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電池 「下崗」後將有統一歸宿

新能源汽車更新換代,淘汰下來的廢舊動力電池將有統一“歸宿”。記者近日從安徽省經信委瞭解到,工信部等七部委日前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安徽在內的17個省市為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地區。

新能源汽車市場井噴式發展

近幾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呈現井噴式發展,僅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就分別達到41.3萬輛和41.2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94.9%和111.6%,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更是達到了199萬輛。產業發展態勢如火如荼,但接踵而來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問題也不容忽視。據測算,2018年後,我國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將進入規模化退役階段,預計到2020年將有累計超過20萬噸(24.6GWh)電池報廢。而當前,我國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並不規範,循環體系也不完善,甚至很多廢舊電池並未能進入正規渠道。與此同時,大批企業仍舊扎堆產銷端而不重視回收利用環節的投入,回收利用技術薄弱,甚至有二次汙染現象的發生,市場紊亂且存在安全與環保隱患。

安徽入選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試點

為加快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步伐,規範相關產業發展,國家密集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文件政策。

此次試點,要求試點地區和單位以市場為主導,充分發揮汽車生產、電池生產和綜合利用企業的主體作用,探索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市場化商業運作模式,完善相關標準,突破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產業發展瓶頸,建設示範工程,為建立科學完善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實踐支撐。

“安徽此次入選試點,意味著我省成為國家統籌推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統籌產業佈局與規模和加大政策支持的先行者,為我省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新興產業的快速佈局發展、退役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建設、輻射周邊地區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行業共同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省經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據悉,在新能源汽車產業領域,我省擁有江淮、奇瑞兩大自主品牌整車廠,擁有國軒高科動力等電池生產規模企業,擁有合肥、蕪湖兩個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城市和地處長三角、中部地區的雙重區位優勢。

合肥率先按電池容量給現金補貼

根據試點方案,我省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到2020年,逐步實現“1234”的總體目標:即組建1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產業聯盟,構建動力蓄電池回收及溯源2個體系,搭建動力蓄電池評估、交易和研發等3個平臺,打造4家標杆企業(包括梯次利用標杆企業和綜合利用標杆企業),建設一批示範項目。建立覆蓋安徽、輻射周邊省份的回收網絡,形成完善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形成一定規模的綜合利用處理能力。

今年以來,合肥市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萬輛,累計推廣總量近10萬輛,約佔全國總量的4.5%。對於電池回收,合肥在發力新能源汽車產業時早有規劃。今年5月,合肥市科技局發佈《關於申報2017年度合肥市級新能源汽車部分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其中就涉及電池回收。根據該通知,合肥將對整車、電池生產企業建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系統並回收利用的,按電池容量給予每千瓦時1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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