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惑!當房屋遭遇質量問題,我們該怎麼辦?

新房到手自然欣喜,但若是房子沒住多久就出現質量問題,相信換做是誰心裡也不好受,那麼問題來了,買的房子出現質量問題,修復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呢?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作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範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奧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深度解惑!當房屋遭遇質量問題,我們該怎麼辦?

此外,我國《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題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深度解惑!當房屋遭遇質量問題,我們該怎麼辦?

由此可見,關於房屋的保修期,是比較複雜的,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除了依照法律的規定,還可以在合同中進行詳細的約定,制定房屋的保修條款。深度君在此就要提醒各位朋友注意,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並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求出賣人維修的,出賣人的保修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深度解惑!當房屋遭遇質量問題,我們該怎麼辦?

當房屋遭遇質量問題,我們該怎麼辦?

那麼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新買的房子出現質量問題該怎麼辦呢?

 1.房頂或牆面滲漏

房頂或牆面發現滲漏的情況,一般是由於防水工藝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原因導致。此外,由於上下水管線水平、垂直設計不夠合理,水龍頭、抽水馬桶等質量不過關,也會引起上下水管處出現滴漏。

 2.房屋出現裂縫

發現房屋出現裂縫,包括牆體裂縫及樓板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等不同類別,產生的原因主要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與牆體受力不均、抗拉與抗擠壓強度不足、樓體不均勻沉降、建築材料質次和砌筑後乾燥不充分等。

3.牆皮脫落

有些業主會發現裝修沒多久的房屋出現牆面脫皮的現象,這是由於牆體內部各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在壓力、溫差等因素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層易於脫落。

 4.隔音、隔熱效果差

造成隔音、隔熱效果差主要是由於牆體、屋面隔音、隔熱材料厚度不夠,或者施工工藝不符合要求所致。

5.交房時發現房屋質量問題

收房時,若業主發現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或發現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認為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並經專業機構檢驗確實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並可以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6.裝修導致的質量問題

如果業主是在搬入新家後,發現廚房或廁所出現滲水、牆面有細微裂縫等質量問題,需要仔細勘查。如果是裝修施工造成的,業主可以在保修期內,找裝修公司維修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7.入住後發現房屋本身存在質量問題

如果房屋經過裝修入住後,業主發現房子存在質量問題,且是房屋本身的問題時,在保修期內購房者首先可向開發商提出維修,或者在維修完後,要求開發商承擔全部的修復費用和因為修復而給自身造成的合理損失。

一旦該質量問題經多次維修仍不能有效解決,並且影響到購房者的正常居住,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這裡的損失包括裝修的費用、房款的利息、損害的賠償等。需要注意的是,發現質量問題後應注意分清責任,保留證據。要求開發商保修時最好是書面提出,並讓開發商予以確認,這樣可作為法律訴訟的證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