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7月2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關於對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草案)信息披露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081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8-058、059號公告。

截止目前,《問詢函》回覆資料仍有部分事項尚待進一步核實和完善,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決定延遲《問詢函》回覆,回覆時間不晚於2018年8月15日。

延期回覆《問詢函》期間,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公司將積極協調各方推進《問詢函》的回覆工作,爭取儘快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回覆文件,待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後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申請公司股票復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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