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平:消除「網絡暴力」 法治才是良方

蓉平:消除“網絡暴力” 法治才是良方

前陣子有個實驗很火,一位紋了身的男生和兩位化了妝的女生站在臺前,僅憑外形,由帶著白麵具的數十名匿名者們在網上肆意評價。在他們收穫的評價中,正面的,甚至中肯的,幾乎為零。男生被貼上“沒文化、暴力狂”等標籤;女生們的評價則清一色是“腦殘、心機婊、交際花……”

這結果不令人意外。甚至,我們早已習慣和默認了隔著互聯網的屏幕,在我不認識你、你不熟悉我的環境下,那裡的語言惡意叢生,充滿暴戾。

在這個社會,每天,甚至每時每刻,都有人正在成為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或被侮辱被“扒皮”,或被審判、被攻擊。

“吹牛不上稅,罵人不要錢”這句老話,道出了背後些許道理。互聯網上,罵罵人,吵吵架,揭人老底,甚至造謠編瞎話配合劇情,成本太低了。網絡的虛擬性給人帶來的責任缺失感、壓抑發洩感、被放大的存在感甚至片面的“正義感”,讓許多人突破道德底線。指尖一動,誰都可以從冷漠的看客成為不痛不癢的劊子手。

至於那眾矢之的的受害者,他抽身和維權的成本卻極高。甚至不乏種種悲劇。在著名的美國“梅根事件”中,13歲的花季少女梅根,就因網絡暴力自縊而死。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公佈過一起案例,因懷疑中學生徐某在服裝店偷拿一件衣服,服裝店將徐某在該店的視頻截圖傳上網,一個多小時後,網上的人肉搜索就將徐某的個人信息全部曝光。兩日後,徐某跳河自盡。

更多身敗名裂者、一蹶不振者、不堪其辱者,他們被一眾隔著屏幕的陌生人,合力推下深淵。

隔著紗的互聯網上,總有一些“暴力”結出“惡之花”。縱然在有些公眾事件中,語言的“暴力”被套上了“正義”的外衣,網友們揮著大旗將攻擊矛頭對準了事件中居於道德下風的當事人。但“以暴制暴”,終究不是正義。

又由於一些網絡暴力參與者對事件本身並沒有真實全面地瞭解,通常只是根據單一、片面的信息來源,夾雜著主觀臆斷,對信息進行復制、改變和傳播。這更易招致輿論對事件的過度審判甚至錯誤審判,讓悲劇與傷害發生。

數月前成都發生的“摔狗事件”,就引發出一場劇烈的“網絡暴力”。“摔狗者”何興麗,佔據道德下風,不僅受到“懲惡除暴”的網友們激烈的辱罵、恐嚇、人肉全家,甚至“暴力”延伸到線下,她被網友寄送花圈、香燭、遺像等。還有網友們千里迢迢趕來成都向她的門前潑墨……

網絡暴力不能任其發展,否則社會永無寧日。

許多人抨擊網絡暴力,呼籲網民自律。是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何興麗也曾說:“我們(何與狗主人)之中,沒有贏家。我會堅持反網絡暴力,誰能保證下一個被洩露隱私的人不是你自己呢?”

在同一片互聯網空間中,越是網絡暴力橫行,越是讓每個人都有成為受害者的可能。在互聯網上樹立道德紅線和責任底線,維護公序良俗,引導網民人人自律自重,這固然重要。還要強有力地打擊網絡暴力,“迴歸理性,依靠法治”,應是最對症的良方。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中語言暴力的低成本,甚至讓許多生活中的謙謙君子,將深藏心底的汙言穢語肆意發洩。要提高“施暴”成本,首先就要破除網民心中對“法不責眾”的認知,對於觸及法律法規的言語和個人嚴肅追究。目前,我國出臺了《關於辦理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文明上網自律公約》等法律法規,對於規範互聯網行為已有法可依。

而另一方面,更要與時俱進,適應發展,完善相關立法,規範和淨化網絡環境,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治網,讓法治真正成為整治“網絡暴力”的鐵腕。

當前,我國已有的法律法規對於打擊“網絡暴力”尚缺乏針對性和衝擊力。遏止“網絡暴力”,需要制定更加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來規範網民言行,懲罰傷害行為,維護受害者權利。

只有當一切迴歸理性,走上法治軌道,網民們才能從根源上自律。到那時,那些戴上白麵具隔著手機屏的匿名者們,或許就能夠如同站在你面前時一樣,卸下戾氣,平和的說一句,很高興認識你。

附:《文明上網自律公約》

2006年4月19日,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文明上網自律公約》,號召互聯網從業者和廣大網民從自身做起,在以積極態度促進互聯網健康發展的同時,承擔起應負的社會責任,堅持文明辦網,文明上網。公約全文如下:

自覺遵紀守法,倡導社會公德,促進綠色網絡建設;

提倡先進文化,摒棄消極頹廢,促進網絡文明健康;

提倡自主創新,摒棄盜版剽竊,促進網絡應用繁榮;

提倡互相尊重,摒棄造謠誹謗,促進網絡和諧共處;

提倡誠實守信,摒棄弄虛作假,促進網絡安全可信;

提倡社會關愛,摒棄低俗沉迷,促進少年健康成長;

提倡公平競爭,摒棄爾虞我詐,促進網絡百花齊放;

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數字鴻溝,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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