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這些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這就是他們的後果!

六名失信人拒不執行,岷縣法院送你“免費飯票一張”

甘肅這些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這就是他們的後果!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原告後某甲與被告安某某生命權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4年7月24日作出判決,由被告安某某向原告後某甲給付後某乙死亡賠償金18000元(限判決生效後一月內付清)。判決生效後,安某某未履行判決。2015年3月19日,後某甲申請岷縣人民法院執行。岷縣人民法院依法多次執行,安某某拒不執行判決。期間,經查詢,岷縣某某鎮人民政府於2016年1月5日通過岷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某某分社向安某某發放了2015年鐵路建設項目用地補助款10223.4元,已被安某某領取,未用於執行判決。2016年1月6日,岷縣人民法院決定將安某某拘留15日,拘留期滿後,被告人安某某仍不執行判決。在審理期間,迫於法律威嚴,被告人親屬代為繳納執行款項18000元。

岷縣人民檢察院以岷檢訴刑訴(2017)6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安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岷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安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典型意義

這是岷縣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本案中,被安某某領取的用地補助款10223.4元,未用於執行判決。2016年1月6日,岷縣人民法院決定將安某某拘留15日,拘留期滿後,被告人安某某仍不執行判決。其有能力執行判決而故意隱匿財產,經採取拘留措施後仍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安某某定罪並且判處實刑。

案例二

基本案情

原告曹某某與被告石某某合夥協議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4年5月7日作出判決,由被告石某某償還原告曹某某欠款105806元。被告石某某不服提出上訴,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定中民三終字第10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被告石某某拒不執行判決。岷縣人民法院於2015年3月2日對石某某採取拘留措施後,石某某仍拒不執行判決。期間,石某某於2016年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承包工程,其為逃避執行,以為其打工的工人名義辦理銀行卡隱藏財產。2017年2月13日岷縣人民法院對石某某再次拘留,其仍拒不執行。岷縣人民法院遂將石某某涉嫌犯罪的線索移交公安機關。2018年1月21日,石某某被包頭市鐵路公安處抓獲。案發後,2018年2月12日石某某親屬執行判決,支付欠曹某某的款項50000元,曹某某主動放棄剩餘債權,並表示諒解。

2018年4月24日,岷縣人民檢察院以岷檢訴刑訴[2018]9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石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向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5月10日岷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石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義

本案被告人石某某系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其為逃避執行,以為其打工的工人名義辦理銀行卡隱藏財產,且在法院對其實施兩次拘留後仍不履行,屬於有能力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嚴厲的刑罰,促使被告人親屬幫助被告人支付欠款,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執行申請人對被告人表示諒解,既保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又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偵查、起訴和審判,有效打擊了拒執犯罪,維護了司法權威。

案例三

基本案情

原告顏某某與被告範某甲、範某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7月10日作出判決,由二被告支付原告醫療費、撫養費等款項共計360557元。判決生效後,二被告未主動履行判決,原告於2017年8月25日申請本院強制執行。岷縣人民法院於同年10月13日向二被告發出執行通知,二被告向法院申報其財產狀況,其中,範某甲申報其有房屋一套(按揭購買),再無其他財產;範某乙申報其每月收入2200元,再無其他財產。在執行中,經查詢,範某甲在岷縣工商局註冊登記有“岷縣某某廣告部”,位於岷縣岷州西路某某小區商鋪,在會寧縣會寧農商行某某支行存款8646.92元,在農業銀行會寧分行有存款900.94元,在岷縣農商銀行有存款1891.47元;範某乙在岷縣工商局註冊登記有“岷縣某某綜合超市”,位於岷縣岷州西路某某小區商鋪,在農業銀行岷縣支行有存款787.46元。岷縣人民法院裁定查封範某甲位於岷縣某某小區的住房一套,於2017年10月13日因其拒不執行生效判決對其拘留15日,但其仍拒不執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並在執行過程中,將其在會寧農商行某某支行存款8646.92元於2017年11月14日取走。岷縣公安局因二被告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立案偵查。在偵查期間,迫於法律威嚴,被告親屬履行判決,原告表示諒解。

