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電頭,沒作者,低級錯誤:「新華網批騰訊」爲何如此奇怪?

沒電頭,沒作者,低級錯誤:“新華網批騰訊”為何如此奇怪?

5月30日下午,新華網出現一篇名為《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網遊對少年兒童的戕害》的稿件,通過百度新聞、今日頭條等客戶端的大舉推送,到了晚間,已經在科技從業者中傳開。

由於文章出現了諸多疑點,騰訊公關總監張軍連夜回應,早上起來以後今日頭條繼續跟著回應,戰火突然就這麼燒起來了。“新華網批騰訊”已經成為一條微博熱搜關鍵字。

(https://mp.weixin.qq.com/s/aH516m4ddPcROPxFFqwH8w)

航通社(ID: lifeissohappy)幾乎在群裡和朋友圈裡,觀察了這篇文章露頭和刷屏的全過程,發現了一些明顯存疑,甚至可能違規的地方

1 | 缺少電頭,作者不明

新華社是中國的國家通訊社,新華網是新華社主辦的門戶網站,官方介紹稱“是中國最具影響力的網絡媒體,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中文網站”。

一夜之間,新華網上一篇文章被炒到了幾乎可以影響騰訊股價的程度,說新華網在中國最具影響力,看來名不虛傳。

但這篇文章本身卻和新華社、新華網的國家級高規格並不相符

《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網遊對少年兒童的戕害》在下午5點左右由今日頭條推送的時候,被各大媒體注意到,也隨之紛紛轉載。不過,我們現在能看到的新華網原文,以及今日頭條後續回應中的截屏,都是修改過一次的

(http://www.xinhuanet.com/tech/2018-05/30/c_1122912195.htm)

今天,在其他媒體轉載的文章和原文的百度快照中,還保留著文章剛發出來的樣子。針對這最初的版本,@騰訊張軍 提到兩個最大的問題:一是文章缺少電頭,二是把術語寫錯了

(https://weibo.com/1044254764/Gj5lNurt9)

所謂“電頭”,指的是新聞開頭“XXX媒體XX地X月X日電/訊(記者 XXX)”這樣的短語。電頭的作用包括,表明發出單位、作者,以此承擔發表新聞作品的責任,接受社會監督;表明發稿時間、地點,用來說明新聞的時效、來源。

“電頭”是近代新聞史流傳下來的概念,其中的“電”一開始指的是“電報”,後來也泛指通過網絡等電子渠道傳播。而在“電”之前是“訊”,也就是利用寄信,飛鴿傳書或者隨便什麼方式傳遞的訊息。

通過新華社發佈的文章,電頭會採用“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張三)”這樣的格式。新華網作為中央新聞網站,也有自行採編新聞的資格,電頭常見的是“新華網北京4月1日電(張三)”。如果是新華網管轄的人員採訪,或新華社記者以新華網名義採訪,電頭中一般不會出現“記者”二字。

不管是來自新華社還是新華網,本網原創的作品一定會署名。不管是新聞報道、評論、在線訪談實錄,還是記者通過跑發佈會,整理摘編官方新聞稿而成的稿件也是如此。

例如,兩會期間新華網做的網絡訪談《王馨:多措並舉 振興鄉村發展》,電頭標註了作者:“新華網北京3月19日電(範作言)”。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lh/2018-03/19/c_129832468.htm)

而由企業向媒體提供資料而成的《中石化啟動“綠色企業行動計劃”》也有作者:“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劉羊暘)”。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8-04/02/c_1122627231.htm)

甚至,就算是新華社發出的漫畫都會老老實實以真名而不是筆名標註作者。例如“徐駿”就是一位專門為新華社創作新聞漫畫的人士。

(http://m.xinhuanet.com/hq/2018-04/24/c_1122736269.htm)

也許有一個例外是新華社2010年開啟的網絡專欄“中國網事”。該欄目的電頭是“新華社北京1月10日新媒體專電”,下面有提到“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1/10/c_1120278230.htm)

不過,定位到欄目已經足以查證文章的責任人,因為編輯部的人員構成相對固定。此後,“俠客島”等眾多人格化操作的微信公號,也都只要定位到欄目編輯部即可。這可以視為一種“集體創作”。

