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霸氣保險廣告:丈夫的保險,是妻子的權利!也是義務!

這幾天,有幾句話火了:丈夫的保險,是屬於妻子的權利,也是妻子的義務!如果丈夫不知道保險,那麼做妻子的應該告訴他並讓他必須買保險,這不僅僅是為自己考慮,更是對子女的未來負責!

——2018最霸氣保險廣告語

細查資料,小島才發現,原來這些話還真大有來頭!早在84年前,1934年1月10日《人壽季刊》第4號,刊載了中華婦女節制會副會長、上海滬江大學文學士楊美真的文章《我對於人壽保險的感想》,其中就有這麼一段:

人壽保險在今日世界上已經公認為人群有幸福的事業,尤其與我們女同胞有切膚的利益關係,在美國地方,當一男子向女子求婚時,她必問他,有否保險?所以我希望我國的女同胞凡於丈夫投保壽險時,應當表示深深的快感,萬勿加以反對或阻撓,因為他是為你和子女的保障上著想。

最後我介紹美國本雪文尼大學教授漢勃那博士(S.S.Huebner)的一句話“丈夫的保險,是屬於妻子的權利,亦是妻子的義務,倘然丈夫不知保險那麼做妻子的應促其必須保險,此不僅為保護自身計,並所以謀子女的利益。

”是的,愛情,不是金錢所能購買的,這話,我們當然承認。不過在物質文明的今日,金錢,至少像一所水泥所築成的房屋一樣,他是裡面的鋼骨,一旦缺失,房子就有坍塌的可能!

教育是國民公有的享受,這話,我們當然也承認。不過在學問買賣化的現代,金錢就是買學問買文憑的一點資本。假若孩子連上學的學費都拿不出,還何談教育?未來會不會更坎坷?
2018最霸氣保險廣告:丈夫的保險,是妻子的權利!也是義務!​或許,有人會說:真出了什麼問題,不是還有親戚朋友、街坊四鄰嗎?總不至於眼睜睜看著老人孩子、孤兒寡母走投無路吧?

事實上,西方還有一句諺語:保險是代替羞恥的撫卹。意思就是保險金額是正大光明,理所應得的,普通撫卹是羞恥的,我們又何必不走正大光明的路拿“理所應得”的保額而忍受那“羞恥”的撫卹呢?

畢竟,意外或重病,急需用錢時,給兩三百的是朋友;給兩三千的是親戚;給兩三萬的是兄弟姐妹;傾其所有的是父母;而給幾十萬甚至是上百萬的只有保險公司!且除了保險公司給的不需要償還,其它的不但要承人情,錢也都要還的!

因為保險的本質就是一人有難大家幫忙。最可貴的是它能讓這種幫忙強大而及時,並讓你沒有絲毫感情負擔。因為它不是來自什麼人的恩賜,而是你自己的決策和眼光所賜。你多年前甚至只有幾個月前、幾天前的一個決定和投入,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你自己幫了自己。

所以,現在,作為男人,作為一個家庭的頂樑柱、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還沒有買保險,是不是該問問自己:

1.你能否保證一輩子不生病?

2.你能否保證一輩子不意外?

3.一旦意外或疾病急需50萬,能不能一下子拿出來?

4.如果拿不出來,有沒有朋友肯借你並且不用還?

5.如果掏空積蓄,甚至欠下鉅債,會不會拖累家人?

6.如果提早離開,未還完的房貸咋辦?是讓爸媽還?還是愛人、孩子還?

7.說好的孝順父母、恩愛夫妻、教養子女,最終反倒害了他們,可否忍心?

而作為女人,作為一個家最重要的精神支撐,如果您的丈夫還沒有買保險,是不是也該問問自己:

1.如果他生病或意外急需50萬,家裡又拿不出,你是四處求人還是放棄?

2.如果他突然離開,給家裡留下一堆債務,撇下一家老小,你要怎麼辦?

3.他將整個家交給你,卻因自己的疏忽未能提早準備將來可能發生的鉅額賬單,以至於“一人生病全家受窮”“一人離開全家癱瘓”,又會否一生愧疚?

或許,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而保險所能給的就是災難過後的那筆錢:

1.有了它,不至於病了沒錢治,委屈了自己、拖累了家人;

2.有了它,不至於意外了沒錢養,傷了自己、害了家人;

3.有了它,不至於離開了沒錢留,走的人千萬不捨、留的人萬般不易!

所以,為了自己和家人,2018,保險一定買起來,靠自己的未雨綢繆,給未來一個安穩、一份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