岷縣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7月11日以岷檢訴刑訴[2018]139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範某甲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向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岷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8月2日作出判決,被告人範某甲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告人範某甲系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在法院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後,不如實申報財產情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在執行期間轉移部分財產,導致法院生效判決無法執行,符合“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法院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依法作出判決,有力懲治了拒執犯罪,對此種抗拒執行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好的警示作用。

案例四

基本案情

原告龔某某與被告拉某、絨某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30日作出判決,由二被告償還原告牛款27000元、羊100只、承包費260100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2601元。判決生效後,被告履行20000元。在執行過程中,經查詢,二被告名下有汽車、摩托車、牛、羊等財產,但其拒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且被告拉某虛假申報個人財產。岷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24日決定對被告拉某拘留15日,2018年4月28日決定對被告絨某罰款5000元,但二被告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岷縣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7月23日以岷檢訴刑訴[2018]14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拉某、絨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向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本案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後,迫於法律威嚴,被告人拉某、絨某委託其家屬償還了龔某某牛款、承包費等共計257000元,雙方對剩餘部分達成了協議,龔某某對二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

岷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30日作出判決,被告人拉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被告人絨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告人拉某、絨某系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其有能力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而拒不執行,且在執行期間,被告人拉某不如實申報個人財產,致使生效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告人拉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絨某在取保候審期間積極履行義務,可從輕處罰。

案例五

基本案情

原告岷縣農商銀行與被告李某某借款抵押擔保合同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9日作出判決,由被告李某某清償原告岷縣農商銀行貸款本金28.5萬元及利息(限判決生效後一月內履行完畢)。李某某未按判決內容履行還款義務。2017年3月4日,岷縣農商銀行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本院執行期間,被告人李某某拒不執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未如實申報登記在其名下的位於岷縣某某鎮某某村註冊的資本為25萬元的個體工商企業和位於隴南市武都區某某村註冊資本為10萬元的武都區某某汽車修理廠的財產情況。據此,岷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6月5日決定對李某某拘留15日,岷縣拘留所因李某某患病,未實際執行拘留,被告人李某某仍未履行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

2017年7月27日,岷縣農商銀行以李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為由向岷縣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經審理,2017年9月28日岷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典型意義

李某某作為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在案件執行期間,未如實申報其個人財產情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法院依法受理申請人的刑事自訴並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有效懲治了拒執犯罪,維護了法律尊嚴。

案例六

基本案情

原告呂某某與被告周某某追償權糾紛一案,岷縣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1日作出判決,由被告周某某償還原告呂某某墊付款57163.66元及利息(限判決生效後一月內履行完畢)。判決生效後,周某某未履行義務,並於2016年11月3日將位於岷縣岷陽鎮某某街某某家屬院房產以14.4萬元賣給他人。因周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絕執行,2016年11月12日被本院司法拘留15日,2017年4月20日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被罰款500元。被告人周某某至今對本院(2016)甘1126民初1028號民事判決所確定的義務仍未履行。

岷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於2017年12月11日向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岷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典型意義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不予履行,且在判決生效後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判處實刑,符合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對拒執罪的嚴厲打擊。

誠實守信是基本道德準則,執行生效裁判是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任何規避、阻礙、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當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已進入決戰決勝的關鍵時刻。此次典型案例公佈,進一步向全社會表明了岷縣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拒執罪的堅定態度和決心。岷縣法院全體幹警將繼續以雷厲風行的態度亮劍必勝的信心以敢死拼命的勇氣百折不撓的決心,強化責任擔當,全力攻堅克難,扭住關鍵環節,下足狠招實措,將打擊拒執進行到底。

再次告誡每一位被執行人:

面對法律,

請懷一顆敬畏之心,

切莫以身試法,

避免在被依法強制執行的同時面臨刑罰的處罰。

甘肅這些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這就是他們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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