2011年10月14日,當時的新聞出版總署發佈《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指出:

“新聞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聞作品的署名規則。刊播新聞報道必須署採訪記者和責任編輯的真實姓名;不是親自採編的稿件不得署名;刊播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應署作者的真實姓名。”

(http://www.gapp.gov.cn/news/1663/103339.shtml)

在30日這篇引發爭議的批評網遊的文章中,至今沒有提及任何作者信息,儘管經過一次修改還是沒有補上作者。這一點令人起疑——因為一旦文章出了問題(例如現在這樣),你都不知道應該找誰。

2 | 出現低級錯誤,體裁令人困惑

張軍指出的第二個問題更嚴重:文章當中居然還弄錯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名詞。每用戶平均收入(Average Revenue Per User),取英文字母大寫為ARPU,這是互聯網行業的一個術語。但文章作者卻把這個ARPU寫成了讀音相似的“UP值”

鬼知道這位作者是怎麼聽說這個單詞的,可能在他眼裡,“UP值”跟“UP主”還分不清楚呢。

這樣的低級錯誤,對國家通訊社新華社和旗下的中央新聞網站新華網而言,可以說匪夷所思。新華社和新華網的正常水平是怎樣的?

2017年6月21日,新華社微信公眾號發佈了一條《剛剛,沙特王儲被廢了》的消息,正文只有一句話:“沙特國王薩勒曼21日宣佈,廢除王儲穆罕默德·本·納伊夫,另立穆罕默德·本·薩勒曼為新任王儲。”

(https://mp.weixin.qq.com/s/75-QKDcu-0GWOKOP7iAkOg)

但這條僅一句話和9個字標題的消息,竟然有3個編輯署名。完整的署名是:“來源:新華社 監製:劉洪 編輯:王朝、關開亮、陳子夏”。

頂到上面的一條網友留言說:“就這九個字還用了三個編輯。”新華社官微編輯回覆該網友:“王朝負責剛剛,關開亮負責被廢,陳子夏負責沙特王儲。有意見?”

這條3個編輯管9個字的新聞,當然再次證實了上面提到作者署名的重要性(時間地點等信息,用微信自帶的時間戳代替)。但更重要的是通過儘可能多的人員把關,確保忙中不出錯,向讀者傳達正確的信息。

更能證明多人把關的重要性的,是這篇本來可以證明“國社”嚴謹的作品,還弄錯了一個字——“廢黜”寫成了“廢除”。

編輯對此回應稱:“我們平時總共就四個編輯,今天三個在值班,每天要發六七組稿件,每組稿件從選稿到編校,都要恪守流程,費盡心思。”

《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指出:

“新聞機構要嚴格規範新聞採編流程,建立健全稿件刊播的審核制度。嚴格實行新聞稿件審核的責任編輯制度和新聞稿件刊播的總編輯負責制度,明確採編刊播流程各環節的審稿職責,堅持“三審三校”,認真核實新聞來源和報道內容,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客觀、準確。”

所謂“三審三校”,指的是責任編輯初審、主編複審、(執行)總編輯終審;撰稿記者在提交編輯之前初校、終審完畢的稿子經美編排版後一校、撰稿記者和責任編輯對排好的版面二校、版面責任美編和所有經手人員一同三校的複雜的審核、校對制度。

審核是為了發現文章的原則性問題、結構性問題、事實來源核查問題;校對是為了發現文章的錯別字、遺漏、順序混亂等小處問題。報紙不管多細小的校對失誤,一般都會在發現後登報更正並致歉。至於審核不嚴出現的問題,那就更是大到沒邊,處罰狠起來可以“一擼到底”。

出現“UP值”這樣的問題,如果我們假設美編和最上面的總編不一定懂,那麼問題一定出在懂行的相關責任編輯、頻道主編這些人身上。這更多是一個“審核”問題,而不是“校對”問題,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錯字可以解釋的。

更大的問題出在行文風格上。如今日頭條概括的,文章稱“網遊嚴重戕害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騰訊等大遊戲廠商對此似乎無動於衷,還需要多少道文件,騰訊們才肯稍加收手?”

