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納稅的含金量有多高?

2017年9月10日,浙江安格魯傳動系統有限公司在沒有任何抵押物及擔保單位的情況下,僅憑稅務部門出具的一紙納稅信用證明,就成功向建設銀行貸得一筆100萬元的貸款,緩解了企業的融資難題,滿足了公司擴大生產規模的發展需求。

而這,主要得益於該企業良好的納稅信用:之前三年稅務機關未發現稅收違法行為,未發現欠稅款記錄,並且連續3年國地稅聯合評價信用級別為B級及以上級別。

採訪中,《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瞭解到,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與金融機構創新合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通過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開闢出一條新渠道。

所謂“銀稅互動”,就是稅務部門向金融機構共享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小微企業“增信”,金融機構則結合自身經營策略和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小微企業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積極開發新客戶,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推出基於納稅信用信息的無抵押信用貸款,緩解企業因徵信不足、又無法提供足額抵押而產生的融資難問題。

“‘銀稅互動’真正體現了‘讓守信者獲益’的精神。”採訪中,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談到,誠信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既需要呼喚“內心的道德律”,讓誠信成為一種有感召力的價值觀,又需要藉助外在的制度環境,形成守信用、講誠信的社會風氣,一方面是讓守誠信有榮譽感,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營造守信光榮的社會共識;另一方面讓守信者嚐到甜頭,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中對誠實守信者實施優先辦理的激勵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告訴本刊記者,“銀稅互動”實行三年來,實現了“納稅信用”與“融資信用”的無縫對接,將納稅信用成功轉化為企業的融資資本,激發小微企業活力,促進了“企業有發展、銀行有效率、納稅更誠信”的良性互動。既實現了稅務部門、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的三方共贏,又有助於弘揚誠實守信的社會風氣,可謂一舉多得。

稅收誠信體系日臻完善

“從連續4年的全國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看,守信群體逐年遞增、失信群體逐年遞減,全國納稅信用狀況總體穩中向好。”在不久前國家稅務總局舉辦的“褒獎誠信、聯懲失信”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對於稅收領域的誠信狀況,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付樹林給出了這樣的總結。

這背後,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我國稅收誠信體系的不斷完善。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長期以來,我國失信問題難以根治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失信成本太低,甚至有的時候“守信吃虧、失信得利”。與此同時,也缺乏對守信者褒揚獎勵的制度性安排,守信激勵不到位。

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誠信社會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誠信建設和志願服務制度化,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更強調:“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信用監管,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快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發揮同行業和社會監督作用。”

國務院也先後印發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了具體部署。

納稅信用作為納稅人履行稅收義務的客觀反映,直接體現納稅人對社會、對國家的信用。在推進信用中國建設進程中,納稅信用既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各項信用建設舉措的有力抓手。採訪中,《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瞭解到,國家稅務總局近年來不斷健全納稅信用體系,著力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價值導向,採取了信用激勵和聯合懲戒等諸多舉措,取得了一系列顯著成效。

201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和《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對已辦理稅務登記,從事生產、經營並適用查賬徵收的企業納稅人進行納稅信用評價。2018年初,又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擴大了納稅信用評價範圍,豐富了納稅信用級別,將新設立企業、評價年度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企業全部納入納稅信用評價範圍。

截至2018年6月底,擴圍後的全國納稅信用評價戶數由2017年的882萬戶增加至2018年的2388萬戶,基本實現了對企業納稅人的全覆蓋。

讓守信者更多獲益

採訪中,《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瞭解到,目前,納稅信用級別分為ABMCD五級,稅務部門依據採集到的納稅人日常遵從記錄,從主觀態度、遵從能力、實際結果和失信程度4個維度共99項評價指標,對納稅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價併發布評價結果。

在此基礎上,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稅務部門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在宣傳輔導、發票領用、信用評價、出口退稅、納稅評估、日常監管和稅收優惠等方面推出多項措施。

例如,A級納稅人,可享受辦稅“綠色通道”、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等激勵措施;B級納稅人,稅務機關實施正常管理,可享受放寬發票單次領用數量限制、稅收政策輔導等激勵措施,如其信用狀況趨好,還可享受部分A級納稅人激勵措施;M級納稅人,多為無嚴重失信行為的新辦企業,稅務機關實施正常管理,可享受取消專用發票認證等2項激勵措施;C級納稅人,稅務機關依法從嚴管理,適用限制退稅等懲戒措施,如其信用狀況趨壞,還可適用部分D級納稅人懲戒措施;D級納稅人,為嚴重失信納稅人,適用重點監控、限制退稅、從重處罰等懲戒措施。

最新的2018年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顯示,在納稅企業中,我國A級企業109.4萬戶,佔4.58%;B級企業846.2萬戶,佔35.43%;M級企業1155.2萬戶,佔48.37%;C級企業159.7萬戶,佔6.69%;D級企業117.5萬戶,佔4.93%,納稅信用級別分佈為“兩頭少、中間多”的橄欖型。

採訪中,有業內人士談到,從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看,信用體系之所以能發揮作用,不僅要從經濟社會各個方面對失信者進行懲戒,還要對守信者予以激勵。

2016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率先與29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簽署了首份聯合激勵合作備忘錄,稅務領域成為第一個既有聯合激勵措施又有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領域。這一備忘錄提升了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可享受激勵內容的“含金量”,從過去的稅收服務拓展至項目審批服務和管理、稅收服務和管理、財政資金使用、進出口、融資等41項守信聯合激勵措施,讓A級納稅人在市場競爭中憑藉稅收領域的守信記錄,贏得更多的機會和實惠。

據統計,僅2017年,稅務部門就向85萬戶次A級納稅人提供了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為4.3萬戶A級納稅人提供出口企業管理一類企業便利措施;2.2萬戶次A級納稅人享受了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共逾42萬戶次A級納稅人享受了發展改革、人社、工商、海關等部門的各類激勵措施。

全力推進納稅信用增值應用

“積極構建現代化的納稅信用體系,要以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為契機,獎懲並重,推進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增值應用。”採訪中,孫玉山告訴《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當前,我國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應用正向多領域全方位擴展,納稅信用的分量將越來越重。未來,稅務部門通過將納稅信用信息“推出去”“引進來”“連起來”,用納稅信用信息對接社會信用信息,形成納稅信用管理大數據,全方位提升納稅信用信息的影響力。

截至2017年底,國家稅務總局已參與簽署了各領域聯合激勵懲戒合作備忘錄36份,其他聯合激勵懲戒相關協議等文件8份。

“聯合激勵讓信用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使得A級納稅人憑藉在稅收領域的守信記錄,擁有了各類資源的優先獲得權,進而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多機會。”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聯合激勵懲戒措施有效打破了部門間信息不對稱瓶頸,加快了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的步伐。

與此同時,稅務部門會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錄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稅務領域信用信息。截至2017年底,稅務部門已累計向共享平臺推送A級納稅人名單、稅收違法“黑名單”等納稅信用信息2000餘萬條,各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400餘萬條。

2017年6月份,國家稅務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簽署《信用聯動合作框架協議》,按照信息互享、信用互認、獎懲互助的原則,建立信用聯動合作關係。

“下一步,我們擬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通盤考慮制度、指標、數據、信息系統、工作機制等諸多因素,擴大納稅信用評價範圍、優化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強化信用聯動獎懲、全面提升納稅信用的準確性、權威性。”孫玉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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