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
教师有偿补课被通报!
8月10日
市教育局第三次通报
4例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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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典型案例的通报》
1.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教师王基龙,2018年6月2日在家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
王基龙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鉴于王基龙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市第二中学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责令王基龙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市教育局撤销王基龙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马鞍山市红星中学教师刘相,2018年6月24日在家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
刘相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鉴于刘相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市红星中学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责令刘相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鉴于刘相为中共党员,市红星中学党委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3.马鞍山二中实验学校教师陈婷婷,2018年7月20日在家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
陈婷婷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鉴于陈婷婷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二中实验学校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责令陈婷婷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鉴于陈婷婷为中共党员,二中实验学校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4.马鞍山市外国语学校教师蒋传桐,2018年7月27日在家开展有偿补课被查实。
蒋传桐在2018年4月市教育局出台《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文件后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鉴于蒋传桐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市外国语学校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责令蒋传桐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全额清退违规所得,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给予警告处分,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鉴于蒋传桐为中共党员,市外国语学校党支部根据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再次提醒广大教师
严守纪律规矩
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违规行为
千万别踩红线!
记者: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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