但是,文章題目寫的是整體的網遊,卻僅僅舉了騰訊一個例子,而且論述極淺,跟新華網、新華社報道中慣常需要遍訪整個行業,多次查證,引經據典的風格差異很大。

而且,文章說報道不像報道,說評論不像評論。如果是報道,連個正經的採訪和引語都沒有,而且還有“我們驚訝地看到”、“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說法——“我們”是誰?

當然,在新華網補充說明文章原作者之前,沒人能解答“我們”是誰的問題。

3 | 未出現在頻道首頁,疑似被隱藏

這篇文章已經引發了全行業範圍的討論,按理說,作為始發地的新華網,應該抓住這個機會,將這篇文章作為證明自己傳播能力的有力證據,並且大為報道各方的回應,跟進採訪。至少,如果是一個商業媒體的話,理應如此操作。

但是現在的新華網科技頻道,既不能看到這篇文章的鏈接,也看不到今日頭條和騰訊方面對此事的回應,可以說是低調的過了頭

至於有人說這篇文章不是後來被撤下,而是自始至終就沒有上過版面,這個很難直接查證,因為新華網不提供分時段的網頁快照功能。

不過另一個特別有意思的地方,可以作為側面證據:在這篇文章的百度快照裡,頁面左上角的導航是“新華網 - 正文”,而修改後變成了“新華網 - 科技 - 正文”。

沒電頭,沒作者,低級錯誤:“新華網批騰訊”為何如此奇怪?

沒電頭,沒作者,低級錯誤:“新華網批騰訊”為何如此奇怪?

這種用來引導用戶的小鏈接叫做“麵包屑”,是“古典互聯網”的一個經典概念。它可以告訴用戶,這篇文章是來自該網站哪個頻道的哪個子欄目。

在典型的內容管理系統(CMS)中,編輯對一條新聞選擇頻道、欄目和專題的名稱,就會將其自動標註在這篇文章的“麵包屑”位置上面。

如果“麵包屑”位置根本就沒有二級導航,這就可以證明文章根本沒有出現在任何位置,包括首頁以及滾動新聞頁。換句話說,就是被隱藏了。

一篇文章要發在網站上,但是卻隱藏起來,不讓別人看到,這到底是想幹什麼呢?

幾年前,各大門戶網站,甚至中央新聞網站都很流行這麼做。有時,你會搜索到風格明顯與網站定位不符的文章。因為沒有明顯的外部鏈接,這些文章一般不可能讓讀者看到,但是卻可以讓公司的老闆看到。

公關公司會採集這些可能被隱藏的鏈接,作為對某個會議、或某個產品宣傳的媒體報道成果提交。這樣就可以說明,這個宣傳稿一共上了多少家媒體和網站。而通常,這種服務不可能是無償的。

《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指出:

“新聞機構要規範使用消息來源。無論是自採的還是轉發的新聞報道,都必須註明新聞消息來源,真實反映獲取新聞的方式。除危害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新聞報道須標明採訪記者和採訪對象的姓名、職務和單位名稱,不得使用權威人士、有關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聞消息來源。”

規定還指出:

“新聞機構要嚴格使用社會自由來稿和互聯網信息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經核實的網絡信息和手機信息,不得直接採用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對於通過電話、郵件、微博客、博客等傳播渠道獲得的信息,如有新聞價值,新聞機構在刊播前必須派出自己的編輯記者逐一核實無誤後方可使用。”

針對可能有償的發隱藏新聞稿的行為,國家當然已經在進行治理。經過幾年的重點打擊,現在敢明目張膽這麼做的已經很罕見了。

如果這篇文章也有背後人工操作的痕跡,這將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新華網方面應該及時站出來,說明這篇文章的真正責任人,以正視聽。

至於為什麼這篇文章沒有顯示在外部位置上,但被百度和頭條的編輯慧眼發掘出來——就讓我們認為這是這些新聞客戶端產品算法日益先進的體現吧。

最後要說的,就是今日頭條(及其回應中所指的百度新聞)在推送這條新聞的時候,將標題當中沒有提到的“騰訊”提取出來的情況。

今日頭條在官方回覆中說,自己並不是“始作俑者”:“百度新聞彈窗修改了標題,把發佈者從“新華網”改為“新華社”欠妥,從內容上看,並沒有改變原意,也符合新聞報道的方式。我們值班人員跟推。”

