓國人”耐藥性“提升。

(3)危害三:醫療費用過快上升增加負擔

藥品“回扣“刺激激勵,導致醫療費用上升過快,增加了患者負擔,也導致醫保基金穿底風險大增。

(4)危害四:引發藥企市場競爭不規範

藥品回扣之風,導致藥企之間不公平競爭,質優價廉回扣較低的藥企,或不給”回扣“的藥企很難生存,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在這種情況下誰也不敢不給“回扣”,不給”回扣誰當“先烈”。

藥品及耗材“回扣”之風,導致醫院藥佔比和耗材比居高不下,醫保均次費用控制,導致醫院正常的經濟效益下降。

3、不認可醫生的價值吃虧的是“誰”?

我曾在新浪博客寫過多篇文章,不承認醫生價值—吃虧的永運是患者》請尊重醫生---就向尊重生命一樣》,《醫生是最可愛的人—不尊重醫生價值否則吃虧的永運是患者》、《切斷“以藥補醫”醫生價值如何體現》,與醫生價值相對應的薪酬待遇,卻不能體現醫生的價值,對醫生價值不認可總結歸納如下:

(1)物價對醫生價值的不認可--吃虧的是患者

醫療服務定價嚴重扭曲,專家門診診療費、手術治療技術收費價格也不能體現合理的勞動價值,刺激醫生通過多開藥、大檢查、重複檢查增加收入,吃虧的是患者。

(2)舉證責任倒置--吃虧的是患者

舉證責任倒置,如果病人因為醫生少做了檢查,一單出現醫療糾紛,醫生需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過錯,於是醫生只能給所有的病人把能做的檢查都做一遍,所以我把檢查分為兩類,一類是診斷性檢查,是用於疾病必須做的檢查,一類是防禦性檢查,防範醫療糾紛和藥佔比過高,吃虧的是患者。

(3)醫保對醫生價值的不認可—吃虧的是患者

醫保支付結算制度,按照醫療項目和預算支付結算,由於醫療收費價格不合理,醫保支付對醫生的價值也不認可,促使醫生逆向選擇,多開藥、多檢查、過度治療,吃虧的還是患者。

(4)財政對醫生價值的不認可—吃虧的是患者

財政投入較少, 90%收入都要靠自己賺,醫院要運轉,總是離不開錢,錢從何來,羊毛出在羊身上,吃虧的還是患者。

(5)薪酬不認可醫生的價值—吃虧的是患者

對醫生的價值不認可,醫生的名義工資較低,與醫生的付出相比不成比例,堤內損失堤外補,靠藥品回扣、耗材回扣、紅包等社會補償機制發揮作用,吃虧的還是患者。

(6)患者對醫生價值的不認可—吃虧的是患者

患者把醫療服務當成一般服務,過分強調患者滿意度,誤導患者是上帝的感覺,我交錢醫生提供服務公平交易,還出臺簽訂不收紅包協議,不尊重醫生的勞動,吃虧的還是患者。

4、把藥品“回扣”送進“墳墓”必須把醫生“薪酬”送上“天堂”

要把藥品“回扣“送進”墳墓“,魏子檸老師提出了“四大措施”都非常好,筆者認為要真正治療藥品回扣,不但有“刮骨療毒“的勇氣,關鍵是還要有切實實際的技術路徑,還要有把醫生“薪酬”送上“天堂”的具體措施,才是之本之策。提出個人對治療藥品回扣的“5大技術路徑“。

(1)第一,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技術路徑

國家醫保局的成立,為治理藥品“回扣”打下了基礎,但也埋下“伏筆”。主要技術路徑。

前期戰略性購買發力—壓縮藥品虛高定價空間—改變藥品招標平臺功能—制訂動態最高藥品耗材零售價—醫療服務行為監控--預付費支付制度改革。

前期通過戰略性購買,可以起到階段性治理藥品耗材虛高定價的明顯效果,但是長期效果需要觀察。改變藥品招標平臺功能,所有醫保用藥都必須通過招標平臺交易,無論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留下價格信息,讓藥品交易價格信息透明,醫保部門按照平均價格確定藥品及耗材最高零售價。

長遠來說,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才是治理藥品耗材回扣的“牛鼻子“,通過醫保病種支付制度改革,把藥品耗材作為醫院成本才是關鍵措施。

(2)第二,調動醫院管理藥品積極性技術路徑

藥品及耗材價格治理的關鍵,在醫保部門確定最高零售價的基礎上,充分調動醫院管理藥品的積極性,允許醫院二次議價,獲得合理的藥品耗材的收益。

(3)第三,管理藥企回扣動力技術路徑

放開所有藥廠、醫藥公司都可以進入招標平臺,不要設置門檻,允許醫院與任何藥企談判購買,但是一條交易必須在統一招標平臺上,讓藥企之間相互競爭約束,通過交易記錄發現“回扣“秘密。採取高壓反腐措施,或藥品耗材價格偏高,約談改進,一旦舉報查實有”回扣“嚴肅處理。防止”兩票制“帶來的藥企”托拉斯“壟斷現象發生,到時更加難以處理,你停掉了幾家,沒有了下家怎麼辦?放開更多的藥企參與市場規則的遊戲,會更加有利。

(4)第四,提高醫生薪酬待遇技術路徑

治理藥品耗材“回扣”,都繞不過醫生這一關,醫生具有化解和應對任何政策的能力,醫生薪酬待遇是不可迴避的問題。我經常在醫院做績效輔導的關係,與醫生溝通,沒有醫生願意拿灰色收入,但是現實逼得也是沒有辦法,他們執業風險這麼高,工作壓力這麼大,技術難度挑戰強,他們同樣面對高房價、高學費,也一樣面對”看病貴“這些社會問題,他們更加需要名義待遇的提高。不把醫生的薪酬待遇問題解決,所有的藥品耗材“回扣”治理都會出現問題。提高醫生待遇的技術路徑在哪裡?

改革醫保支付制度,按照DRG分設醫生和醫院的支付體現,通過測算藥品及耗材回扣空間,規劃醫生勞務支付待遇,既可以名正言順的提高醫生名義待遇,否則醫生在醫院要想拿到與之相匹配的待遇,受制醫院各方面因素太多。提高醫生名義工資待遇,應建立按照工作量效能為導向的積分制度,探索讓醫生的待遇與工作量效能付出相關聯,讓醫生通過獲得有尊嚴的合理的、合法的收入,從體制的受害者,迴歸“白衣天使”,與社會和諧互動。

(5)第五,加強藥品回扣立法技術路徑通過組合拳的治理藥品耗材措施,有些是臨時階段措施,核心關鍵措施,需要從政策層面上升到立法層面,通過修改《藥品管理法》,明確規定藥品耗材“回扣”的處罰措施,抓緊出臺《醫師法》和《公民健康醫療保障法》,約束醫療服務行為。

總之,藥品及耗材“回扣”積弊已久的問題,到了必須拿出“刮骨療毒”割去“毒瘤”的時期,不但需要“勇氣”,更需要合理的頂層改革路徑設計,單一的“治標不治本”的改革,效果都很難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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