截至航通社(ID: lifeissohappy)發稿的時候,百度還沒有對這個鍋做出自己的回應。

但是不論如何,既然文章的標題當中,沒有明確的說“騰訊”二字,而是模糊的將打擊對象指向了“網遊”,如果說到騰訊,也是會說騰訊“等”網遊廠商,是一個泛指的概念。那麼隨之而來的,將轉載時的重點落在騰訊身上,就可能會有偏離原意的危險

今日頭條說“從內容上看,並沒有改變原意”,實際上難以因此為自己辯護,因為有沒有改變原意,以及原意是什麼,最終解釋權永遠在原作者——在本次事件中,應該指的是新華網。

修改新聞標題是古典門戶小編們的看家本領,現代的標題黨與之相比恐怕只能甘拜下風。以前在這方面頂數網易最擅長,以至於《環球時報》2015年發文《希望網易修改標題不是為構陷他人》,點名批評。

(http://media.people.com.cn/n/2015/1012/c40606-27687854.html)

根據《環球時報》引述,網易的“經典案例”有:解放軍報原題“中國夢的自信在哪裡”,網易改成“軍報:我們信仰的主義乃是宇宙的真理”。解放軍報原題“理解不曲解”,網易改成“領會首長意圖是做好乾部首要問題”,等等。

《環球時報》這篇評論員文章說,“有些網站從傳統媒體文章中抽出一句話做標題,改變了原文的重心,使改後文章的整體意思與原文發生部分偏離。這種情況很多,讓原文作者不太舒服,但也說不出什麼。”

事實上,如果中央新聞媒體真想批判個什麼熱點,完全沒有必要在文章中指名點姓。像《人民日報》之前說“洗稿”的事情,它提到“差評”二字了嗎?但是就是這篇僅僅具有一點點方向性的文章,引發了差評最終主動跟騰訊說撤資。

這樣做不好嗎?難道說,《人民日報》之前五評“王者榮耀”對騰訊所帶來的殺傷力,還沒有現在這麼一篇文章大?就連當初那樣的事情,最終也以馬化騰做客人民網為標誌,而得到了和平解決。

(http://tech.sina.com.cn/i/2017-07-14/doc-ifyiakur8934808.shtml)

所以你說,騰訊方面有什麼理由,不用佛系的心態來看待整件事情?

但是對於在轉載過程中,沒有百分之百的按照文章的原始表述來說的媒體(或者不認為自己是媒體,卻做了差不多的事的公司),情況隨時可能變得很麻煩。

《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指出:

“新聞機構必須完善新聞轉載的審核管理制度。轉載、轉播新聞報道必須事先核實,確保新聞事實來源可靠、準確無誤後方可轉載、轉播,並註明準確的首發媒體。不得轉載、轉播未經核實的新聞報道,嚴禁在轉載轉播中斷章取義,歪曲原新聞報道事實,擅自改變原新聞報道內容。”

一旦新華網看事件發展,隨後按自己的口徑,對這次引發爭議的文章作出權威解讀,而這個解讀並不如今日頭條等轉載者所想的那樣,是針對騰訊而來,那麼轉載者只能是百口莫辯。

5 | 結論

在“新華網批騰訊”這一波熱點的發散過程中,航通社(ID: lifeissohappy)發現的問題有:

文章缺少電頭,即使後來補上,也沒有指明作者;

文章出現低級錯誤,體裁混亂,不知是消息還是評論;

文章沒有出現在新華網和新華科技頻道首頁和滾動等任何位置,疑似被隱藏;

頭條等新聞客戶端二次轉載的時候改了標題。

《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裡面,恰好對上面提到的所有現象都有涉及,也指出了新聞媒體和從業者應該怎麼做。但是整件事情看過來,幾乎所有環節都出了問題,可以說是責任意識“樣樣皆無”,若干規定“條條違反”。

多的不說,嚴格的內部管理,是治理假新聞、有償新聞等亂象,維護新聞行業純潔和健康發展的基礎。這不僅是新華社或者新華網一家需要遵守的規則,更是對全國新聞工作者共同的規範。

即使你沒有記者證,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了你好——你想變成第二個“二更食堂”嗎?

至於事情中其他可能的疑點和沒有理清的混亂,恐怕只有等各方信息進一步豐富以後,才能得到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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